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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自杀现象:中国历史之讲述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迪尔克姆的《论自杀》提醒了我们,观察一个社会如何看待自杀,非常有助于提高我们对这个社会的理解和掌握。之所以会有那么多关于死亡的故事,是因为那个时代的人,尤其是能够进入《左传》记录中的封建贵族,都有他们自认为高于生命的原则,突显人如何死、为何死,最能够表现那些原则以及他们看待原则的态度。

先秦时期自杀现象:中国历史之讲述

迪尔克姆的《论自杀》提醒了我们,观察一个社会如何看待自杀,非常有助于提高我们对这个社会的理解和掌握。不只《左传》,在众多与春秋有关的文献中,死亡的故事都占很高的比例,那个时代的人认为决定自己如何死、为何而死,是一件自然的事。戏曲里的伍子胥故事不过就是夸大表现了这种奇特的态度。我看重你,我帮了你、救了你,那我就将事情做到彻底,我死了就绝对不会有意或无意出卖你,还有,我死了,你就可以完全安心,不必担心我成为你的负担和威胁,甚至也可以是:原来在你心中存在着忧虑和怀疑,觉得我有可能因为任何理由事后出卖你,我无论如何不能忍受被如此怀疑,我愿意以死让你断绝这个念头,保留我的人格尊严。

之所以会有那么多关于死亡的故事,是因为那个时代的人,尤其是能够进入《左传》记录中的封建贵族,都有他们自认为高于生命的原则,突显人如何死、为何死,最能够表现那些原则以及他们看待原则的态度。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重新理解一个传统上流传很广,可能很多人读过、知道的故事。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齐国发生了严重的弑君变乱,齐大史如实记录:“崔杼弑其君。”崔杼大权在握,大史这样写,他当然很不高兴,就将大史杀了。大史是世袭的工作,这个死了,换他弟弟来担任,仍然还是直书:“崔杼弑其君。”崔杼把这个也杀了,再换上更小的弟弟,一样,还是写:“崔杼弑其君。”崔杼一怒,再杀一个。杀了三个,只剩下最小的一个弟弟,却仍然不退让,继续写:“崔杼弑其君。”崔杼杀不下去了,“乃舍之”,只好无奈地接受了。

故事还没完。“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同样担任大史的南史氏听说齐大史一家快要被崔杼杀光了,连忙带着自己的记录器具,赶到齐国去,要继续将“崔杼弑其君”的记录留下来,确定这件事最终被如实记录下来了,才离开齐国回家

过去这个故事通常被引用来显示中国人对于历史的重视,尤其是秉笔直书的原则和历史记录者的神圣性。作为一个历史记录者,就算明知会送命,你也还是必须写。然而除此之外,我们还能理解另一层意义:那就是为什么历史、史书如此重要,为什么这整个时代以一本历史记录之书《春秋》来命名?因为人如果为了他所坚守的原则而死,死了就无法为自己记录,就没有人知道他为何而死了。要让他死得有意义,也就需要相应的另一套价值观——后人有强烈的义务观念,觉得应该为死去的人记录下他的原则。这是人生的大事,不能轻忽以对,历史的一个作用,就在于保存了人如何死去的记录,尤其要保存那些堂皇死去的人的故事,让他们不被遗忘。(www.xing528.com)

封建宗法原本就重视世系表,要尽量保存完整的世代亲属关系体系,因而有了一种重视历史的态度。到了春秋时代,传流下来的重视态度,有了微妙的转折——历史记录的重点改变了,不只记录人在宗法里的身份关系,更要记录他为何活着、如何死去。

论语·卫灵公》记录:“子曰:‘志士仁人,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这不是空话,不是什么高蹈不切实际的理想,而是回应那个时代环境产生的具体生命提示。孔子这句话说的,仍然是“仁”。仁是什么?从这个角度,孔子告诉我们,仁就是你信守的根本原则与信念,你认定的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标准。如何试验、检测你的标准?只要问在什么状况下你即便牺牲了生命,都要保卫这项原则;或者反过来,就算可以帮你换来生命延续,你都不会违背这项原则。

对孔子来说,人不可能没有信念、没有原则而活着,一定要有一个底线,明白若是低于这条线,人生是不值得活的。卫国大乱时,柴高逃出来,子路却冲进去,孔子的反应是:“子路死定了!”会有这个反应的另一个重要背景,是孔子对子路的人生底线再明白不过,孔子知道子路不可能“求生以害仁”,他一定要贯彻自己尽忠、勇武的原则,那就是他的仁,实践不了他的仁,他宁可去死,他会以死来换取对于原则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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