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 移民安置措施
本项目无论是在规划还是实施过程中,都把移民安置看成是项目组成部分之一。在综合考虑工程建设成本、社会影响、环境影响等因素的同时,尽量减少项目可能造成的移民影响。
1.项目设计阶段的措施
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为了减少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甘州区国外贷款管理委员多次召开由各个咨询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就项目设计方案的优化、尽量减少移民安置带来的社会经济负面影响进行协调。在多次沟通与协商过程中,负责设计的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从不同角度对项目进行了优化。在项目设计阶段,最后达成的项目优化以减少移民安置影响的原则是:
第一,进行方案优化比选,尽可能多方面地考虑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在项目征地不可避免占地时,尽可能占用空置土地,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第二,在拆迁不可避免时,尽可能减少拆迁量,并将此作为方案优化比选的关键性因素。同时,为本项目与其他市政设施的衔接预留出合理的空间。
第三,在比较不同设计方案时,充分考虑移民安置因素,尽量减少征地拆迁量。
为了尽量减少受项目影响的人口数量,项目管理办做了很多工作避免或降低移民安置影响。如果影响无法避免,项目办将通过补偿和生计恢复措施来帮助受影响人群恢复生产生活水平,改善移民尤其是脆弱群体的生活质量。当征地拆迁不可避免时,为降低工程建设对当地的影响,将采取以下措施:
(1)对当地社会经济现状和未来发展做深入分析,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计划》,保障受工程影响人员不因工程建设对生产生活水平受到影响。
(2)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听取受影响人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内部和外部监测,建立高效通畅的反馈机制和渠道,尽可能缩短信息处理周期,以保障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提前通知部分受影响人,并安排好搬迁场地,对损失部分予以补偿,尽量缩短停产期,妥善安置企业员工岗位。
(4)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促使拆迁居民和企业取得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并为他们提供方便,使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减轻其负担与损失。
2.工程建设期间的措施
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尽量减少给受影响人带来的不便: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交通组织设计,将道路施工对周围环境和交通秩序的影响降至最低。在管网的敷铺施工开槽时,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尽可能在短的时间内完成开挖、排管、回填工作,交通繁忙交叉的道路,要求施工避让高峰时间(如采取夜间施工,以保证白天畅通)。严禁野蛮施工,防止破坏原有管线,设置必要的警示牌、警示灯及引导标识,方便人车通行。施工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和开放交通工作。
(2)工程施工中挖出的弃土及时外运
(3)工程在距居民居住区200 m区域内不允许在晚上十时至次日上午八时内施工。
(4)工程施工单位及时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以保证施工区现场整洁。
在移民安置的准备和实施阶段,达到以下目标:
减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尽最大可能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移民安置计划基于土地获得和安置补偿标准,目标是使移民安置的生活标准提高或恢复到原有的生产生活水平;
生产发展应给予补偿,并给移民增加第二、三产业的就业机会;
鼓励受影响人口参与到移民安置计划的编制之中。
6.8.2 移民安置补偿条件
1.凡是受本项目影响的均有获得相应的补偿:(1)房屋需要拆迁的;(2)受项目间接影响的;(3)受征地影响的失去土地的农民。(4)受项目影响的单位。
2.在项目征地过程中受影响的,或随着项目的进程将要搬迁的所有土地拥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在项目计划的征地范围内已经建造了建筑物的居民,都有权利获得根据所受相应不同损失程度和范围的补偿和帮助。但是政府的补偿截止日期是在项目的规划图或勘查完成的时间。当然对于在项目的完成过程中的暂时影响将另行考虑。对于在截止日期之后新开垦的耕地和新建造的房屋将不给予补偿。
6.8.3 补偿原则
1.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受影响人群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和受影响人协商补偿问题。
2.所有受影响的人群和无证的店铺均应得到相应的补偿和照顾。
3.若达不到原有的生活水平,应向受影响的人提供新的就业机会。(www.xing528.com)
4.在受影响的区域内,弱势群体应在补偿、迁移和雇佣等方面优先选择。
5.所有受影响人均应被告知其享有的权利、补偿标准、生活收入恢复计划及项目计划时间。
6.采取监督和监测评估的办法来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任何问题。
7.住房、土地及其他财产的征用赔偿将按全部重置成本计算。全部重置成本的计算将基于公平市场价值、交易成本、应计利息、过渡和恢复费用及其他可能产生的适当成本。受拆迁影响的家庭在购买政府提供的重置房时会得到优惠;
8.项目建设是为了带动未来的城市发展。因此,农民将部分失去土地,这是因为道路项目,之后则是因为未来的城市扩建。亚行2009年的《保障政策声明》要求借款人对未来的非自愿移民影响进行评估;因此考虑到农民将可能完全失去土地,会为其设计生计恢复计划,张掖市政府并保证今后因城市扩建而在同村征用未受本亚行项目影响家庭的土地,将采用类似的补偿标准;
9.关于受影响的商店/企业(无论有无执照),不管是否被迫迁移,都将按全部重置成本得到收入损失补偿,他们的生计也将得到恢复或提高。补偿和恢复措施将保证弱势家庭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6.8.4 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人民政府、张掖市人民政府、以及亚洲开发银行的相关法律和条例。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上缴国家的税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09}88号)文件,制定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见表4-60。
表4-60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2.房屋的拆迁补偿
(1)农村住宅房屋及附属物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见表4-61。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家补助费。一次安置的付给一次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的付给两次搬家补助费。搬家补助费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被拆迁住宅房屋产权证面积140 m2以下的,每户按400元补助,140 m2以上,按每米23元计算补助,符合条件者3000元/户的奖励费。支付过渡费200元/月·户,计算6个月。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见表4-62,树木补偿标准见表4-63。
表4-61 房屋补偿标准
表4-62 地面附着物补偿
续表
续表
表4-63 树木补偿标准
续表
3.对经营活动的补偿
根据调查和张掖市政府的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半停产、停业、半停业的,营业门店等非住宅房屋100 m2以内每月补助2000元;100~200 m2之间每平米每月补助25元;200 m2以上,每平米每月补助30元。以上提到的受影响的经营户在拆迁之前有足够的时间寻找新的经营场所。
4.临时房屋的补偿
临时房屋补偿100元/m2。临时房屋是指附属于主房的杂房,并且没有获得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保障政策,房屋按重置费用进行补偿。根据房屋评估机构和当地情况,100元/m2足以弥补临时房屋的重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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