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黑河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以下简称湿地公园)地处黑河流域中游沿河地带,位于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城北部,前身为高台县黑河湿地生态恢复保护示范区,属于高台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3],南边与巷道乡的高地村、小寺村、西八里村相临,北边与合黎乡的七坝村、六四村相接,西靠宣化镇台子寺村、站北村、上庄村。地理坐标为:
E 99°44′42.5″,N 39°25′53.6″(西北角);
E 99°51′7.0″,N 39°23′52.8″(东北角);
E 99°50′35.9″,N 39°22′4.7″(东南角);
E 99°44′10.1″,N 39°24′10.2″(西南角);
湿地公园依黑河沿岸,夹在张罗路和高石路、蓼巷路中间而建,东起高台黑河大桥东侧,西至大湖湾水库西墙,全长7.5 km,公园总面积1375.55 hm2,其中湿地面积为1283.47 hm2,占公园总面积的93.3%。
3.1.1 湿地公园与高台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的关系(www.xing528.com)
《高台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5年)》已于2008年10月7日经张掖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08年12月19日张掖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湿地公园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高台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第五章第四节的相关内容原文摘抄:“高台县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界为黑河北岸200 m一线,西界大湖湾水库至南华农科所一线,南界高台火车站南一线,东界新水源地南至田家庄子一线,包括了水源地取水点保护范围和输水管道两侧保护范围在内、南华镇规划建成区、南华工业园区规划建成区、大湖湾水库至城区湿地公园、解放路高火公路至南华道路两侧各100 m范围,规划区总面积为68.47 km2”。显而易见,湿地公园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且面积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20.09%。
3.1.2 湿地公园与甘肃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关系
甘肃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甘州、临泽、高台三县区。保护区规划面积4.12万hm2,其中核心区1.36万hm2,缓冲区1.25万hm2,实验区1.5万hm2。在高台县城境内没有核心区,只有穿城而过的黑河河道为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湿地公园位于高台县城境内,因此不可能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只有部分黑河河道是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和实验区,同时,也是公园的绝对保护区,湿地公园占甘肃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和实验区总面积的1.03%。
3.1.3 湿地公园与高台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的关系
《高台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07—2020》已于2009年由高台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经查阅该规划发现,湿地公园已纳入高台县城绿地系统规划范围,详见《高台县城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第二章的第二节内容(规划范围和规划规模,规划文本29-30页)和《高台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文本)》第一章的第一条内容(规划范围,文本第1页),规划说明书原文摘抄:“高台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总规模与《高台县城总体规划》(2007—2025年)所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相一致,绿地总量与总体规划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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