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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革命老区发展史及法制建设的起步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和颁布实施,是中国走向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良好开端。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后,中共下花园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对公安机关的领导,使公安机关的组织和人员编制不断完善和充实。

下花园区革命老区发展史及法制建设的起步

1954年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在序言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民主制度,也就是新民主主义制度,保证我国能够通过和平的道路消灭剥削和贫困,建成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宪法》揭示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性,把中国共产党提出并得到全国广大人民拥护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和颁布实施,是中国走向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良好开端。为全国人民指明了一条清晰、明确的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1945年8月25日,下花园首次解放。10月察哈尔省宣化市成立公安局,下设下花园分驻所,维护城区洋河两岸的治安、刑侦治理工作。1946年1月成立宣化市公安局下花园分局。贾树任分局长。1946 年10月,宣化市公安局下花园分局随军政机关战略转移。1948年12月,下花园第二次解放。是月,察哈尔省宣化市公安局第五区(下花园)派出所成立,蔡嗣哲任所长。1949年3月,恢复宣化市下花园公安分局建制。从建国初期至1963年,随着区隶属关系的频繁变化,下花园公安分局的隶属关系也随之变化。(www.xing528.com)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后,中共下花园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对公安机关的领导,使公安机关的组织和人员编制不断完善和充实。公安机关依据上级机关的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清剿匪特、镇压反革命、取缔反动会道门和邪教等斗争中,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群众,有效地打击敌对势力和反革命破坏活动,为巩固新生政权和社会主义平稳过渡做出了贡献。

1950年,抓捕国民党特务组组长范宝珊等17名特务。11月,取缔反革命组织一贯道,扑灭了他们制造谣言和反共反人民的嚣张气焰。1951年1月,抓捕一贯道首张田、张志兴、马兆衡、李宽、李增富、马兆龙、马应禄等人。11月,取缔天主教反动组织“圣母军”。在“镇反运动”中,共搜捕反革命分子30多名。1953年10月,抢劫宝兴煤矿合作社案件被破获,将抢劫犯潘守江(涿鹿树人)及窝赃犯侯丽君(女,孟家坟人)抓捕归案。1955年7月,在肃反中,共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23人。12月,将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神父李文宗抓捕归案。在肃反运动中又查出反革命分子22名,查获商业系统合作店反革命集团1个,犯罪分子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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