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围绕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总任务,中共下花园区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全区进行了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建设。以1954年5月召开的宣化市下花园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标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下花园开始实施。民主制度和法治建设逐步展开。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确立了国家的政权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由于新中国成立初实行普选的条件还不具备,于是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创造性地运用了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种过渡形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区别,一是它出席会议的代表是由各界人民协商产生的,其中一部分是由人民政府邀请的。周恩来说,凡是通过普选方式产生出来的会,我们叫大会;凡是通过协商方式产生的会,我们叫会议,大会和会议名称的区别就在这里。(1949年9月7日,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预备会上的讲话)二是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它是人民政府联系群众和传达政策的协议机关和咨询机构,还不是政权机关,只有在它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时才成为过渡性的权力机关。这是与人民代表大会性质上的不同。根据建国初期的实际情况,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当时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最合时宜的组织形式,是民主建设的主要形式。1949年9月,毛泽东在审阅修改的新华社社论中指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雏形和准备,是人民管理政权的初级形式,是团结各界人民的重要工具。”1949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三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及各县一律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9月4日,中共中央再次发出关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9月7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召开县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问题的指示。在这些指示中,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为体现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组织形式,一再强调要把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当作一件大事去办”。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和颁布了省、市、县三个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1950年底,政务院政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区、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在这些组织通则中,规定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组成、任期和职权等。
1949年9月3日,中共察哈尔省委发出《关于省、市、县召开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动员各界人士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政策,进行共同建设,共同参政,要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0 月28日,察哈尔省人民政府根据华北人民政府的指示,为了进一步建设与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决定不论新老区,一律在今冬明春建立起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及省、市委的指示精神,1950年10月,宣化市第三区(下花园区)制定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 (简称《条例》)。《条例》第二条规定:本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本区人民政府召开之;本代表会议在普选的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六条规定:本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本区人民政府传达政策、联系群众的协议机关,其职权是:听取区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并进行讨论,提出批评与建议;向区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建议有关市政兴革事项;向人民传达并解释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案,并协助人民政府推行之。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行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下列职权: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委员,组成区人民政府委员会;检查并撤换区长、副区长、委员及区人民政府的其他工作人员。
根据下花园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第二条关于本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本区人民政府召开,和第十条关于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为便于解决问题,区人民政府与区协商委员会可根据情况与需要,随时召集或延期举行之精神。下花园区从1950年至1953年共召开过5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12月4日,宣化市第三区(下花园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下花园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53人,其中,政府代表5人,党团代表4人,妇女代表7人,工业代表9人,商业代表4人,文教代表2人,军属代表1人,农民代表7人,工人代表13人,企业代表1人。会上由区长罗志宽作了政府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报告总结了煤矿、农业、公安工作,研究部署了冬季工作。会上代表们对政府工作报告和今后意见展开了热烈讨论,并通过了相应决议。会议还选举了宣化市第三区(下花园区)协商会议主席、副主席、委员。齐金昌当选为协商会议主席,周冠民、刘陈章当选为副主席,罗志宽、杨永勤、孙振声、王杰臣、王柄禄、张玉英、韩植庭、李锋、王子美、安顺章、章万元、肖德成、贾天金、贾瑞、李德功、张杰当选为委员。本次会议代表们共提出各种提案60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理向大会作了报告。政府表示,会后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解决好这些问题。
1951年7月4日,宣化市下花园矿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下花园矿区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54人。会议听取下花园矿区区长罗志宽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对煤矿生产、工商业发展、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等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报告经过代表认真讨论后,会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决议。
1951年10月30日,宣化市下花园矿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在矿区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54人。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今后工作的意见。会议经过讨论一致同意这个报告,并作出了《关于抗美援朝工作的决议》 《关于生产自救的决议》 《关于贯彻〈婚姻法〉的决议》 《关于进一步开展工农教育的决议》。本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0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理提交大会,通过了关于代表提案审查的报告。
1953年2月24日,宣化市下花园矿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在矿区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4人,其中列席代表12人。会议听取了区长邢云琴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1953年的三大任务:继续深入贯彻《婚姻法》,加强对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及违法乱纪的斗争。会议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39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理,提交大会通过了关于代表提案审查报告的决议。
实践证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从进城之初临时的军事管制制度,逐步过渡到正式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适当形式,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的雏形。它为党和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积累了可贵的经验。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辟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新纪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2月24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讨论中国共产党关于1953年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提议。周恩来代表中国共产党对提议作了说明。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讨论关于筹备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问题。会议决定:1953年召开由人民以普选方式产生的乡、县、市、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和以周恩来为首的选举法起草委员会。为了保证民主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真正的民主权利,1953年3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公社、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www.xing528.com)
从1953年下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第一次空前规模的普选。在此基础上,由下而上逐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它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中央到地方系统地建立起来了,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正式确立。从反动统治者专制独裁政治到人民民主政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为之奋斗的民主制度从此建立在更加稳固的基础之上,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次前无古人的伟大变革。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和部署,下花园区从1953年9月开始着手人民代表的选举筹备工作。因为此次选举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人民代表的选举,因此,区委十分重视。首先成立了下花园区选举委员会和办公室,抽调36名干部负责此次的选举工作。其次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培训了36名宣传员。第三是营造浓厚的选举气氛,在全区大张旗鼓地宣传《选举法》。宣传员深入到农村、厂矿、街道,通过会议、广播、幻灯、黑板报、文艺节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家喻户晓。从而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选举的认识,积极参加到选举中来。
为保证公民在选举过程中的权利和公平、公正的选举,区成立了普选人民法庭和各选区资格审查小组,对所登记选民进行“三查四对”。“三查”:一查有无遗漏户和重复户;二查有无漏登户和重登户;三查有无把常住户和外出户混登。“四对”:一对人口登记表;二对选民登记表;三对选民证;四对公民榜上的户名、人名、年龄、性别是否一致。
为充分体现选民意志,在推荐候选人时采取自上而下的办法,由选区党支部、团支部、妇联会联合推出候选人,选民也可以联名推出候选人,由选区选举小组提出意见后交选民充分讨论,并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接受群众监督。本次选举采取间接选举的方法。本次共有选民10345人,实参选9902人,参选率达95.72%。经选民在19个选区中投票选举,共选举出乡镇代表130名,其中男93人,女37人。按职业划分,工人39人,占代表总数的30%;店员1人,占代表总数的0.07%;手工业者2人,占代表总数的1.54%;干部3人,占代表总数的2.3%;家务32人,占代表总数的24.6%;农民43人,占代表总数的33%;工商界人士10人,占代表总数的7.7%。从政治上看,党员44人,占代表总数的33.8%;团员12人,占代表总数的9.2%;群众74人,占代表总数的57%。在各类代表中还有工业劳模5人,农业劳模3人,优抚劳模1人,军属7人,退伍军人6人。代表产生后,各乡、镇分别召开代表大会,听取乡、镇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乡、镇政府委员和下花园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5名。
1954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在下花园区召开宣化市下花园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29名,因病因事请假的代表6名。
会上康世安作了《政治报告》,邢云琴作了《下花园矿区人民政府1953年工作总结及1954年工作要点的报告》,马永槐作了《提案审查的报告》。代表们讨论了以上诸报告,大会通过后作出了决议。决议指出:继续深入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加强工农联盟,大力支持工业生产建设,积极稳妥地领导农业、手工业走向合作化道路,加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爱国守法教育,使他们接受国家的改造政策。继续开展工农业增产节约竞赛,加强财务管理,紧缩开支,完成国家税收,堵塞税收漏洞。加速资金周转,保证生产、购销任务的完成和做好供应工作。发动群众爱国储蓄,支持工农业生产,帮助农业、手工业合作社发展生产,充分发挥信贷合作社的作用,打击高利贷给国家积累资金,支援社会主义建设,以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需要。加强人民的团结,按期开好区、乡人民代表大会,加强对广大人民的法制教育,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进一步发挥人民政权的效能,以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
大会经民主协商,投票选举出由12名委员组成的下花园矿区第一届人民政府委员会,邢云琴当选为矿区区长,马永槐当选为副区长。大会还选举出17名出席宣化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与愿望的反映;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这种制度为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提供了根本保证。这种制度也需要在发展中继续探索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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