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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革命老区发展史:农业生产互助取得显著成果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共下花园区委、下花园区政府认真贯彻上级党和政府“组织起来,劳动互助,发展生产”的方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合作,各种互助组广泛兴起。之后,下花园区委在党中央、省市委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大力推进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农具大幅度增加,农业生产效率大幅提高。是年,本区上花园村高存义的互助组经批准第一个转为农业生产合作社。

下花园区革命老区发展史:农业生产互助取得显著成果

1949年10月至1953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一阶段。以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合作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解放初期,下花园区辖上花园、前堡、后堡和孟家坟4个村。1952年5月,区划变更,把涿鹿县的苏家房、棘针屯、青山、磁炮窑、夏家沟村划归下花园区。人口总量,耕地总量增加了,提高生产率便成了当务之急。

1.初级合作阶段。中共下花园区委、下花园区政府认真贯彻上级党和政府“组织起来,劳动互助,发展生产”的方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合作,各种互助组广泛兴起。1950年,84户农民257人组织起了28个临时互助组;1952年临时互助组发展到32个178户839人。由95户农户410人组织起的12个常年互助组,到1953年,常年互助组发展到20个117户827人。

1953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要求全党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6月15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又强调:“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的唯一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中心。”之后,下花园区委在党中央、省市委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大力推进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通过学习、教育、整顿加强了对农村互助组的领导,从政治上加以巩固,使互助合作运动得以健康发展。是年底,全区组织起来的农户计423户,占农业总户数的32.4%,互助组达到60个,其中常年互助组20个。组织起来之后,粮食增产25%,蔬菜增产47%。农具大幅度增加,农业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农业增产给农民带来了增收,使广大农民认识到组织起来的作用和力量,加深了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体悟到只有跟着共产党才有好日子。(www.xing528.com)

1953年12月,由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使下花园区又掀起了组织起来进行农业生产的高潮。是年,本区上花园村高存义的互助组经批准第一个转为农业生产合作社。随后,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又组织起了2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户数为48户占全区总农户的3.08%。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立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其生产效率较互助组的效率提高20%,较单户提高30%以上。互助组转成合作社、单户要求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积极慎重,稳步发展”的方针和“只许办好,不许办坏”的要求,下花园区委、区政府及时派人深入农业第一线对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逐个进行检查,对于条件不成熟的令其由社转组(当时,由社转组的有响水铺的李河社、定方水的李文斌社等)。经整顿,至1954年底全区有农业生产合作社6个,入户农户362户,占全区总农户29.58%。

随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日益深入人心,广大农民群众越来越认识到农业集体化的优越性,许多农民群众迫切要求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面对这样的形势,区委、区政府牢牢把握建社方针,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首先成立了建社领导小组,其次宣传党的建社精神。1955年底,2个乡、5个村实现合作化,入社农户达到925户占全区总农户的75.38%。使“边发展,边巩固;发展一批,巩固一批”的扩、建社工作精神落到了实处。

2.高级合作阶段。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主席在会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对党的农业合作化的理论和政策作了系统阐述。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1956年1月23日,中共中央的《农业发展纲要》明确要求:“对于一切条件成熟的初级社,应当分批分期地使它们转为高级社,不升级就妨碍生产力的发展。”同时要求合作化基础较好并已经办了一批高级社的地区,在1957年完成高级形式的合作化。在此思想指导下,在市委的领导下,中共下花园区委认真学习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和中共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年1月5日制定了《关于农业合作化全面规划》。区委克服了“社大事难,容易出乱子”的右倾思想,力争在1956年入社农户达到总户数的85%以上,加入农户达到1043户。1956年初,《人民日报》报道了北京市郊实行完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他们实行土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分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下花园区委在市委的领导下经过再宣传,再发动,1月25日,经并社合组吸收新农户,全区由12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升级为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下花园联合农业生产合作社、上花园联合农业生产合作社、苏家房联合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达100%。至此,农村经济完全集体化,极大地释放了劳动生产力,大幅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1956年,全区粮食产量222.44万公斤,比1955年增产17.5%。根据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实现农业合作化后,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由以户为单位改为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单位计算购销,全年完成定购任务8.31万公斤,增产定购11.40万公斤,增征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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