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我们已经详细论述了中国古代的审美文化精神内核是中和主义和中和美原则,不仅知道了“中和美”的主要内涵是反映了人与自然、社会之间宏观的整体的协调关系,以“天人合一”作为其文化背景、哲学依据与美学理想,而且还了解了中国古代的“中和美”主要侧重于社会、强调美与善的统一,主张“诗言志”“礼乐相成”“温柔敦厚”等。相较于中国的中和主义与中和美原则,西方古代的审美文化精神内核应该是形式主义与和谐美原则。这主要滥觞于古希腊罗马时代人们对物质形式的哲学探讨。毕达哥拉斯学派最早探讨了西方的和谐美思想。他们在研究音乐时发现“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与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1]。他们又推而广之,拟出了十个对立面作为基始:有限/无限、奇/偶、一/多、右/左、阳/阴、静/动、直/曲、明/暗、善/恶、正方/长方。从这些杂多统一、对立统一的根本来看是数。十始基中,奇、偶,一、多,直、曲,正方、长方都明显是数的问题。就是这些因素里面没有明显涉及数的,其实也与数有关,比如有限、无限,像0.3333……就是无限,而用1/3 来表示,就成了有限的数了。可见,对立的统一,杂多的统一,其本质就在于数的和谐,因此这种统一是一种外在的统一,形式的统一。这种和谐与中国的和谐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在毕达哥拉斯看来,也是一种内在的统一,内容的统一,但是由于后来赫拉克利特的理论取得了优势,因此,毕达哥拉斯的和谐观念就只是外在形式上受到推崇。
赫拉克利特的和谐理论对毕达哥拉斯的理论有所继承,他说,绘画的和谐在于白、黑、黄、红不同色彩的配合,音乐的和谐在于不同音调的高音、低音、长音、短音的配合,音韵的和谐在于元音与辅音的配合,这些艺术和谐在于模仿自然。“自然是由联合对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谐,而不是由联合同类的东西。”[2]这显然就是毕达哥拉斯的思想,也是中国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思想。但是,赫拉克利特对和谐的基本原则却作了全新的解释。他说:“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了最美的和谐;一切都是斗争所产生的。”[3]对立—斗争—和谐,这就是赫拉克利特的公式。毕达哥拉斯曾把世界的本原看成数,和谐是建立在数的和谐基础之上,因此他的和谐是和平的、静态的。赫拉克利特把世界的本原看成火,而火是动态的、运动的,因此,他的和谐是冲突的、动态的,“火产生了一切,一切都复归于火,一切都服从命运,一切都为对立过程所宰制”[4]。“在对立物中,引起世界变化的,是所谓战争与冲突。”[5]“应当知道,战争是普遍的,正义就是斗争,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而产生的。”[6]数是静态的,空间性的东西,火是变化的、时间性的东西,数的和谐体现了一种空间静穆理想,火的和谐反映了一种时间的变化趋向。赫拉克利特在西方文化上第一次提出了“一切皆流,无物常住”[7]的辩证发展思想。他说:“同一事物既存在又不存在。”[8]又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9]还说:“太阳每天都是新的。”[10]可见,和谐就是对立面之间的斗争,这是与中国文化“对立而又不相抗”的和谐观完全不同的具有西方特色的和谐观。着眼于对立不相抗和空间和谐,中国文化是五行协调和保存,着眼于对立面的斗争和时间和谐,赫拉克利特强调的是斗争、否定和新生。他说:“火生于土之死,气生于火之死,水生于气之死,土生于水之死。”[11]虽然在古典圆形宇宙的背景里,他的发展变化也是循环的,“上升的路和下降的路是同一条路”[12],“土死生水,水死生气,气死生火;反过来也一样”[13]。然而,他强调了否定—前进这一西方文化的根本特色。
毕达哥拉斯的和谐、数的比例,是一种外在形式的和谐,赫拉克利特的和谐、对立面的斗争,是内在内容的和谐,二者的统一就构成了西方和谐的根本精神。亚里士多德曾经给美下过这样一个定义:“一个美的事物——一个活东西或一个由某些部分组成之物——不但它的各部分应有一定的安排,而且它的体积也该有一定的大小;因为美要倚靠体积与安排,一个非常小的活东西不能美,因为我们的观察处于一个不可感知的时间内,以致模糊不清;一个非常大的活东西,例如一个一千里长的活东西,也不能美,因为不能一览而尽,看不出它的整一性……”[14]看来,这是指形体的和谐,它的原则是大小得体、合适得当。罗马作家西塞罗也认为:“美是物体各部分的适当比例,加上悦目的颜色。”[15]这里所“加上”的是颜色的和谐,它的准则是明暗适度。(www.xing528.com)
由此可见,西方古代审美文化十分重视审美对象在声音、形体、颜色等物理属性上的和谐,并从中得出了整一、适度、多样性统一等形式美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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