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火灾和露天堆场火灾消防用水量计算
建筑物火灾和露天堆场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计算取决于火灾扑救对象,灭火总用水量等于灭火供水量乘以灭火延续时间来进行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V=Qt
式中 V——灭火总用水量(L);
Q——灭火供水量(L/s);
t——灭火延续时间(s)。
一般居住区、工厂及丁戊类仓库灭火延续时间为2h;甲、乙、丙类仓库灭火延续时间为3h;易燃、可燃材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灭火延续时间为6h;高层公共建筑灭火延续时间为3h;高层民用建筑灭火延续时间为2h;自动喷水设备的火灾灭火延续时间为1h。
(二)液化石油气贮罐消防用水量计算
液化石油气贮罐着火后,主要扑救任务是冷却,消防用水量主要指冷却用水量。其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小于0.2L/(s·m2)。
冷却用水量包括着火罐冷却用水量和邻近罐冷却用水量之和。着火罐的保护面积按其全表面积计算,距着火罐直径1.5倍范围内的邻近罐,按其表面积的一半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Q=Q1+Q2
式中 Q——液化石油气贮罐消防用水量(L/s);
Q1——每个着火罐冷却用水量(L/s);
Q2——每个邻近罐冷却用水量(L/s)。
1.每个着火罐冷却用水量
其计算公式为
Q1=πD2q
式中 Q1——每个着火罐冷却用水量(L/s);
D——球罐直径(m);
q——移动设备冷却水供给强度[L/(s·m2)],取0.2L/(s·m2)。
2.每个邻近罐冷却用水量
其计算公式为
Q2=0.5πD2q
式中 Q2——每个邻近罐冷却用水量(L/s);
D——球罐直径(m);
q——移动设备冷却水供给强度[L/(s·m2)],取0.2L/(s·m2)。
3.应用举例
某一液化石油气球罐区,球罐直径均为14m,某日因雷击起火而导致固定冷却系统损坏,并造成一个球罐着火,距着火罐21m范围内的邻近罐有3个,试计算消防用水量。
解:(1)着火罐冷却用水量为
Q1=πD2q=(3.14×142×0.2)L/s=123.1L/s
(2)邻近罐冷却用水量为
Q2=0.5πD2q×3=(0.5×3.14×142×0.2×3)L/s=184.6L/s
(3)消防用水量(即总冷却用水量)为
Q=Q1+Q2
=123.1L/s+184.6L/s
=307.7L/s
答:消防用水量为307.7L/s。
(三)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区消防用水量计算
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区消防用水量包括配制泡沫的灭火用水量和冷却用水量之和。冷却用水量又包括着火罐冷却用水量和邻近罐冷却用水量之和,即
Q=Q灭+Q着+Q邻
式中 Q——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区消防用水量(L/s);(www.xing528.com)
Q灭——配制泡沫的灭火用水量(L/s);
Q着——着火罐冷却用水量(L/s);
Q邻——邻近罐冷却用水量(L/s)。
1.配制泡沫的灭火用水量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Q灭=αQ混
式中 Q灭——配制泡沫的灭火用水量(L/s);
α——泡沫混合液中的含水率(%),如94%、97%等;
Q混——泡沫混合液量(L/s)。
2.着火罐冷却用水量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Q着=nπDq
式中 Q着——着火罐冷却用水量(L/s);
n——同一时间内着火罐的数量(个);
D——着火罐直径(m);
q——着火罐冷却水供给强度[L/(s·m)]见表7-1。
3.邻近罐冷却用水量计算
距着火罐壁1.5倍直径范围内的相邻贮罐均应进行冷却。邻近罐冷却用水量计算公式为
Q邻=0.5nπDq
式中 Q邻——邻近罐冷却用水量(L/s);
0.5——采用移动式水枪冷却时,冷却的范围按半个周长(面积)计算;
n——需要同时冷却的邻近罐数量(个);
D——邻近罐直径(m);
q——邻近罐冷却水供给强度[L/(s·m)],见表7-1。
表7-1 贮罐冷却水供给范围和供给强度
4.有关计算的要求
(1)当邻近罐采用不燃烧材料进行保温时,其冷却水供给强度可按表7-1中的数据减少50%确定。
(2)贮罐可采用移动式水枪或固定式设备进行冷却。当采用移动式水枪进行冷却时,对于无覆土保护的卧式罐和地下掩蔽室内立式罐,如计算出的用水量<15L/s时,仍应采用15L/s。
(3)当邻近罐超过4个时,冷却用水量可按4个计算。
(4)地上卧式油罐冷却用水延续时间按1h计算;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冷却水延续时间按2h计算;浮顶罐、地下和半地下固定顶立式罐、覆土贮罐和直径不超过20m的地上固定顶立式罐,其冷却水延续时间按4h计算;直径超过20m的地上固定顶立式罐冷却水延续时间按6h计算。
5.应用举例
某一油罐区,固定顶立式罐的直径均为14m。某日因违章操作起火而导致固定冷却系统损坏,其中一个贮罐着火,并造成地面流淌火;距着火罐壁21m范围内的邻近罐有2个。若采用普通蛋白泡沫灭火,泡沫混合液量为48L/s;若采用移动式水枪冷却,着火罐及邻近罐冷却水供给强度分别为0.6L/(s·m)和0.35L/(s·m)。试计算消防用水量。
解:(1)配制泡沫的灭火用水量为
Q灭=αQ混=(0.94×48)L/s=45.12L/s
(2)着火罐冷却用水量为
Q着=nπDq=(1×3.14×14×0.6)L/s=26.38L/s
(3)邻近罐冷却用水量为
Q邻=0.5nπDq=(0.5×2×3.14×14×0.35)L/s=15.39L/s
(4)油罐区消防用水量为
Q=Q灭+Q着+Q邻=(45.12+26.38+15.39)L/s=86.89L/s
答:油罐区消防用水量为86.89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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