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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的调度力量及方式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调度力量,是公安消防部队受理火警后,向火场调派灭火救援力量的过程。(一)调度力量的方式调度灭火战斗力量的方式取决于接警方式。

公安消防部队的调度力量及方式

调度力量,是公安消防部队受理火警后,向火场调派灭火救援力量的过程。

(一)调度力量的方式

调度灭火战斗力量的方式取决于接警方式。采用集中接警方式的,由公安消防总(支、大)队火警调度室调度;采用分散接警方式的,由基层消防中队通信室调派或报请上级调度室调度。

(二)调度力量的要求

1.迅速调派力量

受理报警后,应当根据灾情、预案和调动方案,迅速调派力量,及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情况,并立即向全勤指挥部和值班首长报告,根据需要和指挥员的命令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技术专家到场配合战斗行动。当接到消防安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报警或者在重点时段等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政治社会影响的灾害事故报警时,必须加强首批出动力量,及时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并通知值班首长或者全勤指挥部遂行作战。

2.加强第一出动力量(www.xing528.com)

首批力量是最先到达现场、最早投入灭火救援战斗的第一出动力量。加强第一出动力量是有效控制灾情发展的关键和前提。

3.力量调派要适度

调派力量前往灾害现场要把握一个度,既要遵循灭火救援力量出动方案的标准,又要根据现场情况,体现灵活多变性;既要反对片面强调“精确调度”,也要防止一味的追求“宁多勿少”。

4.及时调派增援力量

第一出动力量出动后,调度人员应根据上级指挥员的指示、现场指挥员的要求及报警电话持续报来的灾情,及时增援灭火救援所需的各种力量到达现场。为保障灭火救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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