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宋代说话伎艺的集中记录,目前可见最早文献当是《东京梦华录》。摘引如下:
崇、观以来,在京瓦肆伎艺:张廷叟,孟子书主张。小唱李师师、徐婆惜、封宜奴、孙三四等,诚其角者。嘌唱弟子张七七、王京奴、左小四、安娘、毛团等。教坊减罢并温习。张翠盖、张成、弟子薛子大、薛子小、俏枝儿、杨总惜、周寿奴、称心等。般杂剧。枝头傀儡任小三,每日五更头回小杂剧,差晚看不及矣。悬丝傀儡张金线。李外宁,药发傀儡张臻妙、温奴哥、真个强、没勃脐、小掉刀,筋骨、上索、杂手伎、浑身眼。李宗正、张哥,球杖、踢弄。孙宽、孙十五、曾无党、高恕、李孝详,讲史。李慥、杨中立、张十一、徐明、赵世亨、贾九,小说。王颜喜、盖中宝、刘名广,散乐。张真奴,舞旋。杨望京,小儿相扑。杂剧、掉刀、蛮牌董十五、赵七、曹保义、朱婆儿、没困驼、风僧哥、俎六弄。影戏丁仪,瘦吉等弄乔影戏。刘百禽弄虫蚁。孔三传耍秀才,诸宫调。毛详、霍伯丑,商谜。吴八儿,合生。张山人,说诨话。刘乔、河北子、帛遂、胡牛儿、达眼五重明、乔骆驼儿、李敦等杂外入。孙三神鬼,霍四究说三分,尹常卖《五代史》,文八娘叫果子。其余不可胜数。不以风雨寒暑,诸棚看人,日日如是。教坊,钧容直,每遇旬休按乐,亦许人观看。每遇内宴,前一月,教坊内勾集弟子小儿,习队舞作乐,杂剧节次。[4]
在以“京瓦伎艺”命名的本目下,并行罗列了34种伎艺,包括与说话相关的各项伎艺,如讲史、小说、商迷、合生,说诨话、神鬼、说三分、五代史和叫果子等七种表现形式与其主要表演艺人姓名[5],并未对说话的家数作出具体处理。基于此种表述方式的出现,我们有理由初步判定,虽然北宋时期说话的发展已经具有类别的多样性,但在理论层面还未出现对说话伎艺总结性的系统建构,因此文献的记载依然停留在对具体子目的特征性描述,缺少分类标准的总体把握。例如,“京瓦伎艺”中已经列出“讲史”,却又在后文继续列出性质相同的“说三分”、“五代史”,不能不说是对分类标准特征的把握缺乏归纳总结。这也是我国古代典籍,无论是史籍中的艺文志或经籍志,还是类书或文集,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即对各类事物的分类,往往注重对细节特征的区分,而忽略或无法把握各类事物的普遍性特征。此种现象在唐宋时期尤盛,如从宋代修成的四大类书的具体子目设置,可见一斑。
我们还可以从《东京梦华录》中的其他相关记录得到佐证。卷六“元宵”条云:
正月十五日元宵,大内前自岁前冬至后,开封府绞缚山棚,立木正对宣德楼,游人已集御街。两廊下奇术异能,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声嘈杂十余里,击丸、蹴踘,踏索、上竿。赵野人倒吃冷淘、张九哥吞铁剑、李外宁药法傀儡、小健儿吐五色水、旋烧泥丸子。大特落灰药、榾柮儿杂剧。温大头、小曹嵇琴、党千箫管。孙四烧炼药方、王十二作剧术、邹遇、田地广杂扮、苏十、孟宣筑球、尹常卖《五代史》、刘百禽虫蚁、杨文秀鼓笛。更有猴呈百戏,鱼跳刀门,使唤蜂蝶,追呼蝼蚁。其余卖药、卖卦,沙书地谜,奇巧百端,日新耳目。[6]
卷八“六月六日崔府君生日二十四日神保观神生日”条又云:
自早呈拽百戏,如上竿、趯弄、跳索、相扑、鼓板、小唱、斗鸡、说诨话、杂扮、商谜、合笙、乔筋骨、乔相扑、浪子杂剧、叫果子、学像生、倬刀、装鬼、砑鼓、牌棒、道术之类,色色有之,至暮呈拽不尽。[7]
从上述两条材料看,我们可以得出三点:第一,所谓北宋说话伎艺的代表形式并不固定,列举项目多寡不一,对小说、讲史等后人观念中属于说话类的主要代表并无特殊的看待,甚至仅列举一些属于附属的“说诨话”、“叫果子”等,这就表明在北宋时期没有出现说话四家数的观念认知。第二,在这些伎艺的表述中,北宋时期并没有次序先后的观念梳理,具体到说话一类,讲史可以位于小说之前,商谜也可以位于合生之前,甚至讲史的细目如三分、五代史又可以列于所有伎艺的后列。这样的表述方式与南宋及元代完全不同,既显示了叙述的自由度,也客观表明了北宋说话家数的观念尚未定型。第三,在所有的相关叙述中,没有出现说经类,足见北宋时期说经还未被纳入说话的范畴之中。(www.xing528.com)
从学术考察的方法看,以上观点的得出还属于原始文献的自证。我们还必须找出其他的相关文献来进一步检验我们的观点。南宋时期著名史学家徐梦莘编撰《三朝北盟会编》,曾提到靖康之变时发生的一件事,可以有助于我们的考察。钦宗靖康二年(1127)正月,金兵在第二次围困东京汴梁城后,诱骗宋钦宗再次前往金营议和,并随之拘禁钦宗,以此要挟宋室,索取财物。正月二十五日,金人要求宋室进纳各种物事及人员,其中就包括了说话艺人。在《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十七靖康中帙五十二“金人求索诸色人”目下,徐梦莘详细记载了包括医生、教坊乐工、妓女、歌舞宫女、工匠、百戏艺人等被掳掠。其云:
杂剧、说话、弄影戏、小说、嘌唱、弄傀儡、打筋斗、弹筝、琵、瑟、吹笙等艺人一百五十余家。[8]
从这条记录看,本应属于说话子目的小说被并行于说话同列,实在是有所矛盾的。但是从另一角度看,以徐梦莘为代表的史家的主流观点中,说话这门伎艺并未有明显的细目再分。或者说,将小说、讲史等相关伎艺统一到说话范畴之下的观念,在北宋时期甚至南宋初期,仍未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似乎在小说这门伎艺中,存在细目的类别划分。北宋晚期至南宋初期,与宋室对峙的金政权,百姓生活亦有各种伎艺演出。《金史》中曾记载海陵王完颜亮的佞幸之臣张仲轲的一条文献材料:
张仲轲幼名牛儿,市井无赖,说传奇小说,杂以俳优诙谐语为业。[9]
可见,张仲轲擅长的伎艺是小说中的传奇一类,这与南宋成书的《都城纪胜》记载相符合。并且,张仲轲还可以“杂以俳优诙谐语”,其中的诙谐语大约就是说诨话一类。这也表明了包括小说在内的各种说话伎艺都处于不断发展与丰满的演变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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