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清涧县工商业基础十分薄弱。1951年,县内仅有手工丝、棉纺织作坊和小手工业户52户,从业人员仅99名,资金13639万元,有以百货、中药材坐商、行商和摊贩为主的商贸服务业108户,从业人员292名,总资本资金50386.5万元。经营资本最大的行业是百货商业,有41户,从业人员98人,资本2873.5万元。
1952年开始,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所致,小本生意的私营门店纷纷倒闭,工商业处于低迷状态。
(一)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3年起,中共清涧县委和县政府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根据中央和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清涧县手工业发展面对的窘境”,逐步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号召私营手工业经营者,积极协商,走合作化道路,摆脱规模小、技术落后、抵御风险能力差、生产经营发展缓慢的老问题。在轰轰烈烈的农业合作化风潮影响下,私营手工业者认识到走合作化道路可以克服“单打独斗”的许多弊端,积极投入改造。采取合作化的形式和逐步过渡的步骤,从“单打独斗”到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再发展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清涧县第一个集体工业企业清涧县缝纫合作社成立。1956年,先后成立铁业、五金、木业和车马挽具生产合作社。1956年年底,参加手工业合作组织的人数已占全县手工业从业人数的91.7%,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合作化道路,把个体手工业转变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手工业主和学徒、工人都成为企业的主人,从而大大提高了生产积极性。1956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87.1万元,比1949年增长了15.43倍。
(二)商贸服务业的社会主义改造(www.xing528.com)
新中国成立初,清涧县城有义兴隆(师之明)、恒升王(王爱卿)、益生堂(霍静堂)、咸同庆(宋向林)、广益昌(王光华)、三益永(张致忠)等6家较大的私营商号。有马凌霄、康广春、师明伦、马附图等个体商户44户。到1953年,全县有纳税私营商贸业280户,全年营业额51026元,缴纳税金2721元。至1955年,私营商贸服务业310户,从业人员400余人,固定资产8.6万元。
清涧县对私营商业的改造,走了一段渐进过程。当时一些不法商人扰乱市场,哄抬物价,进行投机倒把活动。政府一面积极组建、发展国营和供销合作社商业,一面着手改造私营商业,打击投机倒把,稳定市场,平抑物价。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物资,如粮食、油料、纱布、木材、食糖、杂铜、牛皮等加强管理;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统一经营。对私营商业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同时开展了工商界的“五反”运动。
1955年,对商业进行调整,明确经营范围,国营商业以经营批发、收购、调拨主要物资为主,控制城镇国营商业的零售比重,适当撤销一些集镇中的零售市场,让给私商经营;对资金有困难的私商给予银行贷款;在保证国营商业领导下,允许私商在内地自由贸易,在省内组织土特产货源,深购远销。经过调整后,改善了公私关系,调动了私营商业的经营积极性,全县掀起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高潮。通过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等形式,逐步实现公私合营。
1956年,基本完成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绝大部分私营商贸服务业分别直接过渡为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纳入集体性质的合营商业。1956年1月,清涧县城第一家集体所有制合作商店成立,时有合作人员30多人,设门店4个。同年,合作理发店、照相镶牙馆等相继成立。此后发展起集体性质的合作旅社、合作食堂、豆腐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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