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印刷行业标准CY/T 3中详细规定了观察条件中的各要素,包括观察者、不同样品的观察条件、环境色和背景色等。
(一)观察者
进行色评价工作的工作者必须是非色盲和非色弱的正常色觉观察者。
(二)观察条件
1.透射样品与复制品比较时的观察条件
透射样品应由来自背后的均匀漫射光照明,在垂直于样品的表面观察。观察时应尽量将样品置于照明面的中部,使其至少在三个边以外有50 mm宽的被照明边界。当所观察透射样品的面积总和小于70 mm×70 mm时,应尽量减小被照明边界的宽度,使边界面积不超过样品面积的4倍多,多余部分用灰色不透明的挡光材料遮盖。
2.直接观察透射样品的观察条件
直接观察透射样品而不与复制品比较的观察条件同透射样品与复制品比较时的观察条件相同。只是被照明边界要用透射密度为(1.0±0.1)D的透射漫射材料遮盖,遮盖材料颜色与中性灰的偏差△C应小于0.008。
3.反射样品的观察条件
观察反射样品时,光源与样品表面垂直,观察角度与样品表面法线成45度夹角,对应于0/45照明观察条件,如图9.4所示。作为替代观察条件,也可以用与样品表面法线成45度角的光源照明,垂直样品表面观察,对应于45/0的照明观察条件,如图9.5所示。但此时观察面照度的均匀度不小于80%。
图9.4 0/45照明观察条件示意图(www.xing528.com)
图9.5 45/0照明观察条件示意图
(三)环境色和背景色
在观察中,周围的条件也对观察效果起着很大的影响作用,所以无论是在国际标准还是国内标准中,都对观察环境和背景做了明确的规定。
1.ISO 3664 关于环境色和背景色的规定
(1)观察环境对图像观察的干扰应达到最小。为了避免其他的条件影响对透射稿或印品的判断,在进入观察环境后,应避免立即开始评判工作。人眼至少需要几分钟的时间去适应环境。
(2)额外的光线,不管是从其他的光源发出或是从其他的物体表面反射,都会对观察或其他图像照明产生影响。
(3)在当时的观察环境中,不应有强烈色彩的表面(包括衣物)存在。因为在观察视场中的强烈色彩是一个潜在的问题,它们可能会产生无法避免的反射。视场中的天花板、墙、地板或其他表面的反射都可能使反射率低于60%的中性灰色块变色。
(4)观察范围边缘中性无光的周边环境在各边应该至少延伸出观察空间的1/3。周边环境的反射率要小于60%,最好小于20%,另外对比图像应该进行对边放置。
2.我国印刷行业标准CY/T 3 关于环境色和背景色的规定
(1)观察面周围的环境色应当是孟塞尔明度值6~8的中性灰(N6~N8),其彩度值越小越好,一般应小于孟塞尔彩度值的0.3。若观察面周围的墙壁和地面不符合此要求,则应用符合上述要求的挡板将样品围起来,或者使用环境反射光,在观察面上产生的照度小于100 lx。
(2)观察印刷品的背景应是无光泽的孟塞尔颜色N5~N7,彩色值一般小于0.3,对于配色等要求较高的场合,彩度值应小于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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