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0月,中国共产党酒泉钢铁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997年后更名为中国共产党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2004年7月与监察处、审计处合署办公(简称公司纪委)。2010年,设综合办公室、检查室、监察处、审计处。
1982—2010年,公司纪委先后建立和完善《酒钢纪委职责范围》《关于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具体规定》《中共酒泉钢铁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酒泉钢铁公司监察处关于转换经营机制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监察实施办法》等20余项党风廉政制度。
1990年,贯彻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采取业余培训、脱产轮训、上党课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道德和党的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培训28期、660余人次,开展党风党纪教育102次,翻录、购买录像片8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录像等形象化教育110场,参加人数5000人次。1992年,通过通报典型案例,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处理信访举报信件和案件查处等多种形式,对各级干部进行清正廉洁教育。1993—1994年,组织“廉洁奉公好干部”推荐评选活动,有74名“廉洁奉公好干部”在“七一”受到公司表彰。1995年,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有1600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廉洁守则》知识问答考试。1998年后,按照中纪委关于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要求,结合酒钢新实业开发公司金属镁厂工程中发生的权钱交易案件,开展抓典型案例教育,在基层27个重点单位进行29场案例宣讲。公司主要领导在各类大型会议上及时通报查实的违纪问题,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打“预防针”。建立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教育制度,强化廉政建设理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行政监察法》知识竞赛,举办廉政理论教育1029场·次,参加党员干部78109人次。2000年后,把从严治党作为建立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举措。按照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的要求,编写专题学习材料,教育领导干部加强业余时间管理和自我约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甘肃省纪委编印的《廉洁自律规范》,有1445名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测试。开展以“两案一片”为重点警示教育,《酒钢日报》开辟专栏,酒钢有线电视台播出专题片,采用谈心得、写体会方式,剖析胡长清、成克杰等腐败分子蜕变原因,结合实际对照检查,汲取教训。2005年,围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教育实施纲要》,开展看一次党风教育电视文献片、听一次党课讲座、做一场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召开一次学习《纲要》座谈会、开展一次知识竞赛活动、举办和参观一次反腐倡廉成果展览的“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两级中心组组织各种形式学习讨论会、座谈会300多场(次),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175篇,观看《实施纲要》辅导讲座32场(次),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的好干部牛玉儒》119场(次),二级单位党委(纪委)书记给党员干部辅导《实施纲要》27场(次)。1900多名党员参加省纪委组织的《实施纲要》知识竞赛,3000多名党员参观省纪委举办的《反腐倡廉大型图片展》、省委宣传部举办的《陇原公仆赞》事迹展等。
2006年,公司党委印发《关于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通知》,制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定期、按季度检查考核,抓好落实。全年召开学习贯彻(党章)动员会42场,讲专题党课319场(次),参加人数达23877人次,组织知识竞赛10场(次),参加1006人次。举办以酒钢人说酒钢事的“知荣明耻树新风,遵章守纪建和谐”和学习实践“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型展览,有9700余名干部、职工观看了展览。
二、效能监察
效能监察工作主要围绕发挥好“四个作用”(对廉政建设起促进作用,对提高管理水平起参谋作用,对维护政令畅通起推动作用,对提高经济效益起保证作用)开展。监察处成立初期,以查办行政违纪案件、进行执法监察、推进廉政建设为主。合署办公后,陆续开展计划外用工、外包工程建设项目、雇佣车辆、欠款追缴、原燃料采购和管理、高管人员住宅电话和手机等通讯工具使用及费用情况调查与清理等等。1997年,工作重点逐步转向企业效能监察。1998年,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同时,明确纪检监察人员既是案件查办人员,又是效能监察人员,有案件查办案件,没有案件开展效能监察。此后,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加大,每年确定目标,选题立项,扎实推进,步入正轨。在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以源头治理为主开展效能监察,先后参加200万吨铁钢、山西翼钢、兰州榆钢和宏晟电热等大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围绕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监察部门协调抓的运行格局,使监察工作组织有责任、立项有人抓、实施有落实。(www.xing528.com)
监察处与厂矿监察人员,经常对效能监察项目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价,分析研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协调工作力量,解决实际问题。2000—2006年,效能监察立项463项,结案435项,提出改进工作建议2132条,被采纳857条,协助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包括修订)683项,避免、挽回经济损失3117.43万元。2010年,受理问题115个,效能监察立项58项,实现56项,实现率96.6%。发现问题27个,提出监察建议17项,责任追究1人,通报批评1人,经济处罚6.75万元。基本实现监察一批项目、堵塞一些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推进一次工作的效能监察目标。
三、纪检信访
酒钢建设初期,就建立较完备的信访工作制度。1988年11月,纪委开通举报电话“116”,在各单位设举报箱,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制定和建立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措施,没有发生过信访举报泄密事件和举报人受打击迫害事件。信访举报的主要形式和来源有直接受理举报信、上级转办举报信、电话举报、举报人上门直接举报等。1990年后,出现了署名举报和举报人直接举报现象。公司纪委对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十分重视,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落实。1984—2000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62件次。2000—2010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90件次。对于重要信访举报,纪委、监察处直接查处,比较重要的信访举报,协助二级单位共同调查,一般信访举报,交由二级单位办理,报公司纪委备案。
四、案件查处
1983年前,案件查处和管理由中共嘉峪关市纪委统管。1983年,政企分开后,公司纪委负责查处酒钢公司干部职工违纪案件。1984—2006年,查办各种违法违纪案件445件,违纪金额5650.31万元。涉及地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30人、科级干部97人、一般干部34人、工人85人。给予党纪处分306人,其中开除党籍65人,留党察看49人,撤销党内职务8人,严重警告85人,警告99人;给予政纪处分83人,其中开除厂籍12人,留用察看4人,撤销行政职务10人,降职降级7人,给予记大过、记过、警告处分49人,受到刑事处理27人。2010年,受理信访举报66件,其中初核57件,立案16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8人次。先后查处榆钢公司“二张一贾”受贿案、菲律宾项目筹备组负责人杨某挪用公款案、宏丰公司基层干部受贿窝案等多起违规违纪案,查处涉案金额9104.04万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527.32万元,收缴违纪款2789.57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26人次,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7人,经济处罚15人,金额13.1万元。酒钢纪委在案件查处工作中,认真把握政策,严格按程序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使每个案件调查和处理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迄今没有出现严重案件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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