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引导
1993年2月,市政府印发《嘉峪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依据“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的地盘谁清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各单位、各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内。1996年,拆除流动人口临时搭建的违章建筑,在绿化街区建起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为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方便。1997年7月,市政府颁布《嘉峪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单位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1999年3月,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市政府批转市计生委《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意见》,从加强领导、学习宣传、部门协作、突出重点、规范管理5个方面提出实施意见。2001年3月,市政府根据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精神,修订《嘉峪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在单位共同负责,以居住地管理为主,实行统一发证、统一编号、统一登记,加强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和验证制度的力度。2007年3月,市人口委印发《嘉峪关市关于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的具体措施》,在雄关人口网站上开通便民服务信箱,向社会公开便民维权服务电话和甘肃省驻省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站的地址及联系电话。充分运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西北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平台”,及时上报交流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有关信息。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信息的采集、统计、落实、检查等,由街道、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直接通过交换平台查询、核实、反馈,流动人口不再向原籍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节约时间,减轻负担。
二、规范化管理
2007年8月,市政府批转市人口委《嘉峪关市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意见》,将流入育龄人口的计划生育纳入全市技术服务范围,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建立流动人口技术服务档案,并为4000余名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妇女病、环孕情免费检查。(www.xing528.com)
同年8月,市人口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口计生维权服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管理、服务、维权”于一体的宣传月和便民服务活动,加强与省内各市、州的工作交流与协作,先后组织城区、郊区及酒钢公司有关人员,赴张掖、金昌、天水等11个市、州,协查协调流动人口和部分移民计划生育情况,办理移民计划生育工作移交接管事宜,向户籍地反馈7840名流入育龄人口的婚育情况。
2008—2010年,先后建立流动人口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制度和清理清查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由公安、工商、计生、城建、房管等多部门联合清查制度。2008年,登记外来人口5000余人,全市统计在册流入人口3.15万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活动,推广“一站式”“一证式”服务。2009年,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社区,前进街办事处铁南第三社区被甘肃省人口委命名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化社区。有效整合社区各类公共和社会资源,实行楼院划片区域责任制、信息采集干部全员制、服务管理专干集中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个体、私营协会会员审核及分会登记环节,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个案信息档案。2008—2010年,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分别为96.3%、96.8%、96.9%,流入人口纳入管理率为95.5%。2008年,市人口委被国家人口和计生委授予“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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