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管理
2003年前,市政府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以政府审批的方式低价出让,粗放管理。2003年后,取消土地审批的供地方式,对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按质论价,公开透明。
1989—1993年,甘肃省下达嘉峪关市“四项”建设用地指标7266亩,其中耕地815亩。实际划拨用地指标5303.12亩(含耕地593.81亩),开发复垦土地6100亩。其中1993年出让土地12宗、32亩,收缴土地出让金14.46万元。1994—1999年,甘肃省下达嘉峪关市建设用地指标11775亩,其中占用耕地420亩。实际占用土地4643.34亩(含耕地72.33亩),开发复垦土地8350亩。2000—2007年,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嘉峪关市农用地转用计划1800亩,土地审批各项建设用地636宗、11118.26亩,其中有偿出让284宗、4183.95亩。对172宗、2374.2亩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完成土地收益13296.74万元。改制处置土地企业15家,返还企业1944.52万元。农民宅基地和居民点用地18.1亩,全部为非耕地。开发复垦土地5397.7亩,移土造田76亩。
2003年,市土地收购储备经营中心成立,出台《嘉峪关市土地收购储备经营实施办法》,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2003年起,先后为西气东输、清嘉高速公路、武嘉铁路电气化改造、嘉安一级公路、嘉策铁路、西部原油成品油管道等工程提供用地。2008年,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312国道拓宽工程、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以及各类建设项目共征地104宗、2613.3亩,收取土地出让金2662万元,其中拍卖出让土地3宗,面积5.1亩,挂牌出让土地101宗,面积2608.2亩。2009年出让经营性建设用地30宗,面积383.4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982.08万元。2010年,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共征用嘉峪关市各类土地2391.1亩,其中耕地525.6亩,涉及被征地农户186户,动迁的农民房屋21户,企业8户。在征地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和甘肃省、嘉峪关市的有关标准,及时足额地向被征地农民发放安置补偿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农田保护
全市农村人均耕地两亩多,土地珍贵。1999年,市政府下发《嘉峪关市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公告》,市、乡、村三级相继成立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和管护组织,制定乡规民约,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在重要路口竖立基本农田保护标牌,明确责任和保护的范围、面积、措施及责任人,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得到落实。同时严厉打击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市土地局发布《关于严禁在耕地内取土的通知》,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和农村居民住房建设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耕地,大力开发复垦土地。2000年起,农村新建居民住宅全部用非耕地,当年开发可耕园地2276.7亩,增加耕地113.9亩,复垦旧宅基地新增耕地2.2亩。2002年,在农村居民点建设中,有22户农民的新建住房全部建在戈壁荒滩上;修建U型渠18.4千米,全部在原水渠基础上或田埂上修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非占用耕地不可的,要补造同等面积的耕地,做到占补平衡。2004年西气东输工程和清嘉高速公路征用耕地后,分别在文殊镇石桥村二组和峪泉镇安远沟村一组戈壁滩移土造田76亩,补足占用的耕地。2005年9月,市政府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实施“五不准”(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地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专项检查,峪泉镇将违法取土烧砖、破坏耕地的三家砖厂强制关闭,并督促各砖厂复垦耕地30亩。嘉(峪关)安(西)一级公路建设占用农用耕地13.35亩,当年即复垦耕地13.95亩,确保耕地占补平衡。2009年,全市耕地面积5.8万亩,比1985年增加1.54万亩,人均耕地2.84亩,比1985年增加0.59亩。2010年耕地面积5.7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9835.1亩,基本与上年持平。(www.xing528.com)
三、地籍调查
1990年9月,城镇地籍调查启动,1992年10月完成省级验收,完成43个街区、1094宗、22.6平方千米的用地调查。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0.4平方千米,123宗;工业用地2.9平方千米,144宗;仓储用地2.1平方千米,10宗;市政公用设施及绿化用地4.6平方千米,92宗;公共建筑用地1.8平方千米,210宗;住宅用地2.2平方千米,254宗;特殊用地0.8平方千米,13宗;交通用地2.7平方千米,98宗;其他用地5.1平方千米,150宗。
200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嘉峪关市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开展土地调查工作,将开展调查的城镇划分为两个作业区,由5个权属调查组分别开展权属调查。调查涉及5个街道办事处、94个街区,完成地籍细部测量87.14平方千米,制作分幅地籍图1612幅,完成地形测量101.63平方千米,取得分幅地形图1609幅,建成嘉峪关市城镇土地利用数据库并通过省级验收。嘉峪关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和酒钢厂区面积共91.52平方千米。农村地籍调查分集体土地权属调查、地类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2010年,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通过国家级核查。农村土地调查率先通过省级验收。对南市区、双泉科技示范园、嘉东工业园区、嘉北工业园区的城市扩建部分进行补充测量,对城区的改造变化部分进行变更调查测量,全面更新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利用二次调查成果,为城市规划、人口普查、基础测绘、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地形分幅图和现状地物图。会同市民政局和周边市县调查确认市级行政界线。
四、土地登记
1989年起,开展全市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申报登记发证工作,至2008年年末,共完成92个街区、3184宗土地、16148个界址点、63.9平方千米的权属调查工作,至2009年年末,国有土地使用权累计登记发证55493本,其中新发土地登记证2768本,变更土地登记1145本,设定抵押登记247本,注销抵押登记44本,住房分割登记51289本;集体土地使用权累计登记发证4366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累计登记发证112本。2010年,启动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证工作,至年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全部完成,发证近一半;完成酒钢公司住宅土地分割登记发证8396户,日常住宅分割登记发证1520户,新发土地登记112宗,变更土地登记发证179宗,注销土地登记59宗;设定土地抵押登记108宗,抵押面积87万平方米,设定抵押金额122484万元。
五、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07年5月,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对全市2935平方千米的土地面积进行全面、系统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成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嘉峪关市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实施方案》《嘉峪关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方案》。7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和制备,共完成土壤采样点位100个,其中背景点1个,普查点7个,重点污染源92个;采集有机物样204份,无机物样286份,获取现场照片600多张,航迹11条,记录航点100个。2008年8月,完成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组分配的919个监测点中氟、钒和97个背景点样品中溴样品的分析,上报数据1935个。2009年4月,完成全部样品的分析工作,形成各类土壤状况调查分析数据,为全市土壤污染状况的分析把握提供详实具体的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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