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恋爱
婚姻结缘,需要有前奏,那就是恋爱。瑶族盛行一夫一妻制,自由恋爱是瑶族社会缔结婚姻的主旋律。讴莎腰,便是连南排瑶青年男女交朋结友的一种方式。“讴”是瑶语的“唱”,“莎腰”是瑶语的“姑娘”。“讴莎腰”的含义即是以唱歌的方式向姑娘求婚诉情。排瑶男女习惯自由恋爱,婚姻有一定的自主权。“讴莎腰”亦是未婚男子主动向未婚姑娘表达情爱的方式。每当农闲或节日的夜晚,在瑶家山寨,便能隐约听到甜蜜的情歌细语在夜空荡漾,未婚男子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翻山越岭相约来到自己爱慕的姑娘家的窗下唱情歌,一个接着一个向姑娘表白自己的情感。如果女方没有意思,她就默不做声,任由求爱者“独唱”或从窗口递出竹柴火把,让男青年们照路另找意中人;倘若歌声打动了姑娘芳心,姑娘便会起床对歌隔窗递烟递茶,或开门递上绣花挂包作为定情物,以示相许。姑娘选中了男青年中的一个,余下的人不会产生嫉妒,而是衷心祝贺幸运者得到了爱情。
而游坡又是排瑶另一种恋爱的形式。游坡也称“玩坡”,即是在一定的山坡范围内玩耍。这种“玩坡”,只限于未婚青年男女之间。每年夏历正月初一至初六新春佳节期间,年青的姑娘小伙子盛装打扮,三个一伙,两个一对,带着酒肉、糍粑、花生、水果等,来到玩坡的地点,钻进树荫下或花丛中,逗趣取闹,对唱情歌。唱到动情处,男方开始向女方进行一次试探,这种试探很奇特,即用一支竹筒制作的“噼卟筒”(瑶语称“戈帮”)塞进浸了水的纸团作弹丸,射向自己的意中人,这样相互追逐传递情意,入情者便双双离群自去谈心,女方会主动送一个绣花袋给男方,男方也报之银手镯、银项圈作为爱情的信物。“玩坡”结束后,男女双方会把自己的心事告诉父母,由男方的亲戚上门提亲。一般儿女们自己选定的对象,父母不加干涉而是加以促成。近几年,“玩坡”已超出了谈情说爱的范围,变成了青少年郊游野炊玩耍的节目了。
a.今夜又来到你窗前
b.真情传递
相恋
情投意合
在韶关曲江、乳源一带的过山瑶,把恋爱称为“讲缘”,即在劳动中对歌建立感情,牵动婚姻之缘。春耕播种季节,亦是青年人思春择偶的季节。正在东山开渠的小伙子,顿一下锄,便看一眼西山挖地的姑娘,表达心声的歌随而飘出:
李花开放二月天,歌开水圳引甘泉,
愿妹变成长流水,明朝流过哥门前。
姑娘见小伙子勤劳,心中有了几分好感,回歌唱道:
李花开放二月天,妹变甘泉出石岩,
出岩又变长流水,明朝流过哥门前。
到了插秧的季节,小伙子又有了对歌的机会,隔着田埂唱道:
梧桐花开三月天,哥妹隔溪来插田;
愿妹变成禾秧子,悄悄走到哥面前。
小伙子没有因时光的流逝而淡泊对姑娘的情意,姑娘心中暗喜之余,回歌唱道:
a.相爱
梧桐花开三月天,哥妹插田各一边,
想变秧苗变不到,愿哥常来看禾田。
果然到了中耕时节,双双都常来看望禾田,也常以禾苗与水、稻花与谷粒的关系比喻对歌,加深双方的爱慕之情。到了收割的季节爱情亦有了结局。若姑娘愿意嫁给小伙子,会主动帮助小伙子收割。捣米的时候,姑娘扫粉,小伙子抡槌,边干边定终身,小伙子唱道:
金谷回家变白米,变成白米做麻糍,
妹变油麻哥变粉,问妹将来离不离。
姑娘决心与小伙子共结连理,白头偕老,回唱道:
妹变油麻哥变粉,油麻米粉好做糍,
油麻夹进糍心田,火烤油煎不分离。
于是双方交换定亲礼物,商定婚期,准备择吉日举行婚礼,有情人终成眷属。
瑶族恋爱定亲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杯水定亲”是连南过山瑶缔结姻缘的有趣方式。每逢新年佳节,未婚男子总是相约一群小伙子到姑娘家串门和对歌,在对歌过程中,如果某位女子看中了某个小伙子时,便会恭恭敬敬地端上一杯开水放在他的面前,若男方会意领情,便把杯水一饮而尽,否则便不能随便喝完这杯水。当然,女方一般心中已有相当的把握,即男女双方心灵已有了默契,才会在亲朋好友面前公开自己的情人。杯水定亲后,女方便告知父母到男家“提亲”,征得男方父母的同意,便择吉日招郎入舍,缔结美满姻缘。
2.联姻
b.情定终身(www.xing528.com)
接到喜讯
在连南排瑶地区,曾经有过“童婚”现象,亦称“定小亲”。连南南岗、油岭等古老排瑶,过去盛行由父母包办牵缘的“童婚”,即为未成年的童孩缔结婚约。这种婚姻一般由男孩的家长主动提亲。有的孩童幼时身体虚弱或常闹病,父母就会替其“寻亲”,作为冲喜避灾。焦虑的父母背着五六岁男孩,在排内走家串户地为其寻觅一个年龄相仿的、属相不相克的女孩,认准门户后即请自家叔伯兄弟上女方家提亲,如女方父母不同意,说亲者会再次上门求情,一般都会同意,因为说好倘若男女孩长大后一方不满意都可以解除婚约,只是赔偿部分“聘礼金”即可。当双方父母意见一致时,便选择吉日订婚,订婚必须请先生公到场定良辰,由叔伯亲戚提酒、提肉上女家共聚一餐,并把男孩留在女家与女孩共洗一盆澡水,称“夫妻澡”。以后双方以亲家的身份相互来往。订婚后的男女孩一般在14岁前举行婚礼完成婚姻程序,但女子婚礼后仍回娘家居住。完婚后的少年男女没有实际的夫妻关系。
这种通婚形式,是瑶族史上出现婚后“不落夫家”的对偶婚遗迹,即女子婚后仍返娘家长住。每年逢春播、秋收等农忙季节或重要节庆才去夫家,每次住数日半月不等。如此往复,待女子怀孕生育后方回夫家定居。旧时盛行早婚,加之夫妻一起生活的时间短暂,故一些女子婚后数年以至十年八载始怀孕生育,方可结束漫长的不落夫家生活。排瑶的“不落夫家”则从举行婚礼当日,新娘由男方姐妹陪睡,三天后便返回自己父母家,直长至十六七岁,才允许回夫家“圆房”同居,届时不再举行婚礼仪式,大都是在年二十九、三十晚上由丈夫接回家,吃上团圆饭,晚间即成夫妻。在这以前,女方住娘家时若有病痛,由娘家负责医治,如果病情严重,即将女子背回夫家。万一病故,埋葬后事由夫家负责,谓生为夫家人,死做夫家鬼矣。如果未落夫家丈夫病殁,女子亦要回夫家送葬,待其长大出嫁,亦不作闺女而当“寡妇出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男女有各用自己姓氏的权利,子女可随父姓或随母姓。这从法律上充分体现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而中国几千年男女联姻,都是女到男家,女子出嫁,男子娶妻。女子随夫居住,成为男方家庭的一员。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男子才以“入赘”的形式到女家落户。瑶族过山瑶支系却盛行男到女家入赘的婚姻形式。这种招郎入赘婚俗,打破了传统盛行的嫁女娶妻婚姻限制,体现了社会的男女平等,也使得一个家庭中出现了同父异姓的现象。清代《乐昌县志》卷三云:“(瑶民)招婿入赘,不限其族。”也就是说,不论你是壮族还是汉族,只要你与瑶族姑娘真诚相爱,上门为郎,瑶家一样待你亲如己出。“招郎入赘”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男子入赘后脱离自家父母和姓氏,入赘后随妻家父姓,并改名字,其所生子女一律随母姓;另一种形式是男子入赘后,不脱离自己的父母家庭,亦不改换姓名,所生子女,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随父姓,其余类推,夫妻子女均衡;若终生只有一个孩子,这孩子可继承男、女父母双方家庭的产业。入赘男子在女方家庭的地位和待遇已在婚前的协议书上表述清楚,并有双方的家长签字及媒人、证婚人以及写书执笔者的签字作证,以保证结婚双方的利益得到公认和保护。现在过山瑶招郎入赘后所生的子女们保持可随父姓亦可随母姓的习俗。
但瑶族内部较严格禁止同姓在五服以内通婚。由于长期流离迁徙,瑶族支系不断离散,小聚居,大分散,通婚范围相对窄小。瑶族同一个姓氏基本源于同一个族源或同姓宗支,传说瑶族起源时共十二姓人家,按民间所说:“天下瑶姓是一家”,即是瑶族十二姓同出一个祖宗,故以不成文的家规家法,严格限制同姓间的通婚,但允许民族内部异姓间的通婚。如瑶族《过山榜》载:“准令十二姓王瑶子孙,自行嫁娶,不许与外族交婚”,“盘王之女不嫁汉民百姓,如有嫁给汉民百姓,甘罚蚊子鲊三瓮、开通铜钱三百串,无节竹三百根……”明文规定了民族通婚的范围。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了解了近亲结婚的危害,即使是异姓通婚,舅姑表侄之间也有了限制。但由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地大都在深山边远地带,通婚范国限制在一定地域范围内,难免出现近亲的同姓婚个案,这种同姓婚一般限于五代甚至十几代以外。
高兴的事来了
准备喜事
请进山寨
排瑶婚俗与过山瑶婚俗区别最为明显的是过山瑶以招郎入赘居多,排瑶以男娶女嫁为主。排瑶嫁女讲究聘礼,但不以钱银的多寡定聘而是以“嫁肉”的多少做彩礼。“嫁肉”的多少并不是女子身价贵贱的标志,而是象征着新人婚后恩爱并与亲朋好友和睦相处之意。“嫁肉”以个为单位,每个“嫁肉”为6—9斤猪肉,取“六合”和“长久”之意。根据女方家的亲属舅父的多少商定取“嫁肉”多少,一般至亲叔伯姑舅都有一个“嫁肉”,当然“嫁肉”愈多愈好,表示男方对女方家重视,一对新人双方有感情直至天长地久。其他诸如红包、家具等等一般人认为必要的彩礼,在排瑶人眼里反而不强求,但“嫁肉”是必不可少的聘礼。
3.婚礼
排瑶青年男女对歌恋爱交心后的动人一幕即是举行婚礼。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新郎的舅父、说媒人及朋友伙伴陪同新郎携酒带肉,在黄昏时分到达女方家里。在此插播一下“舅父权”:在排瑶社会里,娘家舅父的权力是相当大的。外甥男女婚姻的缔结,舅父的意见举足轻重,结婚酒席开宴,必请舅父坐上座,舅父未到,不能开席。外甥女出嫁的那天,舅父是必不可少的送嫁亲人。还要多送一份“嫁肉”给舅父。如果家里发生丧事,必须先讣告至亲舅父甚至十二代外家,得到舅父到现场问明事因,才能办理丧事。假如子大分家,必须有舅父在场做证,分家才有效,否则日后因家产引起的纠纷,舅父不仅不给予调解,还要兴师问罪。逢年过节,做外甥的要加倍厚礼送舅父,说是给舅父祀拜祖先用,以示不忘娘家恩惠。外甥男女添丁之时,还要请舅父前来给新生儿起名并吃姜酒。总之,不论红白喜事,家中大小原则事,都要有舅父在场,若无亲舅父,堂舅表舅都可代替。排瑶认为:人是母亲生养的,母亲来自外家,由此认为外家是源,饮水思源,先有外家有母亲才会有外甥,外家则以舅父为主,“天上雷公,地下舅公”,故崇敬舅父甚重。
结婚当晚,新娘家里的至亲及女友们都聚在家中,用新郎带来的酒肉招待大家。午夜过后,新娘便亲自动手炒黄豆接待新郎和伴郎。黎明时,新娘唱起《别离歌》,众姐妹向新娘祝贺,唱起《祝愿歌》,一直唱到天亮。出嫁这一天,新娘一早便梳妆打扮,由媒婆或大嫂将莎腰妹(姑娘称呼)的头饰改扮成“波黎”(已婚妇女的称呼)的头饰。新娘出门时,男方的舅父要站起来高声喊叫,表示欢迎女方的亲友来送嫁。临出门前,新娘却双手抓住门框,不愿跨出门槛,以示留恋父母,直到母亲走过来唱了《劝嫁歌》才肯随媒人跨出自家门口。新娘一出门口,立即将一把新的油纸伞撑得半开,将脸遮住,跟在媒人和大嫂的后面,向夫家慢慢走去。路上有桥,新郎要牵着新娘过桥;遇有河溪,新郎要背新娘走过去,表示对新娘的亲密和关心。送嫁的客人走到男家的村寨边,主人家的歌手们便带着酒等在路口,送亲的队伍走过来他们便唱起《迎客歌》,并一一向客人敬完酒才准进寨子。
婚礼的酒席分为主席和次席,主席由主持婚礼的先生公和新郎新娘双方的舅父及年长者就座,妇女孩童坐次席,而且大舅父不到不能开席。席间,大家酒酣高歌,热闹非凡。这期间,新娘不能露面,也不能坐,要躲在洞房里由姑姑和随同来的伙伴陪吃饭。排瑶的整个婚礼过程,主客以歌代言,以酒代茶,既热闹又简朴,至今仍保留着这种民族色彩浓郁的婚俗。
连山瑶族八音
连山茶联瑶族迎宾
连南过山瑶嫁女
过山瑶青年男女恋爱成婚后,则选择农闲时的良辰吉日,一般多在当年的除夕,夫妻双双回到女方的家里,这种回娘家形式称“转面”。但“转面”并不是一般的走亲戚探岳父母,而是考察新郎是否有歌才的场面。那些平时不太爱唱爱闹的男子,则把“转面”当成一个难关,而新娘亦提心吊胆,生怕丈夫不争气丢了自己的面子。“转面”的当晚,女方寨子里的歌手们都聚集到新娘家,对新郎进行“盘歌”。开始时,大都只问新郎家的人口、房屋、生产及生活情况,这些都是简单的问题,新郎一般能应付自如,但进入“盘问”到瑶族历代勇士、英雄的名字、事迹及其来龙去脉时,新郎答歌的难度就大大增加了,最后,古今中外名人轶事、政治、历史、经济、文化、自然、地理、事物等各方面的知识,无所不盘。倘若没有一定的文化,没有真才实学,没有山歌随口而出的才能,将会被善意的嬉弄困入窘境。不过,早有心理准备的新郎会巧舌打岔,转移目标,搪塞过去。然而女方的姐妹歌手们不会轻易相信新郎的敷衍,还是集中火力,一个劲地“盘”下去,直到新郎愿喝罚酒方才罢休。这种“转面”的热闹程度,是瑶山人家较为关心的新闻。第二天,新郎的才学美丑,将会传遍女方娘家的山寨。故此,瑶族姑娘选择心上人时,一定先投歌试才,而小伙子则在“讲缘”之前,博学各方面的知识,并积极训练自己的随歌应变能力,“转面”时方能应付自如。要使婚姻美满,首先要当好歌手,这便是瑶山处处扬山歌的缘故之一。
a.送新娘
b.咱闺女
c.乳源瑶族婚嫁仪式
d.准备接亲
4.生育
过山瑶的婚俗喜欢招郎入舍,重在他们视男女均可传宗接代,没有男尊女卑和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束缚,生男生女一样高兴,故添丁添口之喜是极为重视的。孩子出世的当天即向外家报喜送姜酒(男到女家多是男回本家向祖宗报喜),由孩子的父亲主办,礼物是一碗酒、几块鸡肉和一块姜。若生男孩则放一块完整的姜,生女孩则把姜切成贝壳形,象征男女的生殖器,外家一看姜块便可知男女性别。做外家的得报之后,在第十二天送上贺母礼,以鸡、猪脚、鸡蛋为主,表示祝贺和慰问,给产妇补身子。客人到家后,主人首先得煮一晚姜酒招待,姜酒里必有“鸡欣”(即鸡肾),整只的“鸡欣”代表生男孩,破开的“鸡欣”代表生女孩,凡尝过姜酒的人们便知主人所添是男是女了。其他亲属或朋友送礼,甚至不知情况走进月婆家中的生客,主人亦以酒代茶招待客人,客人同赠一份红包“利是”以示答谢和祝贺,共同分享瑶家人生男生女的快乐。
在连南排瑶地区,妇女生育“坐月”有一定的礼仪和禁忌。凡有产妇生育坐月的人家,一般忌讳生客进宅,尤其忌讳穿白衣、白鞋的人闯入。为警示来人,家人在门庭前悬挂一米筛、禾草等物,外人见警标必然止步。万一不知情者冒失撞入院宅,产妇家人必请客人喝完姜酒或茶才能离去,若不喝者,被认为会给新生儿带来不吉利,故一般人都会明了主人的心意,喝姜酒者最友好的回礼就是封上一份小利是红包,钱不在多,意在祝愿吉祥如意。故进山采访者应事先多了解当地民族的风情习俗。
a.儿童长鼓舞
b.接班人
丰收喜悦
排瑶习俗另一大特点是人生在世必易几名,男性则四次易名:一是婚前名为“贵”,表示其是未婚身份;结婚生育有子女后,易“贵”为“()”,表示已身为父辈;儿女们成亲后家里添了孙子,男子又易为“公”,步入了“公”字的老年辈;谢世以后不再用生前名字而又另易法名。如“唐担印一贵”,婚后改为“唐担印一釜”,有了孙子则改为“唐担印一公”,其法名则为“唐××一郎”,××是捡法名时先生公授予的吉祥字。女性方面亦是五次易名:一是婚前名为“妹”,表示其为未婚姑娘;结婚后改为“莎”,表示已成为某人的妻子;生育儿女后改为“妮”,添了孙子后改为“婆”,谢世时用法名排灵位,多在丈夫法号后加一个“娘”字。亦有自己另取法名。如唐三妹嫁与唐担印一贵为妻,婚后更名为唐担印一莎,有了孩子易名为“唐一妮”,有了孙子则为“唐一婆”。身后若是丈夫的法号为“君法兴”,则随丈夫法号溢名为“唐君法兴一娘”。女性在命名上依附男性的特点,说明排瑶的父系家长制已经相当牢固。
学生妹
新中国成立前,排瑶山寨由于“定小亲”所择的配偶缺乏感情基础,故时有解除婚约的现象,“离婚”的原因大都因双方感情不和,一方懒惰或另有意中人而提出分手。无论是男方或是女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离婚的手续亦比较简单:双方各自找来本家的叔伯兄弟做见证人,并携带一筒水酒,一行陪同来到村头的大路中间,请双方亲戚兄弟作证,谈妥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分配问题,尔后离婚的双方与证人共同举杯,喝完这杯分离酒,各自朝着相反的方向,背道而别,离婚即时生效。离婚后的男女再娶再嫁,既没有人干涉,亦不会遭人鄙视。再嫁娶的手续、待遇基本与初婚相同,聘礼“嫁肉”也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再嫁者若带有子女,同样受到欢迎,不会受人歧视,只是改随继父姓氏,新中国成立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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