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现行行政区域概况表(1943年)
说 明
1.本省现行行政区域,计有一市,一百一十二县(一等县二十五县,二等县二十七县,三等县六十县),十四设治局,一设治专员,二对汛督办,合计直属于省厅者共一百三十属,此外尚有县佐十缺,对汛十一缺,直隶于各该管县政府及对汛督办署。
2.本表所列各县等级,系以民国二十五年遵照国府公布之“各省厘定县等办法”,按各县面积、人口、财赋三项,假定分数,平均计算所厘定者为根据。
3.本表所列昆明市之面积、人口、财赋数目,系根据民国二十三年该市呈报之数字列入。
4.本表所列各县之面积一项,系以本省陆地测量局绘制分县舆图时所测定之数目为根据;人口一项,除龙武设治局系根据民国二十四年该局呈报数目外,其余均以本省民国二十一年度调查统计数目为根据,财赋一项,系以财政厅最近岁入省款项下各县之收入数目(包括耕地税、契税、烟酒税及牲屠税等项)为根据。
5.本表所列各属距省程站,系根据民国二十五年民财两厅会令饬查所核定之站数列入。
6.车里、兰坪、盐兴、西畴、双江、江城、六顺、弥渡、曲溪、昌宁、威信、砚山、屏边、金平等十四县,及龙武等十四设治局,沧源一设治专员区,因设置较晚,土地面积,尚未测量,故付关〔阙〕如。
7.本表所列金平县之人口数目,系以本省民国二十一年调查统计之金河、丁两设治局人口数目,合并列入。因该县为金河、勐丁两设治局所并设。
8.各县佐区域之面积、人口、财赋三项,因历来均系并同各该县内统计,未经划分,故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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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栏原档案如此,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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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该表为云南省驿运苷理处整理收存,形成时间约为1943年,但其内容反映了1932年以来的情况。
河麻两督办区
直辖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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