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那马、隆山两县有个体经营商业405户,从业人员468人,资金5.4万元,平均每户只有133元,其中流动资金3.35万元,全年营业额43.10万元。经营项目有小百货、小杂货、棉布、棉纱、砂纸、烟酒、中药、副食品等,均属小本生意。
1952年6月22日,县人民政府召开商人代表会议,县长廖原在会上作题为《解决目前商业中存在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的报告,号召广大经商户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经营,搞活经济,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并组织起来,合作经营,逐步发展壮大。1952年,县干部职工消费合作社成立,下设周鹿和金钗两个分社,配备国家干部6人,主要经营小百货和副食品等。同年成立合群供销社,配备干部7人。1952年,供销社纯购进1万元,纯销售0.6万元。
1953年8月,马山县供销合作社成立,蓝克宣任主任。同时,撤销县干部职工消费合作社,其所有资产及人员并入县供销社,并成立了8个区基层供销社。县供销社设理事会和监事会,设秘书、人事、组监、财会、计统、物价和业务7个股,配备干部职工38人。各区基层供销社配备干部7人,广泛发动群众投股入社,每股1元,当年入社社员6.54万人,占全县人口的26%,投股入社者获股份证明书和优惠购货簿。1953年底,各社提取部分利润分红,每股获得0.1元左右,在社员购物时派发。
1954年,国营商业与合作商业分工,国营商业负责经营城厢,供销社负责乡下各区的购销,金钗、龙湾两区同时成立了供销社,金钗社还增设里当分社,配备干部9人。基层供销社还在边远小乡试办9个代销代购店(简称双代店),代供销社销售生活及文化用品、代购小宗农副土特产品。1954年,全县供销社商品纯购进增长到33.8万元,纯销售143.7万元。(www.xing528.com)
1956年,全县投股入社人数增至6.96万人,投入股金7.33万元。经理部增设建材收购门市部,人员增至63人。双代店发展到120个,人员131人。双代店采用较灵活的经营办法:一种是由供销社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另一种是由供销社统一管理,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商业供销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培育了马山城乡市场经济,有力地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也为资本主义工商业树立了合作示范样板,促使他们守法经营,并走上集体化道路。
在对全县资本主义商业改造的过程中,广大经营者对党的改造政策十分拥护,自觉地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集体化道路,提高经营能力,抵御市场风险,提高生活水平。所以,马山县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是一场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提高生产力水平的经济组织建设,其过程没有激烈的矛盾和斗争,进展较为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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