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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拌和方法与现场取样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③粗骨料、细骨料均以干燥状态为基准,计算用水量时应扣除粗骨料、细骨料中的含水量。注:干燥状态是指含水率小于0.5%的细骨料和含水率小于0.2%的粗骨料。拌合物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数量的1.5倍,其体积不小于20 L。

混凝土拌和方法与现场取样

1.试验目的

本方法规定了在常温环境中室内混凝土拌合物的拌和与现场取样方法。为测试和调整混凝土的性能、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打下基础。

2.主要仪器和用具

(1)混凝土搅拌机:自由式或强制式。

(2)磅秤:感量满足称量总量1%。

(3)天平:感量满足称量总量0.5%。

(4)振动台:符合《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JG/T 245—2009)的规定。

(5)其他:拌合钢板、铁铲等。

3.试验准备

(1)按所选混凝土配合比备料,所有材料应符合有关要求。拌和前材料应置于温度20 ℃±5 ℃环境下。

(2)为防止粗骨料的离析,可将骨料按不同粒径分开,使用时再按一定比例混合。试样从抽至试验完毕过程中,避免风吹日晒,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4.试验步骤

(1)混凝土拌合物的拌和。

①拌和时保持室温20 ℃±5 ℃。

②拌合物的总量应比所需量高20%以上。拌制混凝土的材料用量应以质量计,称量的精确度:骨料为±1%,水、水泥、掺合料和外加剂为±0.5%。

③粗骨料、细骨料均以干燥状态为基准,计算用水量时应扣除粗骨料、细骨料中的含水量。(www.xing528.com)

注:干燥状态是指含水率小于0.5%的细骨料和含水率小于0.2%的粗骨料。

④外加剂的加入。

a.对于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且不含潮解型盐类的外加剂,应先与一部分水泥拌和,以保证充分分散。

b.对于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但含潮解型盐类的外加剂,应先与细骨料拌和。对于水溶性或液体外加剂,应先与水拌和。

c.其他特殊外加剂,应遵守有关规定。

⑤拌制混凝土所用各种用具如铁板、铁铲、抹刀,应先用水润湿,使用完后必须清洗干净。

⑥使用搅拌机前,应先用少量砂浆刷膛,以避免正式拌和混凝土时水泥砂浆黏附筒壁造成损失。刷膛砂浆的水胶比及砂灰比,应与正式的混凝土配合比相同。

⑦用搅拌机拌和时,拌合量宜为搅拌机公称容量的1/4~3/4。

⑧搅拌机搅拌:按规定称好原材料,往搅拌机内顺序加入粗骨料、细骨料和水泥,开动搅拌机,将材料拌和均匀。在拌和过程中徐徐加水,全部加料时间不宜超过2 min。水全部加入后,继续拌和约2 min,然后将拌合物倾倒在铁板上,再经人工翻拌1~2 min,务必使拌合物均匀一致。

⑨人工拌和:采用人工拌和时,先用湿布将铁板、铁铲润湿,再将称好的砂和水泥在铁板上干拌均匀,加入粗骨料,再混合搅拌均匀。然后将此拌合物堆成堆,扒长槽,倒入剩余的水,继续进行拌和,来回翻拌至少6遍。

⑩从试样制备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 min(不包括成型试件)。

(2)现场取样。

①新混凝土现场取样:凡在搅拌机、料斗、运输小车以及浇制的构件中采取新拌混凝土代表性样品时,均须从三处以上的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相同分量的代表性样品(不要抽取已经离析的混凝土),集中用铁铲翻拌均匀,然后立即进行拌合物的试验。拌合物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数量的1.5倍,其体积不小于20 L。

②为使取样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最后集中用铁铲翻拌均匀。

③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 min。取回的混凝土拌合物应经过人工再次翻拌均匀,然后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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