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学术界把李先生从20世纪50年代的实践美学萌芽期始到上世界70年代末的发展完善时期终的二十几年间的学术研究划定为他的主体性实践美学思想的早期。在这段时间里,李先生的主要学说是“自然的人化”说与“积淀说”。这两个范畴是李先生早期美学思想的精华,在中国美学学术进程上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学术界对这两个范畴的肯定之辞也是不绝如缕的。这在前文中已经充分论证。简言之,诚如李西建所总结的:“如果说,在五六十年代,‘实践美学’由于以‘自然人化’理论为核心,找到了‘实践’这一联系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中介环节,找到了沟通物质世界与心灵世界的真正桥梁,从而得以超越是对象决定主体(蔡仪),还是主体决定对象(吕莹)的二元对峙局面,在真正的意义上实现了主客观统一论者(朱光潜)所未能达到的目的的话(这段话为李西建引用陈炎在《“实践美学”与“实践本体”》一文当中的观点),那么‘积淀说’的提出,则更为突出地强调‘实践’活动的历史意义,从而形成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相互交织与同步建构的特性,导致李先生的‘实践美学’把重心从外在的社会学移向主体性心理。”“为什么不可以反‘反心理主义’呢?不是外部的生产结构,而是人类内在的心理结构问题,可能日渐成为未来时代的焦点。”由此可见,“‘积淀说’对主体审美心理结构及其功能性作用的强调,表明‘实践美学’对审美中的精神要素的重视,也可视作是对朱光潜两种生产统一意象的心体论的落实与推进,是‘实践美学’的重要发展”[1]。
然而,通过上文分析,我们也看到李先生美学思想中存在着多重矛盾,这和他理论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密切相关。这里再作简要的总结:首先,由于李先生把美的本质等同于美的根源,而美的根源又来自于人类主体的物质实践活动,因此,他所推断出的美必然具有物质性、现实性、群体性、客观性、理性等特点,而忽视了审美活动作为个体的精神活动所具有的精神性、非现实性、个体性、主观性、非理性、超理性等特征。其次,由于李先生把美的本质等同于人的本质,从而得出了“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结论,这样,他就把自然摆在了人类的主宰和控制之下的地位,造成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紧张,从根本上说并未脱离认识论美学的主客分离、美感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感受的局限,而且忽视了审美领域自然美、形式美这两种美早已有之的既成事实。再次,由于李先生认为美和美感来源于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因而就在审美活动与实践活动上画了等号。而实际上,实践活动与审美活动分属于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两个不同的领域,其中,审美活动又属于精神活动中区别于认知和伦理的自由超越的活动。因此,李先生把精神性的审美活动简单还原为物质性的实践活动,忽视了作为具有独立价值和意义的审美活动自身丰富复杂的特性,并且对于我们为什么需要“美”、如何认识“美”、“美”存在的必要性这样的问题并没有提供价值论方面的支撑,而只是对人类活动进行中性描述而已。对此,薛富兴认为:“李泽厚先生以自由,以真善统一论美的本质,又以人类的物质生产劳动即实践来论人类审美活动价值的人类学根源,既非探本之论,亦未彰明审美个性,在根本性与独特性两方面均不到位。”[2](www.xing528.com)
李先生在其早中期美学思想中所表现出来的缺陷,不但使其美学思想体系在这一阶段呈现了多重矛盾,而且也引发了学术界多方面的质疑和批评,这其中既有个别学者的个别批评,又有与实践美学分庭抗礼的后实践美学阵营内部的成规模和系统的批评,这一方面促使实践美学内部不得不对此进行回应,并开始进行调整;另一方面也促使李先生在应对挑战和批评的基础上进行深入地反思,调整自身美学体系,提出晚期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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