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大纵坡与行车速度有关,城市立体交叉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同一坡道上行驶,其最大纵坡应按非机动车的最大纵坡控制,引道纵坡最大值的规定见表10-8。表10-8立体交叉引道的最大纵坡度注1.匝道最大纵坡机动车道平原地区可采用表列山丘值。表10-9纵坡坡长限制纵坡变更处因设置竖曲线,其半径及最小长度见纵断面设计。
1.引道设计
立体交叉中干道的纵坡直接影响到立体交叉的工程规模和行车安全。最大纵坡与行车速度有关,城市立体交叉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同一坡道上行驶,其最大纵坡应按非机动车的最大纵坡控制,引道纵坡最大值的规定见表10-8。如因地形等原因采用的纵坡大于表列规定值时,可按后面的表10-9的规定限制坡长。
表10-8 立体交叉引道的最大纵坡度
注1.匝道最大纵坡机动车道平原地区可采用表列山丘值。
2.立体交叉回头曲线处纵坡宜小于2%。
表10-9 纵坡坡长限制
纵坡变更处因设置竖曲线,其半径及最小长度见纵断面设计。非机动车道凸形或凹形竖曲线的最小半径为500m。(www.xing528.com)
2.行车视距及视线高度
行车视距在立交桥下均能满足要求。无中央分隔带时,应满足会车视距;有中央分隔带时,应满足停车视距。视距应根据相交道路在立交部分的计算行车速度确定。桥上引道的行车视线高度按小汽车考虑(1.1m);桥下下坡道及进入隧道洞内坡道的视线高度,应按大卡车考虑(2.2m)。如图10-19所示。
3.桥下净高
桥下机动车道最小净高:各类汽车为4.5m;无轨电车为5.2m;有轨电车为5.5m。桥下非机动车净高为3.0~3.5m,当考虑到非机动车道有可能允许临时通行一般机动车时,其净空高度应争取到3.7~3.8m;人行道净空高度为2.5~3.0m。
图10-19 立体交叉的行车视距
(a)在跨线桥上;(b)汽车进入立体交叉桥下或隧道时的情况;(c)在匝道的弯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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