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线的行车平顺性,要求直线与曲线彼此协调且有比例地交替。路线直曲的变化应缓和匀顺。平面曲线的半径、长度与相邻的直线长度应相适应。过长的直线会使司机感到疲倦,同时也是肇事的原因,只有在道路所指方向地平线处有明显目标时才允许采用长直线段。例如,德国RAL规定曲线半径的大小取决于相连直线的长度L,当L≤500m,R≥L;当L>500m时,R≥500m。
直线与曲线连接时应避免长直线尽头接小半径曲线;同向曲线间短直线可用大半径的曲线来代替;反向曲线间应有适当长度的直线,这段直线也可用缓和曲线(回旋曲线)来代替。
图4-15 同向曲线与反向曲线
(a)同向曲线;(b)反向曲线
1.圆曲线的组合
(1)同向曲线。同向曲线指转向相同的相邻两曲线,如图4-15(a)所示。两同向曲线间以短直线相连而成的曲线称短背曲线,它破坏了平面线型的连续性,应当避免。同向曲线间的直线最小长度宜大于或等于6倍的计算行车速度数值,见表4-16。
(2)反向曲线。反向曲线指转向相反的两相邻曲线,如图4-15(b)所示。反向曲线间最小长度宜大于或等于2倍的计算行车速度,见表4-16。三、四级公路两相邻反向曲线无超高加宽时,可径相衔接;无超高而有加宽,中间应有长度不小于10m的加宽缓和段。工程特殊困难的山区,四级公路设置超高时,中间直线长度不得小于15m。
图4-16 复曲线
(3)复曲线。复曲线是指两同向曲线直接相连组合而成的曲线,如图4-16所示。
城市道路和一、二、三级公路半径不同的同向圆曲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构成复曲线:
1)小圆半径大于表4-17所列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半径时。
2)小圆半径大于表4-18所列半径时。
表4-16 直线的最大长度及曲线见直线的最小长度
表4-17 不设缓和曲线的圆曲线半径值
注 括弧内为城市道路规定值。当计算车速小于等于40km/h时,城市道路缓和曲线可用直线代替。
表4-18 复曲线中的小圆半径
3)小圆曲线按规定设置最小缓和曲线长度,且其大圆与小圆内移值之差不超过0.10m时。
4)大圆半径(R1)与小圆半径(R2)之比:
计算行车速度v≥80(km/h),R1∶R2<1.5时;
计算行车速度v<80(km/h),R1∶R2<2.0时。
当复曲线的两圆曲线超高不同时,应按超高坡差从公切点向较大半径曲线内插入超高加宽过渡段,其长度为两超高缓和长度之差或超高坡差相应的超高缓和长度。
2.回头曲线
山区因地形地质条件自然展线困难时,为盘旋上下山需设置“回形针”形状的曲线,其圆心角接近于或大于180°,如图4-17所示。
回头曲线各项技术指标见表4-19。
图4-17 回头曲线
相邻两回头曲线间应争取有较长的距离。由一个回头曲线的终点至下一个回头曲线起点的距离,在二、三、四级公路上分别不小于200、150、100m。回头曲线前后线形要有连续性,两头以布置过渡性曲线为宜,还应设置限速标志,并采取保证通视的技术措施。
3.直线、圆曲线、回旋线的组合
(1)基本型。按直线—回旋线—圆曲线—回旋线—直线的顺序组合,如图4-18所示。
基本型中的回旋线参数、圆曲线最小长度都应符合有关规定。两回旋线参数可以相等,也可以根据地形条件设计成不相等的非对称型曲线。从线形的协调性看,宜将回旋线、圆曲线、回旋线之长度比设计成1∶1∶1。
表4-19 回头曲线指标
(2)S型。两个反向圆曲线用回旋线连接的组合,如图4-19所示。(www.xing528.com)
S型相邻两个回旋线参数A1与A2宜相等。当采用不同的参数时,A1与A2之比应小于2.0,有条件时以小于1.5为宜。此外,在S型曲线上,两个反向回旋线之间不设直线,是行驶力学上所希望的。不得已插入直线时,必须尽量地短,其短直线的长度或重合段的长
图4-18 基本型
图4-19 S型
度应符合式(4-55)的要求:
式中 l——反向回旋线间短直线或重合段的长度,m;
A1、A2——回旋线参数。
上述计算中间短直线长度的公式是根据超高折减推导出来的。如果中间直线超过上述长度很多,则认为是两个基本型的曲线而不是S型曲线了。
S型两圆曲线半径之比不宜过大,宜为
式中 R1——大圆半径,m;
R2——小圆半径,m。
(3)卵型。用一个回旋线连接两个同向圆曲线的组合,如图4-20所示。
卵型线的回旋线参数A不应小于该级公路关于回旋线最小参数的规定,同时宜在下列界限之内:
式中 A——回旋线参数;
R2——小圆半径,m。
两圆曲线半径之比宜在下列界限之内:
两圆曲线的间距,宜在下列界限之内:
式中 D——两圆曲线最小间距,m。
(4)凸型。在两个同向回旋线间不插入圆曲线而径相衔接的组合,如图4-21所示。凸型的回旋线的参数及其连接点的曲率半径,应分别符合容许最小回旋线参数和圆曲线半径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采用凸型竖曲线,只有在地形受限制的山嘴处才使用。
图4-20 卵型
图4-21 凸型
(5)复合型。两个以上同向回旋曲线在曲率相等处相互连接的形式,如图4-22所示。复合型的两个回旋线参数之比宜为
复合型回旋线除了有地形和其他特殊限制的地方外,一般很少使用,多出现在互通式立交线形设计中。
(6)C型。同向曲线的两回旋曲线在曲率为零处径相衔接的形式,如图4-23所示。其连接处的曲率为零,也就是R=∞,相当于两个基本型的同向曲线中间的直线长度为零。其对行车和线形都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所以C型曲线只有在特殊地形条件下方可使用。
图4-22 复合型
图4-23 C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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