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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平面线形设计一般原则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计算行车速度愈高,线形设计所考虑的因素愈应周全。表4-14各级公路平曲线的最小长度公路弯道在一般情况下是由两段缓和曲线和一段圆曲线组成的。对于小转角弯道应设置较长的平曲线,其长度应大于表4-15中规定的“一般值”。

道路工程:平面线形设计一般原则

1.平面线形应直捷、连续、顺适,并与地形、地物相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在地势平坦开阔的平原微丘区,路线直捷舒顺,在平面线形三要素中直线所占比例较大。而在地势有很大起伏的山岭和重丘区,路线则多弯曲,曲线所占比例则较大。可以设想,如果在没有任何障碍物的开阔地区(如戈壁、草原)故意设置一些不必要的弯道,或者在高低起伏的山地硬拉长直线,都将给人以不协调的感觉。路线要与地形相适应,这既是美学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问题。直线、圆曲线、回旋线的选用与合理组合取决于地形地物等具体条件,片面强调路线要以直线为主或以曲线为主,或人为规定三者的比例,都是错误的。

2.行驶力学上的要求是基本的,视觉和心理上的要求对高速路应尽量满足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以及计算行车速度大于60km/h的公路,应注重立体线形设计,尽量做到线形连续、指标均衡、视觉良好、景观协调、安全舒适。计算行车速度愈高,线形设计所考虑的因素愈应周全。

计算行车速度小于40km/h的公路,首先应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正确地运用平面线形要素最小值,在条件允许不过多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下力求做到各种线形要素的合理组合,并尽量避免和减少不利的组合,以期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3.保持平面线形的均衡与连贯

为使一条公路上的车辆尽量以均匀的速度行驶,应注意各线形要素保持连续性而不出现技术指标的突变。以下几点在设计时应充分注意:

(1)长直线尽头不能接小半径曲线。长的直线和长的大半径曲线会导致较高的车速,若突然出现小半径曲线,会因减速不及而造成事故,特别是在下坡方向的尽头更要注意。若由于地形所限小半径曲线难免时,中间应插人中等曲率的过渡性曲线,并使纵坡不要过大。

(2)高、低标准之间要有过渡。同一等级的公路由于地形的变化在指标的采用上也会有变化,同一条公路接不同计算行车速度的各设计路段之间也会形成技术标准的变化。遇有这种高、低标准变化的路段,除满足有关设计路段在长度和梯度上的要求外,还应结合地形的变化,使路线的平面线形指标逐渐过渡,避免出现突变。不同标准路段相互衔接的地点,应选在交通量发生变化处,或者驾驶者能够明显判断前方需要改变行车速度的地方。

4.应避免连续急弯的线形

这种线形给驾驶者造成不便,给乘客的舒适也带来不良影响。设计时可在曲线间插入足够长的直线或回旋线。(www.xing528.com)

5.平曲线应有足够的长度

平曲线太短,汽车在曲线上行驶时间过短会使驾驶操纵来不及调整,所以《规范》规定了平曲线(包括圆曲线及其两端的缓和曲线)最小长度,见表4-14。

表4-14 各级公路平曲线的最小长度

公路弯道在一般情况下是由两段缓和曲线(或超高、加宽缓和段)和一段圆曲线组成的。缓和曲线(一般采用回旋线)的长度不能小于该级公路对其最小长度的规定;中间圆曲线的长度也宜有大于3s的行程,当条件受限时,可将缓和曲线在曲率相等处直接连接,此时的圆曲线长度等于零。

路线转角的大小反映了路线的舒顺程度,小一些好。但转角过小,即使设置了较大的半径也容易把曲线长看成比实际的要短,造成急转弯的错觉。这种倾向,转角越小越显著,以致造成驾驶者枉作减速转弯的操作。

一般认为,θ≤7°应属小转角弯道。对于小转角弯道应设置较长的平曲线,其长度应大于表4-15中规定的“一般值”。但受地形及其它特殊情况限制时,可减短至表中的“低限值”。

表4-15 公路转角等于或小于7°时的平曲线长度

注 表中的θ为路线转角(°)。当θ<2°时,按θ=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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