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因爆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引起的化学品事故或险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遵循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校长。
副组长: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党委宣传部、法学院、环境学院、物理系、化学系、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校医院、后勤集团。
领导小组执行机构为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二)工作职责
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宣传舆论组。
(1)综合协调组:本小组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当事院系组成,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报告后,迅速报警、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同时,调取事故区域危险化学品详细资料,为救援提供参考依据;事后开展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安全保卫组:本小组由保卫处、后勤集团、当事院系组成,负责现场警戒,引导事故现场人员安全快速疏散,保护现场;做好车辆调度,保证道路畅通,支持救援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现场清理工作;事故处理完毕,解除事故警戒。
(3)医疗救护组:本小组由校医院牵头,接到救援通知后,立即联络社会救护单位请求支援;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安全区内迅速对伤员进行急救处理,积极开展救治。
(4)宣传舆论组:本小组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及时报道,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应急救援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救援、事态监测与评估、后期处置等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告与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第一时间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如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负责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决定启动本预案,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基本程序
1.防护
根据事故现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全部进入防护区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应防护标准采取防护措施。
2.询情
(1)遇险人员情况。
(2)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时间、部位、形式、扩散范围。
(3)师生、周边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
(4)消防设施、工艺措施、到场人员处置意见。
3.侦检
(1)搜寻遇险人员。
(2)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
(4)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
(5)确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www.xing528.com)
(6)确定攻防路线、阵地。
(7)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4.警戒
(1)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警戒区域。
(2)将警戒区域划分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视情设立隔离带。
(3)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并进行安全检查、逐一登记。
5.救生
(1)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
(2)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安全区域。
(3)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急救。
(4)将伤情较重者送交医疗急救部门救治。
6.控险
(1)启用单位喷淋、泡沫等固定、半固定灭火设施。
(2)选定水源,铺设水带,设置阵地,有序展开。
(3)设置水幕或屏风水幕墙,稀释、降解泄漏物浓度,或设置蒸汽幕。
(4)采用雾状射流形成水幕墙,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危险源扩散。
(5)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订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
(6)若易燃气体泄漏,所有堵漏行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确保安全。
(7)关闭前置阀门,切断泄漏源。
(8)根据泄漏对象,对不溶于水的液化气体,可向罐内适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垫层,缓解险情,配合堵漏。
(9)转移较危险的瓶(罐)。
7.救护
(1)现场救护:将染毒者迅速撤离现场,转移到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空气无污染地区;有条件时应立即进行呼吸道及全身防护,防止继续吸入染毒;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给予氧气;立即脱去被污染者的服装;皮肤污染者,用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2)使用特效药物治疗。
(3)对症治疗。
(4)严重者送医院观察治疗。
附:常用电话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62515290
保卫处值班室:62514281
校医院值班室:62511470
北京市环保局:12369
海淀区环保局:82571515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999
(2016—2017学年校政字23号,发布日期: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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