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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折人员确定及类型-史料学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若依据官员的类型区分,有下述诸种:督抚。雍正元年,下令各省督抚密上奏折。二年十一月雍正帝发出上谕,说明让他们上奏折的原因:“凡督抚大吏,任封疆之寄,其所陈奏皆有关国计民生,故于本章之外准用奏折,以本章所不能尽者,则奏折可以详陈;而朕谕旨所不能尽者,亦可于奏折中详悉批示,以定行止。”

具折人员确定及类型-史料学研究成果

什么人有资格书写奏折,雍正朝按官职及同皇帝的关系作出规范,比康熙时代大大扩充了范围。如若依据官员的类型区分,有下述诸种:

督抚。雍正元年(1723),下令各省督抚密上奏折。二年(1724)十一月雍正帝发出上谕,说明让他们上奏折的原因:“凡督抚大吏,任封疆之寄,其所陈奏皆有关国计民生,故于本章之外准用奏折,以本章所不能尽者,则奏折可以详陈;而朕谕旨所不能尽者,亦可于奏折中详悉批示,以定行止。”[5]

藩臬提镇和学政。随后允许地方文武大员,即布政使按察使、提督和总兵官书写奏折,学政管理通省学务,虽非地方官,给予省级大员上奏折的权力。

部分道府以下地方中级官员。雍正帝说:“道府等员,乃系小臣,品级卑微,无奏对之分。”[6]然而根据事情的需要及其人同皇帝的关系,受特别指示,撰写奏折,所以在《朱批谕旨》里,可以见到许多道员、知府、同知及副将的奏折。这些人的奏折有专门的上呈渠道,不同于督抚。

中央派到地方的常设机构官员。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各处巡盐御史、税关监督,各种临时性的巡察御史、给事中。他们或因挂有科道衔名,或系皇帝家丞,赋予密折言事之职,江南三织造即是最早的具折人。(www.xing528.com)

临时奉派到地方办事官员。临时差遣的官员,办理特殊事务,许其密上奏折。

中央官员。部院尚书侍郎以上大臣,翰林院、詹事府、六科、都察院官员,均可奏折言事。

上述六方面人员,涵盖中央和地方主要官员,尤其是地方官,除了大吏之外,中层和派出机构官吏占了不小的分量。在较为广泛的范围内,能够书写奏折的人较多,总在一千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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