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是官文书的一种,而且产生较晚,欲明了其特质,从与其他官文书比较中而易获知。
在奏折产生以前,地方官有事报告皇帝,凡系地方公事,用“题本”,加盖官印;若系个人私事,则用“奏本”,不盖官印。两种奏章均交由通政司进呈,因此在皇帝阅览之前,已有有关官员观看过它的内容,因此它们是公开的奏疏,不是只为皇帝拆阅的文件。这样的文体,造成官员对某些事情不便上奏,也不能上奏,皇帝想知道的从中得不到,不利于下情的上达。题本与奏本制度原行于明朝,清朝继承下来,皇帝因这一文本了解某些事情的不方便,希望产生补救的文书。据学者研究,顺治朝出现秘密奏折,但无实物留存,不能证实这一见解,不过至迟在康熙中期它确实诞生了。
康熙三十二年(1693)七月,苏州织造李煦奏报当地得雨、粮价及民情的折子,康熙帝阅后,朱笔批复:“五月间闻得淮徐以南时旸舛候,夏泽愆期,民心慌慌,两浙尤甚。朕夙夜焦思,寝食不安,但有南来者,必问详细,闻尔所奏,少解宵旰之劳。秋收之后,还写奏帖奏来。凡有奏帖,万不可与人知道!”[1]由此得知,不得让第三者知晓的奏章,是秘密的,不是题本、奏本,而是康熙帝两次说到的“奏帖”。十年后,康熙帝在江宁织造曹寅于四十三年(1704)七月二十九日的折子上朱批:“倘有疑难之事,可以密折请旨。凡奏折不可令人写,但有风声,关系匪浅。小心!小心!小心!小心!”[2]这里管这种奏章叫作“密折”,又谓为“奏折”。从康熙帝的朱批可知这种折子,始曰“奏帖”,继称“密折”“奏折”,名目的变化,反映它在出现之初,人们还没有对它形成专用的名词,到称为“奏折”就固定化了。奏折的书写人苏州织造与江宁织造都是皇帝的家奴,是最亲密者。康熙四十年(1701),江苏巡抚宋荦的奏折,由李煦代呈,可见写奏折是一种权力,而不在于官阶,事情视写折人同皇帝的关系来定。(www.xing528.com)
康熙帝于五十一年(1712)对领侍卫内大臣、大学士、都统、尚书、副都统、侍郎、学士、副都御史等官说,题本、奏本见不到的事,常令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官、将军在请安折内“附陈密奏,故各省之事不能欺隐”,因此命令这些聆听上谕的官员也在请安折内,“将应奏之事,各罄所见,开列陈奏”,并表示代为保密,原折朱批后发还。[3]看来请安折亦可以密折言事,与奏折有同样的功能。以上表明奏折还没有规范化。
关于奏折的出现和制度,在康熙朝,我们有这样的印象:奏折作为一种官文书的体裁业已产生,并已形成专用名称;具折人为皇帝派到地方上的家奴(亲信)和朝内外的高级官员,是特定的少数人;它渊源于奏本,开始具有两种形式,即奏帖和请安折,似乎尚未统一;奏折的关键之处是它言事的秘密性,要求具折人亲自书写,内容不得让皇帝以外的人知道,“密折”实系它的形象表述;奏折主要是报告吏治民情,让皇帝获取较多的信息。总之,奏折制度已经初步形成,但很不完善,功能上颇为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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