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和族谱是地方文献:地方文书,如敦煌文书、徽州文书,也是地方文献;碑刻,作为地方文献也没有疑义;钟鼎铭文,被视作地方文献,人们似乎没有多想过,如今林教授明确地把它们融合在一起进行研究,将最终成果命名为《地方文献论集》,并在《自序》及专题《方志与族谱之关系及其联合研究之价值》中作出理论的阐述,试图以理论上的建树,增进同道的共识。现将其要点略陈于后:
地方文献的内涵。《自序》云:地方史的资料,多来自地方文献,如族谱、方志、金石碑刻、文书契约、个人著作(如文集)等。文书契约及个人文集杂而无章,大致而言,研究地方史却以族谱、方志、金石碑刻等项为主。如此将族谱、方志、金石碑刻、文书、契约、个人文集,规范在地方文献里,而以前三项为主体。这就是林氏“地方文献”的内涵,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才将关于方志学、族谱学、金石学的研究,结集在一起,命名为《地方文献论集》。
将方志与族谱进行综合研究的建议和实践。林氏论述方志与族谱的关系,指出它们有个共同点:均是地方性数据,这是作地方史可以联合运用的基础;另一项基础,是族谱所体现的家族组织与方志影响下的同乡会是近代社会的重要结构;方志已经采取族谱的资料,比如方志中的传记、碑刻、坟墓、庙宇、祠堂,有些采自于族谱;而它们的相异点:方志之研究重点在“地方”,族谱则在“人”,因此综合使用二者之数据,“所得更大”,他的结论是在综合运用方志、族谱资料的实践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他查阅明清两代的方志和香港现住居民的若干族谱,发现中葡首次战争是在1521年而非《明史》所载之1523年;中葡首次之冲突地点是在香港,而不是明史所说的新会县。此研究实践中认识到联合“方志”与“族谱”是研究地方史之主要途径(上册第291页)。(www.xing528.com)
“地方文献”新概念的提出,对地方史研究的价值是不难想见的,其实,在此以前,研究地方史,也会运用方志、族谱、金石各种铭文、各种契约文书,以及文集、笔记等文献的数据,但那时对某些文献的材料使用得不那么自觉,或对某种文献有所忽视,而林氏概念的提出,将有益于学界有意识地、自觉地全面利用上述各类文种的文献数据进行地方史的研究,乃至于对地方文献自身的研究,在利用中发现各种地方文献数据的特点和价值,因而会提升研究成果的质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