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事物的分类,是为了认识它,把握它,并按照其本身状况去说明它。进行传记史书的分类,是为了加深对这种史书的认识,更好地利用它的资料。
古代传记书籍的分类,涉及到全部图书的分类、传记图籍内部的分类,即它在所有书籍的归类如何,它的内部还有没有分类的必要和如何分类。
认识古代传记图书的分类,需要遵循古代文献分类法,实即运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这个方法奠定于《隋书·经籍志》。在此以前,《汉书》有《艺文志》,它根据刘歆《七略》分类,将图籍区分为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和方技略,这七略实乃后世的经、子、集三部,它没有给史部书设立专略,而将它们分散在各略中了。如此分法,是学者还没有到认识史部书的重要,也是史部书少并地位高的缘故,诚如业师郑天挺教授就史部的一些书列入“春秋家”内所指出的:“这一方面反映史籍还不如诗赋、兵书之多,也反映当时史籍的地位和六经可以相比。”[38]不过这样的分类,也表明人们对史书的重要性尚欠充足的认识,且使史部书不好寻找,对读者甚为不便。自《隋书·经籍志》把所有图书区分为经、史、子、集四部,对七略作了归纳,特别是区划出史部一类,使史部书有了归属,将传记专著都分在了这一类,传记的零星文献大部分也在这一类,从而为了解此类图籍提供了方便,但是也还有含有传记资料的文献归属于经、子、集三部中了。《隋书》而后,正史有《经籍志》或《艺文志》的,如新旧《唐书》《宋史》《明史》《清史稿》,以及《四库全书总目》都采用了四部分类法。
史部书很多,传记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只有了解史部分类才能把握它。《隋书》将史部区分为13类,即:正史(纪传体)、古史(编年体)、杂史、霸史(霸主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及簿录。这种分类,以后人的眼光来看,自然有许多可以改进的地方,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它为人们所遵循,“两唐书”及《宋史》均仍分13类,只是将几个名称变动一下,如把“簿录”改称为“目录”。到《明史·艺文志》作了一些归并,分成10类,为正史、杂史、史钞、故事、职官、仪注、刑法、传记、地理和谱牒,[39]起居注本来就是编年体,这时与古史一起归类于正史。《四库全书总目》又作了调整补充,分成15类:一正史、二编年、三记事本末、四别史、五杂史、六诏令奏议、七传记、八史抄、九载记、十时令、十一地理、十二职官、十三政书、十四目录、十五史评。[40]毋繁赘言,清人的分类法比前人大有进步,因为史评、时令的分出,确有必要,它便利归类和查找,其后《清史稿》又在此基础上增加“金石”一类。
传记类的书籍,在史部分类中,无论叫作“杂传”,或“杂传记”,或“传记”,在其内部还有再作分类的必要,以便识别。《隋书》未作分类。但在著录书目时有所归纳,我们从书目中可以看出,那时有六类传记图书:一地区人物合传,二分类人物合传、三家传、四个人传记、五像赞、六志怪。《旧唐书》明确地将杂传记区分成12类:褒先贤耆旧、孝友、忠节、列藩、良史、高逸、杂传、文士、仙灵、高僧、鬼神及列女。[41]这12类中有名为“杂传”的,不奇怪,因为它是属于“杂传记”里的。从类别标目看,它以人物社会属性为区分的唯一准则。遗憾的是《新唐书》《宋史》《明史》都未给传记图籍作分类,至《四库全书总目》则区分为五类:一圣贤、二名人、三总录、四杂录、五别录。该书对如此区划的解释是:“圣贤,如孔孟年谱之类。”即书的内容是叙述儒家圣贤历史的,体裁则是年谱类的。“名人,如魏郑公谏录之类。”这类书是名人自撰或他人替名人而编辑,体裁为奏议的汇辑。“总录,列女传之类。”系许多人物的传记集结在一起,也就是人物合传,与前两类单独个人传记不同。“杂录,如《骖鸾录》之类;其杜大珪《碑传琬琰集》,苏天爵《名臣事略》诸书,虽无传记之名,亦各核其实,依类编入。”这些书并不标明是传记专书,但内容是叙述人物历史的,不过其体裁不像传记那样严谨。所谓别录,“至安禄山、黄巢、刘豫诸书,既不能遽削其名,亦未可薰犹同器,则从叛臣诸传附载史末之例,自为一类,谓之曰别录”[42]。记载叛逆人物的著述,归于此类。这样的分类原则,比《旧唐书》进了一步,因为既注意到人物社会属性,即以圣贤、名人、叛逆等人物类型作区别,将关于他们的传记区划出不同类别,又考虑到文献体裁的不同,使传、碑传、年谱、事略等各自为类。
在史部的传记类之外的类别里,还有传记专书,或包含传记资料的著作,对于传记的研究同样重要。《隋书》史部旧事类著录有《大司马陶公故事》《郗太尉为尚书令故事》《桓玄伪事》,题目就揭示出这些书是分别叙述陶侃、郗鉴、桓玄的历史,只是书中突出一些事实,不是前面那类完整的人物传记。还著录有《晋八王故事》《晋四王起事》《晋东宫旧事》等书目,[43]西晋出现有名的“八王之乱”,这些书无疑是记载司马氏皇室内乱史事的,它是以事为纲,以人为目,不是传记专著,但具有大量传记资料。《宋史·艺文志》故事类载有《司马光日录》、赵概《日记》,以日记体裁记录人物史料;又录有《吕丞相勤王记》,[44]在别史类著录《中兴小传》《宋实录列传举要》,[45]这些书专收传记文。《隋书》《旧唐书》《宋史》《明史》的书目分类中,史部里都有谱系类,《宋史》著录谱系学、姓氏学著作达110部,[46]《明史》记载的少一些,只有38部,是没有著录单独家族谱的原因造成的。[47]谱牒是家族史专著,家族成员的个人历史资料即在其中了。地理类,《明史·艺文志》著录471部,其中有《长安客话》《金陵琐事》《真定府志》等书。[48]方志是地理类的一种,它定型于宋元,[49]明清大为兴盛,且为官修。方志的体裁是志、传、表、图,“传”占相当大的部分,因为传记人物多,因而又分出若干种类,分目叙述。以上事例表明史部传记类之外,旧事类(故事类)、谱系类、地理类著作都有传记文,纪传体的包容更不必说了,其他编年、杂史等类也有有传记的,如编年体的《宋实录》《明实录》就有许多官员小传。
学人都承认“六经皆史”,经书包含着大量的史料,当然会有人物资料。诸子百家的子部书,阐发作者思想观念,往往借用历史上及当代的人和事去作说明,那些事例留下了人物历史材料,今人研究先秦两汉历史人物离不开《诸子集成》,就是这个道理。集部书多系文学艺术作品,所写的故事是虚构的,人们从不把它们当作、也不可能当作历史读物,也就是说不会将它们用作人物传记的史料。可是,自从史家创造以诗证史的方法后,就可以有条件地使用文艺作品的材料于史学研究和传记研究。同时,集部中的别集、总集包含着许多传记文和碑传文,而这是人物传记的直接资料。集部中的诗话、词话,于讲解诗词中论述其作者,因而留下了那些人的材料。在《宋史·艺文志·集部》有文史类,著录的司马光《诗话》《续诗话》、魏泰《隐居诗话》等以“诗话”为题的书就有12部之多。[50]《明史》也有文史类,著录48部书,主要是明人著述的诗话。[51](www.xing528.com)
有关古代人物传记史籍的认识,从利用的角度大约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点:
第一,在古代目录学分类上,传记史籍大部分归为史部,且多为专著,分在经部、子部、集部中的也有,但基本上不是专著,而是含有零碎散篇的片段传记资料的著述,然而不能因此而忽视它们,特别是对文集。
第二,传记史料图书在史部内部分类中,主要隶属于传记类,其次是正史、地理、杂史、谱系、旧事等类。
第三,对传记类史书同样进行分类,无论是6类、10类,或者是13类,以符合于传记史籍存在的实际情况为好。在这方面,《四库全书》的分类显然比前人合理,因为它有两条标准,比只依书籍反映的人物社会属性这一条准则好。笔者以为,有文体的标准很重要,体裁决定传记史料的内容、性质和容量,因而有不同的作用。正是由于这种考虑,笔者倒认为在传记文献分类上,内容和体裁两方面,应当侧重于文体。如是分类,更便于传记图书归类,因而也就便利于读者寻觅。
第四,分类再科学,对于应用者来说,还是要根据具体的研究课题来选择图籍。一般地说,资料主要在史部,又主要在传记类,但是有些课题的史料,可能主要不在史部,而会在子部,或在集部。所以很难划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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