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系指叙述人物历史的文书体裁和图书类别,即传记体和传记类文书。把这种文献称作“传记”,是人们经历了长期探讨后形成的,时间不晚于元朝初年。
传记体出现得很早,战国时代已经有了,[3]《史记》中有“列传”,表明西汉人已熟练地运用传记体裁记录人物历史,不过那时人们把传记称为列传或传,《汉书》卷30《艺文志》记有《高祖传》13篇、《孝文传》11篇,并有小注,分别云:“高祖与大臣述古语及诏策也。”“文帝所称及诏策。”[4]可知这个“传”,主要是记载帝王言论,还不完全是后世理解的传记,但是与传记有关,且使用了“传”的字样。魏晋以降,传的称谓普遍使用了,而且是真正指人物传记,如魏明帝时著作的《海内先贤传》。[5]与此同时,人物传记也用“记”来表示,如习凿齿的《襄阳耆旧记》、虞览《虞氏家记》之类。[6]此时传与记,在记载内容上有所不同,“传”是以人物为纲记述事情,是纯粹的人物传记;“记”不仅写人物,还记事,记事的部分是以事为纲,叙人物为辅助,不是纯粹的人物传。即如《襄阳耆旧记》有5卷,其中3卷是人物传记,另外两卷是山川、城邑,叙述的是自然物和建筑物,但也及于人事。[7]那时“传”和“记”的体裁概念不分明,人们常常混用。
唐初编修《隋书》,在《经籍志》里将传记类图书归为一类,命名为“杂传”,[8]是所谓“纪先圣人物”[9]的,《旧唐书·经籍志》因袭其意和名目,亦曰“杂传”,[10]稍后,《新唐书·艺文志》将此类书籍改称为“杂传记”,[11]“传记”前加有“杂”字,则“传记”一词已呼之欲出了。待到元人修《宋史·艺文志》就去“杂”字而径名“传记”了。[12]以后《明史·艺文志》承袭之,遂历久相沿。所以说,不晚于元初,“传记”作为专有名词已为人所运用。(www.xing528.com)
总起来说,叙述人物历史的传记,在早先是传与记分称,相当长时期里被称作“杂传”或“杂传记”,而后演化为我们今日很习惯的“传记”称谓。但这不是简单的传与记的结合,而是传记成为专有名词。传记体裁和类别的图书,只描述人物历史,不再有以事为纲的“记”的成分。“记”的体裁是记事,与“传记”不再是一回事了,诚如清人章学诚所说:“至于近代,始以录人物者,区为之传;叙事迹者,区为之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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