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民经济恢复后,1953年4月,中共中央批准下达《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若干问题的指示》,1954年9月,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完成,1955年3月经过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平果县委在完成恢复国民经济任务后,从1953年起,按照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要求,在领导全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同时,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全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实施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对涉及国计民生的粮食生产和流通实行统购统销政策。
(一)“一五”计划的实施
平果县人民政府于1954年11月开始编制1953年至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经过反复修改后,于1955年3月上报百色专署。百色专署于1956年7月正式下达平果县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建设的主要指标。在“一五”计划上报专署还未正式批准下达期间,县委、县政府于1955年6月编制全县1955年度农、林、畜、水利建设的计划草案,报专署批准后实施。专署正式批准下达平果县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建设的指标后,县委、县人委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实际,于1956年12月修订了1957年的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报专署批准后实施。
在编制平果县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过程中,县委针对县内生产力水平低,没有工业基础,主要产业是农业,是地地道道的落后农业县,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极端落后的现状,坚持以发展农业为主,同时加快工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
在发展农业生产方面,“一五”时期,县委在发展农业生产过程中注重改变农业生产条件。每年冬春都组织大批劳动力兴修水利,大搞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抗御旱涝灾害的能力。1953年1月后,动工修建县内较大的六达、敬村、福吉、达洪江(后改建为水库)、那供(后改建为水库)等水坝,开挖排洪沟38条,除涝面积5408亩。1953年至1957年,全县共兴修水利281处,设计灌溉面积4.41万亩,水利总投资45.28万元。通过大办水利,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粮食生产稳步发展,1957年与1952年相比,粮食总产量增长33.4%。
水利灌溉逐步改善后,全县努力提高农产品产量。主要做法:一是改变耕作制度,大力推行双季稻种植,扩大水稻种植面积。1953年全县开始试种双季稻,至1956年双季稻种植面积扩大到8.2万亩。二是采用先进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合理施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三是大力开垦荒地,扩大种植面积。“一五”时期,县里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开荒造田造地增产不增加农业税负担的政策,鼓励农业生产单位和农户积极开垦荒地。据1952年底全县第一批土地改革即将结束时的统计,全县耕地面积323526亩,其中水田141331亩、旱地182195亩,农民人均有土地1.65亩。到1957年,全县耕地增加到400868亩,其中水田184471亩、旱地216397亩,农民人均有土地1.86亩。四是积极推广新式农具,改良旧式农具。五是努力提高农业产量产值的同时,加强发展林牧副业生产。1957年12月,全县筹建第一个国营林场——海明林场,面积4.02万亩,营林面积3.46万亩。1957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869万元,比1952年的1305万元增长43.2%。尽管农业生产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横向比较来看,平果的农业生产还处在非常落后的状态,粮食平均亩产、人均农林牧渔业产值等仍很低。
在建立工业基础方面,1954年6月,县政府成立手工业科,1956年7月,县委成立工业部,加强对发展工业的领导。主要措施:一是通过自力更生,积极筹建了一批国营工业企业,加快工业建设步伐,改变过去工业建设一张白纸的局面。从1953年起,逐步扩大县农械厂规模,至1957年,该厂出产产品2.78万件,完成产值3.32万元。1957年,平果金矿、百笔煤矿兴建。同年,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建立的印刷合作社基础上,筹建国营县印刷厂。1955年,扩建县城火力发电站,1957年全年完成发电2.97万度。二是尽力扶持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建立的集体工业,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生产经营产品。1955年前每年发放的工业贷款只有几千元,1956年至1957年,每年发放近5万元。投入的增加,使集体工业得到巩固、稳定和发展。三是扶持村办集体工业。1957年夏,在县水电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坡造区龙盘村在濑江集体办一座小水电站,供该村6个自然屯300多户照明、加工、抽水灌溉用电。“一五”时期,县委、县政府下大力气,初步打下了一些工业基础。
在交通、邮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956年平果县修通山营至果化公路。1956年对运输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组建的木帆船合作社,次年购第一艘驳船。邮电事业方面,1954年12月至1955年4月,对全县私人代办邮政业务机构进行整顿,交由各区供销社代办,共11处。1956年又对全县代办所全面整顿,设立自办邮电支局、邮电所共9处,保留代办所2处(太平和都和),1957年接办机要通信。到1957年,全县有长途电话交换机1台、总容量10门、电报机1门、市话交换机容量60门,全县有127个乡通邮路,有120个乡通电话。
加强商业工作,促进商品流通。1954年,国营百货、食品、花纱布、盐业、药材、油脂、五金等类公司建立,县区乡均已建立供销社。1956年对私营个体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县形成了以国营商业为主导、集体商业为助手、集市贸易为补充的商业体系,初步形成了完整的商业网络,商业日趋繁荣。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1952年的147万元增加到1957年的541万元,5年间增长268%。
在财政工作方面,建立县一级地方财政,统一全县财政经济工作,改变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主要财权集中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的状况,实行统收统支。财政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为定收定支,即超收全留、支出结余留用。1956年全县财政收入达到165万元,比1952年的96万元增长71.9%。全年略有结余,县内出现经济日趋繁荣、物价稳定的局面。(www.xing528.com)
在金融工作方面,1954年农村信用合作社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入股组成的集体所有制的农村金融组织,由人民银行领导和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其资金来源一是社员股份基金,二是农村私人和集体存款,三是国家银行贷款。全县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138个,股金共12.4万元。各乡信用合作社在县信用合作社统一领导、管理下开展业务。信用社贷款方面,遵照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方针,实行“有借有还,到期归还,周转使用”的原则,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后期检查”的三查制度。对于确有保障、符合上述原则的农户,都给予贷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建立,有效地收拢了社会闲散资金,对发展生产、稳定生活以及打击当时仍存在的高利贷等剥削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平果实施“一五”计划的情况看,全县地区生产总值逐年增长,从1952年的1059万元提高到1957年的1641万元,增长54.96%。其中,农林牧渔业增幅较大。
(二)实行统购统销,严管粮油市场
新中国成立初期,粮食尚未纳入国家计划,可以上市自由贸易。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工业建设的蓬勃发展,对粮食的需求日益增加,粮食供应严重不足,而一些粮商粮贩乘机囤积居奇,严重影响了国家建设和人民的安定生活。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简称统购),对城市人民和农村缺粮户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简称统销)。11月23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实行计划供应的命令》;随后,又发布了对食油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是把分散的小农经济纳入国家计划建设轨道,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关键一步。统购统销是平果县委根据全县土地、粮食产量和粮食市场状况,确定当年的购粮任务。当年全县粮食总产量4820万公斤,完成购粮859.5万公斤,加上征购粮食336万公斤,占粮食总产量24.8%。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全县农村人均有粮182.3公斤。1954年,执行粮食随征带购政策,余粮多者多购,无余粮不购。当年,全县购粮623.1万公斤,加上征粮338.5万公斤,占粮食总产量的29.02%,农村人口人均有粮187.4公斤。1955年,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把产量计划,统购任务,统销指标一次性落实到户,在正常年景下一定三年不变。当年收购粮食502.3万公斤,加上征粮334.5万公斤,占粮食总产量的23.2%,农村人口人均有粮219.2公斤,比1954年增加31.8公斤,全县粮食局势逐步稳定。
1955年11月,平果县贯彻国家颁发的《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对非农业人口口粮实行定量供应。农业人口按照粮食“三定”办法,对于有定销任务的农户,国家发给统销证按时供应。
食油统销政策,1955年1月起执行,全县取消油料自由市场,开始食油销售供应工作,1955年至1957年全县食油敞开供应,每年购销基本平衡。后来由于忽视了油料生产,食油销售量大于收购量,供不应求,靠外地调进。由于缺油,全县采取限量销售的办法,实行按人定量供应口油。
根据政务院于1954年9月发布的对棉花、棉布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平果县开始实施棉花、棉布的统购统销,布料衣物凭票供应,布票按人按年定量发放。
粮食、油料统购统销的实行,初步缓解了当时平果县粮食供应紧张的局面,保持了市场稳定,在比较低的水平上满足了城乡居民的生活需求,也有力地支援了国家建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