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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在历史时期的气候变化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历史时期,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的分布北界高于现今,它们的生长状况也较今更好。华北西部多竹在战国以前的文献中就有所反映,但是直至战国以后,才逐渐显示出经济栽培的性质。北魏末年以前,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可分西、中、东三段。元代至今,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主要在泾河、渭河上游及北洛河,渭河平原南部,中条山一带、太行山东南麓。

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在历史时期的气候变化

华北[1]和西北是我国竹类分布的北部地区[2],多为人工栽培。其中经济栽培竹林在华北的分布则以西部为主。

现代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的分布北界,大致西起甘肃东南部渭河上游的天水一带,中经六盘山南麓、千河上游、渭河平原南部、中条山南段、太行山东南麓,东达河北西南部漳河沿岸的涉县一带。主要分布地点见图3.1,在一些沟谷、山麓、平原等背风向阳、水源丰富处散布。其范围大致西自105.7°E,东至113.6°E;北起36.5°N,南达34.1°N。经济栽培竹林面积大者千亩以上,小者也有数十亩或数亩,呈不连续的斑点状分布。其中以河南博爱许良一带最为突出,总面积在万亩以上,是现今华北最大的经济栽培竹林[5](见图3.1)。

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在历史时期一般由刚竹属(Phyllostachys Siebold & Zuccarini)[3]10余种构成,以刚竹(Phyllostachys sulphurea[4])、斑竹(Phyllostachys bambusoides[5])、甜竹(Phyllostachys flexuosa)、筠竹(Phyllostachys glauca)、淡竹(Phyllostachys glauca)、毛竹(Phyllostachys heterocycla)等种类为主。

栽培竹林的北界高于经济栽培竹林,较北的现代栽培竹林有山西太原南郊的晋祠(约37.6°N)、交城云中寺(约37.8°N)、北京(39.9°N)等地,最北的栽培竹林约为北京怀柔红螺寺(约40.4°N)。虽然北京近年恢复、新栽了不少竹,品种也不少,但它们多为竿低径细的小片竹林或竹丛,少数较粗高的竹亦难成林。这些竹主要作为点缀景点,供观赏[6]

历史时期,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的分布北界高于现今,它们的生长状况也较今更好。

华北西部多竹在战国以前的文献中就有所反映,但是直至战国以后,才逐渐显示出经济栽培的性质。

北魏末年以前,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可分西、中、东三段。西部的洛河、泾河、渭河流域,《诗·秦风·小戎》中“竹闭绲縢”,反映在渭河与千河上游有竹分布。《山海经》《史记》《后汉书》等,以及考古古生物等记载了当时这一地区“多竹”“饶竹”“千亩竹”的盛况。中部的太岳山、中条山与汾河流域及以北地区亦多木多竹,甚至在长城以北的西河美稷(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也能产竹。东部的卫河、漳河流域,甲骨卜辞中就有关于竹子的记载;辉县战国晚期墓葬内有竹编遗存;淇水流域“绿竹猗猗”,官营竹园——淇园汉代始见记载;三国魏又增置河内(今河南沁阳)官营竹园。(www.xing528.com)

西魏至金代,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的最北分布地区在泾河、渭河上游及北洛河,渭河平原西北部,渭河平原南部,中条山一带,太行山东南麓等几大地区。周至、户县一带的在本阶段最兴盛,除西魏情况不详、北周未设监管竹官外,历代均设专职官员治理这里的竹园。北宋,司竹园仅一次供澶州(治今河南濮阳)、河中府(治今山西永济)治理黄河、修架浮桥用竹就有150万竿以上。

元代至今,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主要在泾河、渭河上游及北洛河,渭河平原南部,中条山一带、太行山东南麓。北洛河上游的陕北佳县箭括坞明清以“多产竹箭”闻名,实际产竹时间应更早。河南沁阳城北的万北、利下、清化镇(今属博爱县治)、许良村(当时属万北乡,今属博爱县治)以及县城竹尤其多,许良竹坞的竹林更甚。这一带当时号称“腴田百顷”,“养成斑竹如椽大,到处湘帘有泪痕”,“民间引水种竹,溉地,约计一千四百余顷”,其中相当部分为经济栽培竹林,种类有甜竹、斑竹等。河北修武永年、涉县、磁县等地都有经济栽培竹林分布。

图3.1 历史时期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分布变迁

历史时期,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的分布变迁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的,也有人为的,还有竹子自身的,是综合作用的结果。生长于热带亚热带的竹类植物对温度和水分的要求更甚于其他条件。我国北部的竹类一般竿较矮,径较细,这是它们为适应北方冬季气温较低、较干旱,生长期较短的环境,长期变异的结果。竹类只适应一定的外部环境,当环境之恶劣超过一定限度时,竹类就会受到损害,难以生长,分布必发生变迁。同时,竹类生长过程中亦有一定的盛衰期,外部环境的优劣只能起延缓或推进作用。自然灾害,主要是寒冷和干旱对竹子生长的影响较大。在渭河平原一带,(汉)天凤二年(公元16年),(唐)贞元十二年(公元796年)、元和八年(公元813年),(清)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等年代,冬雪深达数尺(1尺=0.333 3米,下同)至一二丈(1丈=3.333 3米,下同)。洛阳一带(汉)延熹八年(公元165年)、永康元年(公元167年),辉县(清)道光十一年(1832年),冬大寒,不仅使动物受到伤害,而且松竹“伤枯”或“皆为伤绝”,“竹木冻死无算”。(五代后晋)天福八年(公元943年)华北“蝗大起,东自海壖,西距陇坻,南逾江淮,北抵幽蓟,原野、山谷、城郭、庐舍皆满,竹木叶俱尽”。(唐)天复四年(公元904年)大旱,陇、凤、洋、梁等州山中竹无巨细皆“放花结子”。可见冻、雪、旱、蝗等恶劣气候、虫灾等对竹类生长很不利,甚至造成毁灭性打击。

历史上,华北西部经济栽培竹林的分布北界有所南移,汉代以前其最北地区似在40°N左右的西河美稷,现今似在36.5°N的河北涉县以南。经济栽培竹林变迁幅度之所以小于同时期一些热带、亚热带代表性植物与动物,主要是它含有人工栽培的因素。较为重要的经济栽培竹林地区,初为陕西周至、户县一带的司竹园和淇水流域的淇园,后为周至、户县一带和河南沁阳一带的司竹监,今在河南博爱一带,它们并非一脉相承的。经济栽培竹林的南移与变迁并非直线式地变化,而是呈现一定的阶段性和反复;变迁的幅度也不一致,即使以西、中、东三部分来看也并不是平行南移,尤以中部的秦晋高原一带最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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