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暑假回国总要随父母参加好多聚会。叔叔阿姨们好像会情不自禁地拿自己的孩子跟别人家的孩子做对比。有次吃完饭,一位阿姨跟妈妈私聊,问她是怎么把我教得这么有教养的。妈妈一脸疑惑:“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你觉得什么样的行为叫作有教养?”阿姨说发现很多细节,比如大家说话时我不玩手机,眼睛注视着说话者,默默倾听,不打断别人说话;爸妈给我夹菜的时候我会说“谢谢”;服务员点菜、上菜我也会说“谢谢”;问服务员要饮料我会说“请”;临走起身我会把椅子推回桌子底下……阿姨观察得很仔细,的确,这些行为在我已然是不需要过脑的习惯了。
孟子说:“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人文素养强调的是精神层面的追求和因此而形成的道德修养与展现出来的行为举止。我注意到,美国家长对三四岁的孩子教导最多的是让他们学会说“please”“thank you”和“sorry”,这是因为家长想让孩子学会自己承担责任。这些词虽然简单常见,却稳稳地促使人自尊自立。
在我的高中自助餐食堂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不管这个东西你是否爱吃,每次去拿的时候,只能拿一个,这样才能让后来的人也有机会分享,而且减少吃不完浪费的可能。想拿第二个,就得先吃完自己盘子里的,再过去看看是否还有。在美国,我懂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世界上没有人有责任对你好。别人对你好,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在行为上都是一种付出,既然人家付出了,用一句谢谢为回馈便是理所当然的。
餐厅贴出来的感谢语
我发现身边有个很奇怪的现象,不少人对陌生人尚能说得出“谢谢”“对不起”“我爱你”,面对至亲至爱的人时却怎么都说不出口。我问过好几个同学为什么不能跟父母和颜悦色地说话,不管说什么口气总是冷冰冰的,有时候甚至像吵架。出乎意料,他们不约而同地给了我一样的答案:跟父母那么客气、那么暧昧会显得很矫情。仔细想想,可能是因为他们默认了父母为他们做的一切都是分内之事,同样的事,如果换成是我为他们做,相信他们会很自然地说一句谢谢。可什么时候该说谢谢,应该取决于事情本身而不是谁来做,不是吗?
美国的一大特点就是文化大杂烩,在这里能接触到各式各样的人和文化。我就读的高中有400多个学生,其中国际生将近100人,来自十余个国家。我就读的大学本科有学生7 500人左右,其中国际生约占20%,来自100多个国家,此外还有许多不同族裔的教职员工,校园文化的多元性十分显著。高中第一年的感恩节,我住在一位美国同学家,她们晚饭前要手拉手做祷告,我感觉很新奇,就跟着一起做了。后来再碰到相似的情景,我会很自然地等朋友祷告完毕再动筷子。亲身体验过之后,我们会对一个行为更加理解也更加尊敬,往深处说,是包容心和同理心提高了。回到之前关于如何提高教养的问题上,我觉得是靠日常生活的熏陶和学校系统的教育,靠时间和经历的沉淀。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是一个走向成熟的过程。表面上看到的修养,深层蕴含着人文素养。换言之,修养不是装的,不是动作的训练,而是内在人文素养的行为化显现。(www.xing528.com)
因为注重培养人文素养,学校用制度“逼迫”大家接受人文熏陶。在西储高中,英语是全年级统一的必修课,学生每年都得读一部莎士比亚的剧作;所有学生至少要上三年历史课,最后一年可以选择AP(大学预修课程)美国或欧洲历史或国际政治;想要毕业,还必须上至少两节艺术课。艺术课的选择范围就大了,包括唱歌、跳舞、画画、陶艺、木匠、石膏、雕塑、摄影等。不过,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戏剧课。在课堂上,我们进行有道具存在却无实物的表演,解放了天性,放开了自我,从此变得大大方方。这对之后的公共演讲或出席交际场合极有帮助。埃默里大学[3]是一所格外强调多元化和人文素养的大学,对这方面更是重视。必修课里的通识课包括两门科学课和六门人文类的课程,每门课都有不同的老师、不同的主题和不同的程度供学生自由“抢购”,可选范围广泛多样。这些以讨论和阅读为主的课程不断地刺激学生思考,从宏观的角度探讨人性。埃默里大学安排了两年通识课,其他学校至少也安排一年。美国的高中没有文理科之分,连班级都没有,学生选择了哪门课,就到那个老师所在的教室去听。美国的本科教育也不提倡太专业化,而是更偏重通识,便于跨学科学习,也便于新学科的诞生。如此,才会有许多基础扎实的通才出现,才会有乔布斯这样既是理工男又是艺术家的完美追求者,才会有毕业于各种专业的标新立异的好莱坞电影跟美剧编剧。我在高中和大学时分别与多位老师讨论过专业选择的问题,他们一致认为不必那么早确定方向,多参加不同的活动,多尝试不同的课程,去挖掘自己的天赋和爱好,发现后自然会热情地投入。
美国注重培养人文素养,还可以从教育理念中体现出来。在美国的教育理念中,learning(学习)跟training(培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learning是修身养性,而training只是掌握技能,得以生存。所以,文理学院旨在教学生如何学习,提高个人内涵和素质;而职业学院,比如商学院、法学院等,则是教给学生一项赖以为生的技能。想要掌握技能,只要背下流程、熟悉技巧即可,而学习却是人生最大的课题。正如中国古话所说:活到老,学到老。因此,真正懂得如何思考、如何不断地思考,是美国教育的第一宗旨。也正是因为这样,美国的课堂上很少有标准答案,老师鼓励创新,支持每个人有不同的想法和感受。不同的理解方式被老师、同学理解为独具一格、新鲜新颖的方式,他们觉得是一种惊喜。
小班的讨论课,图中站立者为Mrs.Mc Kcnzic(麦肯锡女士),我最爱的英文老师
课堂上的讨论并不局限于写作手法与文学价值,而是着重探讨作品背后隐含的人性。以前读过Stephen King(史蒂芬·金)写的书《迷雾》,美国军队因为研发新科技而不小心打开了一条未知生物进入地球的通道,之后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席卷了一座小镇,当居民陆陆续续到镇上的超市购物补给时,却被迷雾和迷雾中未知生物的袭击困在了超市里。故事从一个五六岁孩子爸爸的视角出发,讲述了这些被困在超市中的人几天的心路历程和恩恩怨怨,最终爸爸带着孩子和几个朋友逃出超市里的杀戮,却发现回家寻找妻子的路已无法前行,无奈只能驾车一路向南,希望离开迷雾区域。小说结尾定格在了一辆被淹没在迷雾中而油将燃尽的车,给读者留了想象的空间。2007年,Frank Darabont(弗兰克·德拉邦特)导演将此故事拍成了一部恐怖电影,并在结尾加入了更震撼人心的改编——主人公经过家里看到深爱的妻子被厚厚的蜘蛛丝缠绕在墙上已经死去,只好驾车继续前行,向南开出没多久后,车子没油了,一车人陷入绝望,决定自杀以求解脱。主人公用手枪中的最后四颗子弹射杀了自己的儿子和朋友,然后自己下车准备成为怪物的食物,这时,他发现迷雾中隐隐约约过来一辆大卡车,车上是被解救出来的之前被困在超市里的人。渐渐地,迷雾散去,男主角跪在地上说了一句:“They just died! For what?!”我那次的作业对比了电影与原著的区别,尝试着回答了男主角的问题:“For life!”人活着不只是为了活着,当生命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元素被一点一点剥夺去,活着无异于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他们选择死去,是因为想保全生命完整的价值:爱、希望和尊严。这个回答让老师非常震惊,以前有过很多学生对原著和电影进行了对比,却从来没有人从这个角度给出这么悖论的回答,更没有人如此定义过生命。
在美国这么多年,我对人性的思考深入了许多,对事物的看法深刻了许多,因此不再执着于小事或表象,气度宽了,心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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