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4日,《南方周末》刊登了一则轰动全国的新闻——《民工千里背尸返乡调查》(记者:张立,朝格):
一起出门打工的老乡病死了,为了给他的家人一个交代,湖南老汉李绍为背着尸体,上火车、赶公交,辗转千里返乡,直到在广州火车站被警察发现,这惊世骇俗的一幕,才得以终止。
事情发生后,外界有的说老汉愚昧,有的夸他忠厚侠义,有人被他感动而落泪,有人一听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左家兵因何而死,李绍为为什么“千里背尸”?南方周末记者历时5天调查采访,力图还原事件的全过程,以呈现背尸行动背后的行为逻辑和行为环境。
这或许是一个让人惊悚的新闻,但或许更是一个充满着农民工辛酸血泪的故事,或许,它还是一次对社会和公众道德良心的追问。
……
这条让人痛心又唏嘘的新闻素材,经过贾平凹的艺术加工,被写入小说《高兴》(2007)中,成为故事的开头和结局。
刘高兴。
身份证上是刘哈娃咋成了刘高兴?
我改名了,现在他们只叫我刘高兴。
还高兴……刘哈娃!
同志,你得叫我刘高兴。
刘高兴!
在。
你知道为啥铐你?
是因这死鬼吗?
交代你的事!
我不该把五富背了来坐火车。
知道不该背为啥要背?
他得回家呀。(www.xing528.com)
家在哪儿?
商州的清风镇。
我问你!
就这儿。
咹?
西安么。
西安?!
我应该在西安。
你老实点!
老实着呀。
那怎么是应该?
真的是应该,同志,因为……
这是2000年10月13日,在西安火车站广场东区的栅栏外,警察给我做笔录。天上一直在刮风,广场外的那些法国梧桐、银杏和楸树叶子悠悠忽忽往下落,到处是红的黄的,颜色鲜亮。
我永远要后悔的不是那瓶太白酒,是白公鸡。以清风镇的讲究,人在外边死了,魂是会迷失回故乡的路,必须要在死尸上缚一只白公鸡。白公鸡原本要为五富护魂引道的,但白公鸡却成了祸害。白公鸡有两斤半,最多两斤半,卖鸡的婆娘硬说是三斤,我就生气了。胡说,啥货我掂不来!我说:你知道我是干啥的吗?我当然没说出我是干啥的,这婆娘还只顾嚷嚷:复秤复秤,可以复秤呀!警察就碎步走了过来。
警察是要制止争吵的,但他发现了用绳子捆成的被褥卷儿。这是啥,警棍在戳。石热闹的脸一下子像是土布袋摔过一样,全灰了。这狗日的说什么不成,偏说是捆了一扇猪肉,警察说:猪肉?用被褥裹猪肉?!警棍还在戳,被褥卷儿就绽了一角,石热闹一丢酒瓶子撒腿便跑。这孬种,暴露了真相,警察立即像老虎一样扑倒了我,把我的一只手铐在了旗杆上。
比对一下可以发现,小说《高兴》与新闻《民工千里背尸返乡调查》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保留了新闻中的关键元素,比如刘高兴和五富是一起从乡下进城打工的同乡,五富在挖土方后喝酒,不幸暴毙而亡。之所以选择背尸回乡,也是想让不幸横死他乡的伙伴能魂归故里,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藏尸的秘密之所以会暴露,也是在火车站被警察盘查时发现,只不过地点从广州火车站变成西安火车站,时间从2005年前推至2000年。《高兴》既有生活原型,也有艺术加工,可见小说创作就是要真真假假,虚实相生。
其次,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看似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其实是小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小说家的工作就是从看似平淡如水的生活中感受到、挖掘出不寻常之处,并把它落实到具体的人物、事件上,形象地展现出来。《高兴》之所以值得分析,主要并不在于以“背尸返乡”开篇及闭卷,“背尸返乡”尽管惊悚,贾平凹却只是将它用作故事的引子,先声夺人。在抓住读者眼球后,小说主要是在倒叙进城农民工、“破烂王”刘高兴在拾荒过程中的种种经历——游历西安城、把肾卖给城里人、与妓女孟夷莼相恋、深入“拾荒村”等,力图达到对乡下人进城后命运的反映——“我要写刘高兴和刘高兴一样的乡下进城群体,他们是如何走进城市的,他们为何在城市里安身生活,他们又是如何感受认知城市,他们有他们的命运,这个时代又赋予他们如何的命运感,能写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我觉得我就满足了。”贾平凹不仅把“背尸返乡”这一爆炸性新闻与“乡下人进城”这一现当代文学由来已久的母题巧妙地结合,而且能把关注焦点集中到“拾破烂”这一看似平淡无奇、低三下四的活计上,通过塑造出刘高兴这一重情重义、乐观豁达、积极向上的农民工形象,实现了对人生意义的探寻。因此,无论是从情节设计、人物塑造、还是思想深度上,贾平凹的《高兴》都是相当成功的一部作品,值得小说写作者深入学习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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