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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地区泥石流灾害损失测度与救灾管理方案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与泥石流灾害相关的政策法规主要集中于地质灾害以及领域更加宽泛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对管理领域,没有专门针对泥石流灾害防治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2005年以来,国务院连续多次批复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五年规划,不断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验,逐步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因此,大多数地区都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需要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

西南地区泥石流灾害损失测度与救灾管理方案

在我国,与泥石流灾害相关的政策法规主要集中于地质灾害以及领域更加宽泛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对管理领域,没有专门针对泥石流灾害防治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现行的政策法规,根据制定主体,主要分国家法律、国务院层面政策法规及地方层面层政策法规等,三者各有侧重,国家法律及中央层面的政策法规具有全局性和宏观性特征,地方层面的法规政策则更多贴近本地区实际情况和防灾实践来制定,区域性和专业性更加鲜明,但存在立法进程缓慢、法律规定贯彻执行不力的情况[4]

(1)国家法律

我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是我国积极主动地预防、及时有效地处置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的重要立法,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突发事件应对法》将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并列纳入突发事件的范畴,并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属地原则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的危险源识别,对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有关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公开相关政府工作等。《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以“一案三制”为核心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形成[5]

(2)国务院层面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经费保障、防治规划、灾害预防、灾害应急、灾害治理、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的三原则,根据损失和伤亡人员数量将自然灾害划分为四级,明确将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划清了防治经费来源以及防治规划基本内容。此外,《条例》还明确了违法责任的查处和追究等内容。《条例》是我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法律依据[6],进一步推动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活动走向正轨,更加常态化、规范化,有利于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水平的提升,为我国社会经济平稳、可持续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05年,国务院制定发布《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点围绕地质灾害紧急预案编制和执行等关键问题,进一步细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部门职责、组织体系、灾害等级、响应机制、保障机制等,补足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的薄弱环节。

自2005年以来,国务院连续多次批复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五年规划,不断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验,逐步完善防治工作机制。2009年,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地质灾害灾情等级和响应机制、应急保障内容和设施以及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与职责等内容。(www.xing528.com)

为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国务院于2010年颁布《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范了救助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救助款物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村委会、居委会以及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和角色作用。

2011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着力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理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手段措施创新的“四个创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落实《决议》的相关工作,将防治工作压实到各级政府、各部门,以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2014年,原国土资源部发布《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重点针对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不健全、监测网络不完善、监测行为不规范、监测设施保护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环境监测制度建设,规范了地质监测活动,并厘定违法监测法律责任。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

2018年底,组织机构改革结束,国务院新组建应急管理部,各地区分别组建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和机构,并陆续出台相应文件,深化落实改革任务。

(3)地方层面的法律和政策

我国地质地形构造复杂,地质灾害在全国范围内均有分布。因此,大多数地区都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需要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截至目前,已经有26个省市制定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的政策法规,辽宁、广东、上海、宁夏等地区先制定,后废止;重庆市相关政策目前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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