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对云南的侵略是不断深入、得寸进尺的。1895年,法国政府与清政府签订了《续议商务专条附章》,1897年和1898年,法国政府又通过照会形式,肯定和完备了《续议商务专条附章》的条文,把云南、广东、广西划为自己的“势力范围”,并获得了从越南至中国境内修筑铁路和在云南、广东、广西三省开矿的特权。英国也不甘落后,在1896年与法国协商了在中国四川、云南的权益,双方共同享受这些权益。这样,英、法两国政府就掠夺了在我国西南、华南地区修建铁路、开采矿产的权利。
光绪二十五年(1899),法国驻越南总督杜梅电召法国驻云南领事方苏雅,策划对云南实行军事渗透,决定先由方苏雅携带武器弹药40余驮,士兵100多人,秘密潜入云南。这批武器弹药路过蒙自时,被蒙自海关发觉,便向云贵总督做了详细报告,消息自然传了出去。
光绪二十六年(1900)4月,这批武器弹药运抵昆明,被南关厘金局查出,扣存在局内。法国驻昆领事方苏雅竟然亲自带领数十人闯入厘金局,拿出手枪威胁,将武器弹药抢走,藏于领事馆内。
这件事引起了昆明人民的强烈不满。5月14日,昆明民众群集卖线街升平坡法领事馆抗议,领事馆闭门不理,民众向领事馆投掷石块,领事馆公然开枪,伤数人。民众愤怒之下捣毁领事馆旁边的法国工程师住宅。当晚,法国领事馆把武器弹药移至平政街天主教堂地窖内存储。次日,民众获悉,遂有近万人包围了教堂。愤怒的民众纵火焚毁了附近传教士的住宅。昆明郊区狗饭田的若瑟堂、小东门外的修道院亦遭焚毁。这就是反对法国入侵的“昆明教案”。
昆明教案发生后,法国在滇越边境地区高筑炮台,调遣兵力,运送武器,鸣放枪炮,举行示威性军事演习,扬言要向云南发动进攻。清王朝在法国的恫吓下,一再妥协。于是,英、法政府就联合提出在我国云南境内开矿的要求。清朝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答应向法国赔款12万两白银,允许英、法在云南7个地区开采矿产。(www.xing528.com)
英、法遂联合组织隆兴公司,准备开矿。1902年6月,英、法草拟的《云南隆兴公司承办七属矿务章程》(后文为《矿务章程》)得到了清政府的批准。这个《矿务章程》开列的允许英、法隆兴公司开矿的7个地区是:云南府(即昆明及其附近地区)、澄江府(今澄江、玉溪、江川、石林地区)、临安府(今建水、个旧、蒙自、开远、通海、石屏、红河、元阳、金平地区)、开化府(今文山、西畴、马关、麻栗坡地区)、楚雄府、元江直隶州(今元江、新平、江城地区)、永北厅(今永胜、宁蒗、华坪地区)。这7个地区计五府、一州、一厅,当时统称为七府矿产区。这七府地区不仅包括了当时闻名的个旧锡矿、易门铜矿和米里铜矿,而且《矿务章程》还规定,如某处无矿可开,则可以选择其他地区“互抵”。这就在事实上允许英、法可以在云南全省任何地区开矿。开采的项目几乎包括了当时已知的全部矿产。开采时间先允许60年,后又延长25年。
这份强加在中国头上的《矿务章程》签订后立即遭到了云南各界人士的反对,掀起了大规模的废约斗争,参加收回权利运动的不仅有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以及开明士绅等,还有工人、农民、市民、学生,他们组成了“云南死绝会”,呼吁各界采取强硬手段收回权利,并组织“保矿会”。1910年6月4日和11日,昆明群众举行抗议集会和示威游行,云南陆军小学堂学员赵永昌、杨越二人在示威中,拔刀断指和引刀割臂,写血书,表决心,誓死要求废约。绅商们还组织了“矿务研究会”、“矿务调查会”,主张“开矿救滇”,自办矿产。云南各界还推举代表赴京请愿。
在这种情况下,迫于民众的强大压力,清政府和英、法侵略者都深感恐慌,不得不改变策略,于是英、法主动提出废约,但需补偿白银600万两。经过多次谈判,1911年8月,《矿务章程》作废。由清政府赔款150万两白银,赔款分6期支付,首批月内交清,其余半年为期,由清朝中央政府度支部垫给,云南分10年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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