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以“五口通商”的被动开埠,换来了世界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的市场瓜分,也使开埠城市及周边地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城市经济随着开埠与世界市场有了对接,各种经济要素随着贸易往来进入开埠地区,一时成为晚清中国经济的亮点。而近代昆明开关、自辟为商埠则是1905年的事情。
近代海关的出现,是一个国家对外贸易发展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与外部世界打交道的重要窗口。
云南自古就有沟通东西方世界的对外贸易的历史,记入史书的也有2000多年。进入近代以后,云南对外贸易规模扩大,开关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清政府对各地的开关一直抱持高度警惕,并无自动开关的意识。因此云南的开关就伴随着一个被动的过程,是英、法入侵云南,强制入关的直接结果。
自1875年“马嘉理事件”(英国入侵云南的事件)后,1876年9月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1884年中法战争后,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法天津条约》。英、法为了实施这两个不平等条约,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强迫清政府在云南地区开放通商口岸,并设立海关。
于是1889年8月,依据1887年6月中法《续议商务条款》云南蒙自开关。1897年1月,依据1895年6月中法《续议商务专条附章》思茅(今普洱)开关。1902年5月,依据1897年中英《续议缅甸条约附款》腾越(今腾冲)开关。
上述蒙自、思茅、腾越等地的开关,是基于履行中英、中法有关条约而被迫开关的,称为“约开商埠”。此外还开放了若干分关和分卡。有关云南“约开商埠”的条约章程规定,在开关的同时,各关所在地都要派驻法国或英国的领事,在各分关派驻领事馆的人员,以参与中国海关人员管理海关行政为名,实际掌握着海关行政管理大权。(www.xing528.com)
1905年,昆明地方绅士陈荣昌、罗瑞图、王鸿图、解秉和等出于发展本地商业,繁荣地方经济的愿望,向昆明地方政府禀报,经云贵总督丁振铎奏请清政府批准,将昆明辟为开放商埠。同年5月,设昆明关作为蒙自海关的分关。于是,昆明成为没有外国强制而自行开放的商埠,称为“自辟商埠”,以区别于“约开商埠”。
宣统二年(1910),云贵总督李经羲拟订《省域商埠总章》八条上报清政府。总章包括开埠性质、界址、职权、税捐等事项。当时商埠界址,以现在得胜桥、塘子巷一带为中心,东边到状元楼外,西边到三节桥,南至双龙桥,北到桃园街口,周围约6公里。这个范围内,允许各国商人在商埠界内租地居住。
商埠管理机构,初名商埠清查局,设在东门外,到1910年后改设商埠总局,管理商埠有关事务。除拟订《商埠总章》外,尚有《办事权限专章》十六条。这就是说,“自开商埠”较之“约开商埠”,中国政府始终掌握着治权和主动权。
在昆明辟为商埠以前,法、英两国领事已分别于1899年和1902年移驻昆明,此后未经清政府批准即在昆明设立了法、英领事馆,云贵总督丁振铎还因此受到朝廷的申斥。昆明自辟商埠以后,法人曾要求扩展商埠范围,“展界租屋”,但未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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