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元年(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明王朝建立,云南仍处于元朝梁王巴匝刺瓦尔密的控制之下。大理段氏、麓川(今德宏州南部)思氏以及乌撒(今威宁)、乌蒙(今昭通)、东川、芒部(今镇雄)等地区的土司和部族首领,各保境土,据地自雄。由于明王朝忙于稳定建国初期的政治局面,一时未对云南采取军事行动,也希望能和平解决云南问题,朱元璋先后五次派明使来昆明劝降,但梁王巴匝刺瓦尔密拒绝投降,并将王讳、吴云(后世所称“二忠”)两位特使杀害。
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政权基本巩固后,朱元璋亲自部署,以颍川侯傅友德为征南将军,永昌侯蓝玉为左副将军,西平侯沐英为右副将军,调集30万大军讨伐云南,分兵两路,一路自永宁(今四川叙永)向乌撒(今贵州威宁);主力部队自辰(今湖南沅陵)、沅(今湖南芷江)而入,至普定(今贵州安顺),然后进兵云南咽喉要地曲靖。
在曲靖北郊白石江,明军打垮了元云南行省丞相达里麻统率的10万蒙古军,活捉达里麻。次年初,蓝玉、沐英率军进兵昆明。此时梁王向大理总管段宝求援被拒,自知困守孤城无人救援,如守城则城破时满城百姓皆面临被屠的灾难,无望的梁王带全家100余口逃往晋宁后投湖自杀。明军又分路指向滇南临安(今建水)、滇西威楚(今楚雄)、保山、腾越(今腾冲)等地,节节胜利。消灭了梁王的势力以后,朱元璋封沐英为镇国公,命其留守云南,镇国公又称“镇守国公”或“黔国公”。
明军入城后,为清剿梁王的残元势力,将蒙古和色目贵族以及一些协助过梁王抗击明军的本土部族首领全部拘押并递解至京城为奴。梁王绝命前之所以逃往晋宁,是因为晋宁是元朝贵族聚居的地方,晋宁附近的昆阳即住着故咸阳王赛典赤的后裔,此时当家的是赛典赤的五世孙马哈只兄弟,而马家的孙子马和此时刚11岁,与赛典赤率部族投附成吉思汗时相当。马家兄弟当时大概是见到了梁王,也商议了对策,最后没什么办法也只好陪梁王跳了滇池。11岁的马和与其他元朝贵族的后裔一起被没为奴后押往南京,并被阉为太监赏赐给了燕王朱棣。此后马和以机智勇敢和勤谨逐步赢得燕王的赏识。在燕王夺取皇位的战争中马和立下战功,朱棣夺位成功后论功行赏,亲自手书“郑”字赐姓马和,从此马和改名为郑和,在此后郑和作为皇帝的亲信又被封为都太监,并亲率水师七下西洋,开创了世界航海史的伟大篇章。在七下西洋期间,郑和曾请旨回乡祭祖,在其亲授的碑文中只提到父亲死于洪武十五年(1382),即梁王投湖那年,隐去了因何而死的历史故事。
明代统一全国以后,在全国范围内设立13个布政使司以掌政务,并设置相应的都指挥使司以掌管军事,提刑按察使司以管理刑律。于是,明初云南行政和全国各地一样,在省会昆明设立了三司。三司执掌不同,地位相当而不相隶属,三司之上虽有“镇守国公”,但派遣三司大员时,并不经过国公,只是打个招呼而已,所以明代的“国公”不能和元代的“梁王”土皇帝相比。一省大事由三司会办处理。明朝中央都察院派出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至各省巡抚,地位在三司之上。巡抚期间,有权处理一省之事件。后来,巡抚成为常设。再往后,又设总督。巡抚、总督权位虽高,但由于兵权、财政权、行政权、用人权都集中于中央,权力仍然有限。省以下,仍承元制,设府、州、县各级行政机关。(www.xing528.com)
洪武十五年(1382),明王朝改中庆路为云南府,领四州九县,府治就在昆明,同时设昆明县。
这样,昆明就成为省、府、县三级衙门所在地,衙门林立,人口增加,迅速发展为全国的中等城市。
据文献记载,昆明县所附城郭,编为26个里。其时以100户为一里,里分10甲,每甲10户。这样估计,编户达2860户,以每户平均5人计,则城郭人口达143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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