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住过很多城市,湾区是我的最后一站,也是我住得时间最长的地方,所以感情很特别。湾区指的是萨克拉门托河下游出海口的旧金山湾四周,其中包括多个大小城市,旧金山半岛北部的旧金山、东部的奥克兰、南部的圣荷西,旧金山和圣荷西之间的部分俗称半岛。
我工作的半岛国际学校也因此而得名,它所在的城市叫帕罗奥图,处于湾区的正中心,也是世界著名的高科技发源地——硅谷的心脏或脾脏位置,是很多风险投资者和IT界精英的首选居住地。帕罗奥图虽然名气不如旧金山大,但却是美国人均收入和房价最高的城市。除了因为硅谷的创造力吸引了大量人才和资本外,美国也有学区房文化,美国西部最负盛名的斯坦福大学就在这里,虽然小名Paly的Palo Alto High School(帕拉阿图高中)跟斯坦福没什么关系,但在家长眼里,就是相当于“斯坦福附中”的地位。
虽然太平洋顺时针洋流带来的北冰洋海水冰冷刺骨,整个北加州也没有特别像样的沙滩,多是岩石峭壁和粗砂粒的石滩,不适合水上运动,但是冬天的时候,穿件连帽衫,兜着脑袋站在崖边看脚下惊涛拍岸也别有一番情趣。
在南加州和夏威夷看够了海,到北加州之后,疯狂地爱上了山。一有机会就找座小山徒步一下,所以那段时间虽然忙,但体形保持得很好。北加州遍地都是小型山头公园。短的二到三英里,吃完饭散个步最合适。
在北加州还意外培养了一个爱好——露营。只要你不是看见虫子就尖叫的人,一次露营的经验,就会让你深深爱上。一开始我还抠门地问朋友借了顶帐篷,回来后就自己买了全套装备。搭帐篷远不是我们想象得那么麻烦,就算是文科生都能在几分钟之内搞定。但捡来的劈柴已经完全晒干,才不至于让本来浪漫的篝火派对每个人都被熏得泪流满面,让人误以为又是哪个小伙伴过劳猝死的哀思会。
我最期待的通常是酒酣人散,各自回到帐篷之后的时光。带着点恰到好处的微醺,揭开帐篷顶上的遮雨盖儿,懂星象的人可以把自己最喜欢的星星揽进天窗。这时候,最适合和自然对话,和自己对话。将黑未黑时的夜空最好看,像深邃的蓝丝绒镶着钻石,星星就离你几个手臂这么近。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看到萤火虫,那是闯了祸被贬下凡间的星星。
美国露营公园的设施很齐全,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荒郊野外、茹毛饮血、随地便溺的画面。有统一挖好的篝火坑,有结实耐用的烤肉架,有按帐篷数算好的停车位,有预先平整过的安营地面,几步之遥就有干净的厕所和温水冲淋。当然,享受这种便捷的前提是每个露营客都高度自律,临走前带走所有的垃圾,严格遵守营地的规矩,不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别人的麻烦之上。
完整的露营体验是要带足食物,日落之后、睡觉之前的时间就靠烤肉、喝酒、嗑瓜子、讲鬼故事、唱校园民谣来消磨。同伴里如果有个会弹吉他还能被点歌的,就免了他的份子钱吧。
虽然加利福尼亚州有数不清的露营点,但也别低估了露营爱好者的人数。全国有专门的网站可以预订,但离城市较近的营地周末通常提前几个月就被订满了,如果是长周末,热门营地的预订要提前一年。我前后去过十几个营地,印象最深的是跟Chester一起去的Yosemite。把它翻译成“约塞米蒂”的人看见“优山美地”四个字之后应该咬舌自尽了吧。(www.xing528.com)
湾区还有一个太后湖,喜欢滑雪的人一定爱死,而我只是那个被小伙伴们抛弃在绿道上孤独的慢滑老人。
第一次滑雪是跟大学死党阎珺岩去他吉林老家,印象中那天缆车还停了,是自己深一脚浅一脚地把滑雪板扛到了山顶。这一路连滚带爬地下来,根本不是《智取威虎山》里解放军战士脚上绑块木板就能飞的帅模样。几乎都是用自己的屁股当滑板,牛仔裤都磨穿了。
可能是那次留下了阴影,我跟滑雪板的关系一直像“小女生遛阿拉斯加狗——不知道谁在控制谁”。有一次我同屋逞能,水平一般还在黑道上嘚瑟,结果摔到山谷里,头盔都砸瘪了。人算是救过来了,但尾椎受伤,大小便失禁一个多月。从此以后,我更加谨小慎微,人稍微一趔趄或速度一旦突破我的舒适区,立马乖乖躺倒,然后用最狼狈的姿势爬着找回不知被扔到哪儿去的滑雪杆。更吸引我的则是滑雪之后的露天温泉:天上飘着雪,鼻孔以下全部浸在热气腾腾的温泉里。
其实夏天的太后湖更好玩,一般能在海里玩的水上运动在这里都能玩儿。习惯了海水的苦涩,第一次在湖里游泳感觉水都是甜的。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跟旦旦和豆豆去玩摩托艇,我们轮流掌舵,旦旦开得最野,最后撞到一个大浪,我们仨一个抱着一个的腰往后齐齐飞出去,“扑通扑通”掉进水里,感觉“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那句俗语终于被拍成了动画片。惊魂未定,救生艇飞速朝我们驶来,把一边呛水一边笑得停不下来的三个神经病打捞上船。
年纪越大胆子反而越小,敢玩的运动项目也越来越少,最后只好沦落到去Napa喝酒。因为气候南冷北热,差异很大,再加上复杂的土质,让这里得以生产口味丰富的各款美酒。我本来爱喝酒,半岛国际学校的大校长Philippe又是个老酒棍,他手把手教了我怎么品酒,确切地说,是怎么摆出很懂行的品酒姿势:
从服务生手里接过酒杯,用手掌托起杯身,让手的温度传递到杯子。轻轻地顺时针晃动三到五次,像品鉴汝窑一样凑近光源看酒怎样挂杯。把酒杯罩在鼻子上猛吸一口,同时闭上眼睛若有所思,坚持两秒钟。再把服务生倒的那口酒全部灌进嘴里,轻轻地漱口两次,让酒浸润每颗味蕾和每一道牙缝。整口咽下,做陶醉状,微微颔首。把杯子递还给服务生,顺手做个OK的手势。转向桌上的观众宾朋撇撇嘴,做出凑合能喝的默许表情。
这番表演之后,再狡猾的老板也不敢拿勾兑的红酒对付你,你的朋友们也从此把你奉为神明。有一次,我亲眼见到Philippe尝完之后,竟然真的把老板叫来。对方在他的建议下也尝了尝,在众目睽睽之下,用“五体投地”的表情恭维了校长,并爽快地让服务生换上他自己的珍藏。整个过程看得我屏息凝神,不知道到底是Philippe bluff成功,还是老板演技更胜一筹。
虽然得了好几位“砖家”的真传,也专门花钱上过品酒课,但我至今仍然不是太懂红酒。总觉得有点太矫情。酒喝到嘴里,喜不喜欢,你的味蕾马上就告诉你了,它不会撒谎,也不会因为酒的价格催眠你。有些Trader Joe's卖的三美元一瓶的红酒好喝得不得了,现在动辄被炒到连法国人都看不懂的天价拉菲,也只剩下标注客人地位几重尊贵、主人感觉脸上几轮光彩的功能而已,跟喝酒这件事本身已经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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