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中的相关要求,土建结构的技术状况评定应根据定期检查资料,综合考虑洞门、结构、路面和附属设施等各方面的影响,确定隧道的技术状况等级。
隧道洞口、洞门、衬砌结构、衬砌渗漏水、路面、检修道、洞内排水设施、吊顶及预埋件、内装饰、交通标志标线等各分项技术状况评定标准按表6.2-2~表6.2-11的规定执行。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价在各分项技术状况评定的基础上按照式(6.2-1)计算:
表6.2-2 隧道洞口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表6.2-3 隧道洞门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表6.2-4 衬砌破损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表6.2-5 衬砌渗漏水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续表
表6.2-6 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表6.2-7 检修道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表6.2-8 洞内排水设施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表6.2-9 吊顶及预埋件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表6.2-10 内装饰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表6.2-11 交通标志标线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续表
式中 ωi——分项权重;
JGCIi——分项状况值,值域0~4。
分项状况值按式(6.2-2)计算:
式中 JGCIij——各分项检查段落状况值;(www.xing528.com)
j——检查段落号,按实际分段数量取值。
隧道分项检查结果应按照隧道病害最严重段落的分段评价结果选取。
分项的分段方法依据分项各自特点确定,例如:
(1)洞口分项按照洞口数量分段,对进口和出口分别进行评价。
(2)衬砌分项按照长度分段,一般单位长度可取模板长度,或者取10~100m 之间的某值。
(3)车行和人行横通道可以作为主洞衬砌的一个评定单元,纳入衬砌评定。
其中,土建结构各分项权重宜按表6.2-12取值。
表6.2-12 土建结构各分项权重
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定分类界限值宜按表6.2-13取值。
表6.2-13 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定分类界限值
土建结构技术状况评定,当洞口、洞门、衬砌、路面和吊顶及预埋件项目的评定状况值达到3或4时,对应土建结构技术状况应直接评定为4类或5类。
在公路隧道技术状况评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隧道土建技术状况评定应评定为“5类隧道”:
(1)隧道洞口边仰坡不稳定,出现严重的边坡滑动、落石等现象。
(2)隧道洞门结构大范围开裂,砌体断裂、脱落现象严重,可能危及行车道内的通行安全。
(3)隧道拱部衬砌出现大范围开裂,结构性裂缝深度贯穿衬砌混凝土。
(4)隧道衬砌结构发生明显的永久性变形,且有危及结构安全和行车安全的趋势。
(5)地下水大规模涌流、喷射,路面出现涌泥沙或大面积严重积水等威胁交通安全的现象。
(6)隧道路面发生严重隆起,路面严重错台、断裂,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7)隧道洞顶各种预埋件和悬吊件严重锈蚀或断裂,各种桥件和挂件出现严重变形或脱落。
为了方便管理,在定期检查时,隧道定检一般按如下规则进行编号:
(1)左右定义:以行车方向的右侧为右,左侧为左。
(2)里程桩号:填写病害的具体桩号。
①洞口、洞门填隧道的起讫桩号。
②对于病害规模较大、涉及长度较长的,可记录病害群的中心桩号或段落桩号,同时,在“状态描述”中注明病害涉及的长度。
(3)病害的环向位置:填写病害在隧道断面的横向位置或距某参考点的距离。例如:
①衬砌的环向位置划分为左边墙、左拱腰、拱顶、右拱腰、右边墙。
②路面环向位置划分为行车道、超车道(三车道:右行车道、中间行车道、左超车道)。
③检修道环向位置划分为左检修道、右检修道。
④排水设施环向位置划分为左边沟、右边沟、中央排水沟。
⑤洞口、洞门:面向洞口洞门,左手侧为左,右手侧为右;环向位置按左、中、右部位划分,每个部位又可细划分为上、中、下,将洞口洞门划分为九个部位,如左上、左中、左下;中上、中中、中下;右上、右中、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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