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以分项工程为基本单元,采用合格率法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基本要求符合、外观质量无限制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方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1)基本要求检查。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并应检查工程所用的各种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及混合料配合比和半成品、成品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2)实测项目检验。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随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合格率计算方法直接计算方程各检查项目的合格率,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除外。
检查项目可分为一般项目和关键项目。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其他项目为一般项目。关键项目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17)中以“Δ”标示,其合格率应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应不低于80%,否则该检查项目为不符合对少数实测项目还有规定极值的限制,这是指任何一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检测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所在分项工程可直接判为不合格,并要求其必须进行返工处理。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17)中附录B至附录N 等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3)外观质量检查。外观质量应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满足规定要求,否则该检验项目为不合格。
(4)质量保证资料。工程应有真实、准确、齐全、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数据、质量检验结果等质量保证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www.xing528.com)
2)材料配合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4)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评价资料。
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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