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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化倾向:匈奴发展史研究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制体系的军事化明显。在严酷军令的束压下,匈奴军队所向披靡,大破东胡。射猎兼顾军事训练。而且,匈奴的射猎活动往往与军事行动相联系。且鞮侯单于的弟弟於靬王曾弋射于北海,既是射猎,也是监视丁零的军事行动。匈奴人拜天地,祭祖先,敬鬼神,这种精神理念也体现在军事活动中。匈奴单于商定军政大事时打着神的旗号,动员组织部众。

军事化倾向:匈奴发展史研究

法制体系的军事化明显。匈奴的法制体系很不完善,法制设施也很不健全,没有专设的制定法律的机构,更没有明确严密的法律条文,仍主要以历史上形成的习惯法作为对人们有一定约束力的道德规范。匈奴人的法制意识很淡薄。军事与生产、生活相结合的特性易于使军法融入日常生活中,使军法成为约束、制约人们行为的准则和惩戒标准。反过来,军法与习惯法的合用也使军事活动与社会的其他活动更密切、更统一。冒顿单于当政之初,匈奴受到东胡的不断挑衅。于是冒顿亲自上阵出征,并下令“国中有后者斩”[20]。在严酷军令的束压下,匈奴军队所向披靡,大破东胡。匈奴规定,在攻战中,各兵士“斩首虏赐一卮酒,而所得卤获因以予之,得人以为奴婢”,并且“战而扶舆死者,尽得死者家财”[21]。因此,匈奴士兵在作战中争先恐后,以求得到更多的俘虏、财物。这同时也促进了家庭奴隶制的发展,使诸多家庭拥有奴隶并利用奴隶进行生产成为日益普遍的现象。这些军纪、军法都是匈奴通行的法律准则,有社会法律的效力。

射猎兼顾军事训练。匈奴人射猎不仅是单纯地射杀鸟兽以作为食物,还常常带有军事训练的性质,因为射猎可以增强他们的出击能力和防御能力。而且,匈奴的射猎活动往往与军事行动相联系。且鞮侯单于的弟弟於靬王曾弋射于北海,既是射猎,也是监视丁零的军事行动。匈奴还经常利用游猎的机会寇略边境。《汉书·匈奴传》载匈奴“数万骑南旁塞猎,行攻塞外亭障,略取吏民去”[22]。“左大且渠……乃自请与呼卢訾王各将万骑南旁塞猎,相逢俱入。”[23]“单于将十万余骑旁塞猎,欲入边寇。”[24]这也说明了匈奴作战的随机性。(www.xing528.com)

精神信仰与军事密不可分。匈奴人拜天地,祭祖先,敬鬼神,这种精神理念也体现在军事活动中。单于一年三龙祠,每次都“祭天神”,“会诸部、议国事”[25]。匈奴单于商定军政大事时打着神的旗号,动员组织部众。匈奴行军作战也常借助自然力量,崇拜日月。“单于朝出营,拜日之始生,夕拜月。”“举事而候星月,月盛壮则攻战,月亏则退兵。”[26]他们认为太阳给人们光亮和温暖,月盈月亏昭示着战事成败。匈奴有“胡巫”,出兵必占吉凶。匈奴人认为鬼神可以祸福于人,人亦可以通过巫者将信息传达给鬼神,以巫术影响鬼神,借以驱邪避害,又可加害仇敌。汉军出兵讨伐匈奴时,匈奴使胡巫将牛羊埋在汉军经过的各条陆路和水路上,加以诅咒。又有“匈奴缚马前后足,置城下,驰言‘秦人,我匄若马’……言‘缚马者,诅军事也’”[27]。“祠兵”是匈奴早先的一种风俗。《汉书·匈奴传》载卫律因嫉恨降将贰师将军李广利而串通胡巫,装神弄鬼进谗言,称先单于发怒:“胡故时祠兵,常言得贰师以社,今何故不用?”“遂屠贰师以祠”,结果匈奴“会连雨雪数月,畜产死,人民疫病,谷稼不孰”[28]。另外,匈奴人还认为灵魂不灭,重视人的躯体,认为人死后将如生前一样生活,因此约定“战而扶舆死者,尽得死者家财”[29]。西汉初,冒顿单于大发精锐部队围汉高帝,摆白、青、赤、黑四色骑于西、东、北、南四个方向。有人说这是受华夏五行说的影响。有人认为马色反映匈奴不同部落的方位,白狄即白匈奴,青狄即青匈奴,赤狄即赤匈奴,黑狄即黑匈奴。可见,匈奴的排兵布阵也与他们的精神信仰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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