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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匈奴的政治状况及南匈奴与东汉的关系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南匈奴单于位的正常继承秩序由此被打破,直到呼厨泉被曹操扣留于邺,南匈奴政权已名存实亡。尽管如此,南匈奴却没有完全成为东汉辖境内的少数部族之一,仍然是以民族政权的形式存在的。南匈奴与东汉显然已不完全平等,但两者的交往仍属于两政权之间的交往。进驻南单于居处的东汉政府官员无权直接管理南匈奴政务和人民。东汉政府利用南匈奴牵制北匈奴的策略随之宣告终止。

南匈奴的政治状况及南匈奴与东汉的关系

内附后,南匈奴在保有原基本政治组织的前提下,其政权机构、政权的存在形式和社会性质都有所变化。

(一)政权机构和单于位继承制的变化

在政权机构方面,南匈奴基本保持了原来的职官名称和职位分配。《汉书·南匈奴列传》记载:

匈奴俗,岁有三龙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南单于既内附,兼祠汉帝,因会诸部,议国事,走马骆驼为乐。其大臣贵者左贤王,次左谷蠡王,次右贤王,次右谷蠡王,谓之四角;次左右日逐王,次左右温禺鞮王,次左右渐将王,是为六角:皆单于子弟,次第当为单于者也。异姓大臣左右骨都侯,次左右尸逐骨都侯,其余日逐、且渠、当户诸官号,各以权力优劣、部众多少为高下次第焉。单于姓虚连题。异姓有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四姓,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呼衍氏为左,兰氏、须卜氏为右,主断狱听讼,当决轻重,口白单于,无文书簿领焉。

从这段记述可以看出:(1)南匈奴仍依例在正月、五月及秋九月集会,祭拜先祖和天地之神,只是在内附之后,另加了祠汉帝的内容。这充分体现了南匈奴臣服于汉的特点。(2)南匈奴为了确保统治的稳定性,基本沿袭了西汉时期匈奴原有的上层权力机构,维护了单于家族和异姓贵族的传统地位。由于史书记载的问题,南匈奴单于与西汉时匈奴单于的姓氏有所不同。单于姓在《史记》和《汉书》的“匈奴传记”中被称为“挛鞮氏”,在《后汉书》中则被称为“虚连题”,实乃同音异译,并非单于易族或易姓。异姓贵族中地位显著者有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其中除丘林氏,其他三大贵族皆为西汉时匈奴旧有。他们常与单于家族结成婚姻关系。通过这种政治婚姻,双方都可以保持和巩固各自的地位与权力。(3)重大狱案的裁决也由异姓贵族呼衍氏等主管,然后汇报给单于。

然而,政治形势的变动还是影响到了南匈奴的统治机构。其中,与西汉时期匈奴政权机构最为不同的就是南匈奴的政权机构中出现了“四角”和“六角”。在政府的官职中,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仍最大,为“四角”,可以优先取得单于位的继承权。以下的左右日逐王、左右温禺鞮王、左右渐将王为“六角”。“四角”和“六角”都是单于的儿子,有继承单于位的权利。而与西汉时期不同的是,虽然东汉政府不直接干涉南匈奴的内部事务,但继任的单于需经由汉朝政府拜授玺绶,以得到汉王朝的承认。一些王将和骨都侯也会由汉朝封授和颁授印信,予以认可。这为以后汉朝官员肆意插手南单于位的继承事宜种下了恶因。

在南匈奴单于位的实际继承过程中,继承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单于比传位于弟莫,莫又传于弟汗。汗并未将单于位传给其他的兄弟,而是传给了前单于比的儿子适。适也没有传位给自己的兄弟,而是传给了前单于莫的儿子苏。苏继位几个月后死去,前单于适之弟长继立。长死后又传位给前单于汗之子宣。宣传位给长之弟屯屠何,屯屠何又传位给宣之弟安国。安国被杀后,前单于适之子师子继位。师子将单于位传给前单于长之子檀,檀又传位给弟拔。单于拔死后,其弟休利继位。休利当政期间,因为所辖左部叛乱而被汉中郎将问难,单于休利及其弟左贤王被迫自杀。南庭一度虚位。之后,南匈奴部众屡有叛乱。此时,东汉王朝也正处于风雨飘摇之际,濒临灭亡。南匈奴单于位的正常继承秩序由此被打破,直到呼厨泉被曹操扣留于邺,南匈奴政权已名存实亡。从南单于位的实际继承情况可以看出,南匈奴实行的既不是父死子继制,也不是兄终弟及制,而是传子与传弟的交叉继承制。这与匈奴传统的继承风俗有很大不同,是一种传子与传弟相结合的混合继承制。

(二)政权存在形式的变化

关于南匈奴政权附汉入居内地之后的存在形式,史学界一直有不同的看法。马长寿先生在《北狄与匈奴》一书中提出:“自从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南匈奴降汉,节节南迁,入居中国内地,那时的匈奴就成为中国境内少数部族之一而活动了。”[14]这一观点为翁独健、黄烈、赵云田等多数学者所接受。田继周先生也明确指出:匈奴分裂后,“北匈奴仍为独立之国,与汉经常发生矛盾和武装冲突,但因其弱也经常向汉表示和好,甚至臣服”。而南匈奴自建武二十四年(48)归汉之后,便居于汉北边诸郡,成为汉朝统治下的少数民族了[15]。

那么,南匈奴究竟是以何种政治形式存在的呢?首先,我们应该肯定,南匈奴向汉降附臣服,确立了双方的君臣关系。但南匈奴并不是因为战败被俘而俯首称臣,而是为了求得安定和支持主动自愿依附于东汉王朝的。因此,这种君臣关系并不是绝对的统治与被统治、施令与服从的关系。与西汉呼韩邪单于时期匈奴附汉不同,日逐王比率领的部众不仅归附于东汉,而且越过长城边界,移居塞内。较之呼韩邪时期的汉匈关系,南匈奴与东汉的关系更直接、更密切。尽管如此,南匈奴却没有完全成为东汉辖境内的少数部族之一,仍然是以民族政权的形式存在的。内附之初,南匈奴虽身处东汉境内,但仍保持着本民族特色的统治结构、社会组织生活风俗。南单于拥有对部众的最高领导权,有统治和管理人民的权力。匈奴人自行处理内部各事务,东汉政府不得干涉。因此,南匈奴是一个在东汉境内具有相对自主性和自治权力的少数民族政权。

南匈奴既已臣服于汉,那就需要向汉尽到一定的义务。南匈奴每岁要遣换侍子,入朝纳贡,并向汉政府汇报一年的情况,遇有出征等大事还要上书请奏。同样,东汉政府也对南匈奴给以厚遇,不仅在物质上赏赐财物,发放救济物资,而且派使匈奴中郎将领兵随入南单于居地,护卫单于,同时也对南匈奴实行监督。南匈奴与东汉显然已不完全平等,但两者的交往仍属于两政权之间的交往。进驻南单于居处的东汉政府官员无权直接管理南匈奴政务和人民。东汉王朝在接受南匈奴内附之时,曾就匈奴的民族特点,“诏有司开北鄙,择肥美之地,量水草以处之”[16]。南匈奴民众主要集中在缘边八郡地区,继续以游牧为主要生业。因而,内附后的南匈奴人在相对固定、集中的活动区域内过着比较独立的生活,有自主统治、管理和调配的权力,是东汉境内特殊的少数民族政权。

南匈奴政权的相对自主性和独立性随着北匈奴的西迁发生了很大变化。北匈奴远离匈奴故地,南北匈奴对峙局面结束。东汉政府利用南匈奴牵制北匈奴的策略随之宣告终止。而南匈奴自身内部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出来。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变迁,东汉政府已越来越难以严格遵守南匈奴内附之初双方交往的原则,一些汉朝官员屡屡介入南匈奴内政,从而加重了南匈奴内部的纷争,甚至直接导致叛汉事件不断发生。其中,东汉政府官员对南匈奴单于位继承事务的干预是最突出的表现。师子、兜楼储、羌渠就是在东汉的扶持下继任单于位的。伊陵尸逐就单于居车儿还曾被北中郎将张奂以“不能统理国事”之名拘留。另外,度辽将军朱徽和中郎将杜崇以及陈龟、张修等人曾因致南单于死亡而受到东汉政府的严惩,也给南匈奴造成了严重后果。可见,到东汉后期,中郎将的职权范围有所扩大,不再仅仅局限于对南匈奴进行监控,还可以对南单于冠以罪名加以处置。正是由于汉朝官员的干扰,南单于已很难自主有效地进行统治。尤其是呼厨泉单于被曹操扣留于邺,南单于因此被架空,完全脱离了匈奴部众,更没有了事实上可控制的地域,也就无统治权可言。建安年间,曹操又实行了一系列的分化政策,匈奴民众或被征调或被迁移,分散各处。南匈奴出现了“单于恭顺,名王稽颡,部曲服事供职,同于编户”[17]的局面。南匈奴政权已经不存在了,其独立性完全丧失,南匈奴人也逐渐融入汉人之中。

(三)社会性质的变化

匈奴南边各部长期居于漠南汉匈边境地区,与汉族接触日久,在经济、政治等方面已深受中原王朝的影响。日逐王比率部投汉,部众移居塞内,与汉朝直接发生关系,与汉族人民接触的机会也增多。南匈奴获得奴隶的主要途径大都被切断,奴隶的数量大大减少。许多普通匈奴人民的自身生活都很困难,需要汉政府输粮接济。

在长期的生活和交往中,南匈奴人的活动范围逐渐扩大,不再局限于缘边八郡地区,还向四下扩散。有的南匈奴人在各处落脚,学着过起农耕生活来。同时,中原王朝也不希望南匈奴发展壮大继而给中原造成隐患,所以积极采取措施对南匈奴加以管理和引导。在东汉末曹魏初,这种倾向尤为明显。公元216年,南单于呼厨泉入朝于魏,魏王曹操将其留于都城邺,使右贤王去卑回平阳监其庭,放任南匈奴各部南迁。为加强封建统治、遏制内地匈奴势力的发展,曹操又分南匈奴部众为五部,立其贵者为帅,设汉司马进行监督。魏末又改帅为都督。因此,匈奴统治者对部众的统治由直接变为间接,大权旁落于曹魏政权。这加快了南匈奴向中原王朝靠拢的步伐。匈奴部落组织渐趋走向解体,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部落组织和地域的藩篱被打破,匈奴的地缘关系随之建立起来。散居各地的匈奴民众与汉族人民交错杂居,接受所居郡县的管理,“分统郡县,列于编户”[18]。他们也同当地的汉人一样,从事农业耕作,以土地为生,过起定居生活。开始在没有土地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向汉族官吏或地主租佃土地,成为佃户或田客,有的还沦为奴婢。匈奴人不断被同化,朝着封建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奴隶的日趋减少、农业比重的加大、汉化程度的加深,南匈奴奴隶制的社会体制逐渐向中原封建体制靠拢。居于内地的匈奴人脱离游牧狩猎的大环境,经过与汉族人民的磨合与交融,越来越受到汉族的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理念都在发生变化,汉化倾向严重。这体现在政治层面上,就是匈奴封建化的加强。正因为如此,迁入内地的匈奴人最终融入中原的社会环境中。

[1]参阅林幹《匈奴通史》,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杨建新:《中国西北少数民族史》,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39页。(www.xing528.com)

[3]林幹:《匈奴通史》,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5页。

[4]武沐:《匈奴史研究》,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87页。

[5](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900页。

[6]林幹:《匈奴通史》,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4页。

[7](东汉)班固《汉书·匈奴传》作“詹师庐”。

[8](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781~3782页。

[9](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782页。

[10](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787页。

[11](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下》,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827页。

[12](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900页。

[13]参阅(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

[14]马长寿:《北狄与匈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81页。

[15]田继周:《秦汉民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96年版,第124~132页。

[16](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列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966页。

[17](西晋)陈寿:《三国志·魏书》卷一五《梁习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69页。

[18](唐)令狐德棻等:《周书》卷四九《异域上·稽胡传》,中华书局1971年版,第8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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