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匈奴奴隶制政权建立并逐步完善的同时,权力世袭也成为一种制度并最终在冒顿单于执政时确立了。随着权力世袭制度特别是单于位世袭制度的确立,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机构的作用便消失了。虽然部落或部落联盟机构的形式仍旧保留着,但它的民主原则已完全被抛弃。[3]原先部落联盟首领民主选举的制度也由单于位世袭制度所取代。单于位遵照男子继承制,皆由贵族挛鞮氏(《后汉书·南匈奴列传》作“虚连题”)家族的子弟世袭。而匈奴单于氏族以外的异姓贵族往往只担任高官显职,但可与挛鞮氏家族联姻。其他的王、侯、大将、大都尉、大当户等官职也由一些显赫氏族或贵族人员担任。匈奴各大臣王将也是世袭为官。
单于的权力比以前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力更大、更集中。单于拥有最高权力和最终决策权。尽管不能与中原王朝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制相比,而且单于针对军政大计也会召集大臣和部落首领聚会并征询他们的意见,但单于常常会独断专行,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可以将与其意见相左的大臣斩首。冒顿单于的掌权便很好证明了这一点。冒顿自立为单于时,匈奴东边的东胡强盛,乃遣使至匈奴向冒顿索取头曼时的千里马。冒顿征询群臣的意见,皆曰“勿予”,而冒顿将千里马给了东胡。东胡人因此以为匈奴对他们有所畏惧,便再次遣使向冒顿索要一阏氏。群臣亦认为不可,冒顿固取所爱阏氏予东胡。东胡王因此骄慢,入侵匈奴,索求匈奴瓯脱地。冒顿于是再次问询群臣,有的大臣说:“此弃地,予之。”冒顿大怒,曰:“地者,国之本也,奈何予人!”冒顿遂将赞同弃地的诸大臣斩首,亲自率军进击东胡,并向各部落首领发号施令,“令国中有后者斩”。冒顿单于显然已经是一个十足的奴隶制政权的最高统治者了。
单于权力的增大、地位的提高使得单于位的继承成为匈奴政治中尤为重要的内容。单于位的具体继承实行族内世袭制下的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原则,个别情况下会由单于宗族亲属继立。正如武沐先生所言:“实际上,匈奴单于位的继承是极其复杂的,它既有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又有两者的混合制。它们互为补充,有机结合,并在不同时期各有侧重。如在头曼单于至握衍朐鞮单于时期,单于位的继承基本上是父死子继制为主,兄终弟及等只是父死子继的补充,但却不可缺少;从呼韩邪单于开始直至东汉末年呼厨泉单于时期,匈奴单于位的继承由父死子继制为主改为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相互结合的混合继承制。”[4]单于位继承的复杂性可见一斑,但“匈奴虽乱,必立宗种”[5],这是最基本的原则。“种”的保持和延续是匈奴单于位继承中最起码和最重要的。大多数匈奴单于继位时能够遵从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的原则,但在不同时期,也有非常规情况发生,进而导致不同的结果。现将匈奴南北分裂前单于位的继承状况具体分析如下。
呼韩邪单于时,匈奴附汉称臣,使汉匈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同时,也是从呼韩邪单于始,匈奴明确有“传国与弟”的约令。因此,以呼韩邪单于时期为界,之前匈奴单于位的继立以父死子继为主。据史书记载,匈奴的第一位单于是头曼,他的具体继位过程记载不详。其子冒顿是匈奴历史上最强势的一位单于。他的继立也颇有典型意义。《史记·匈奴列传》载:“单于有太子名冒顿。后有所爱阏氏,生少子,而单于欲废冒顿而立少子,乃使冒顿质于月氏。冒顿既质于月氏,而头曼急击月氏。”与少子相对,冒顿应是长子,是单于位的合法继承人。虽然单于的权力最大,但对于太子废立等重大政治事件也是不能随心所欲的,必须要有合理充分的理由。若只是因为另有所宠幸的阏氏而改立太子,显然无法服众。因此,头曼使冒顿为质于月氏,欲借月氏之手除掉冒顿以达到其立少废长的目的。这也激起了冒顿强烈的报复心理。昌顿最终杀其父头曼,尽诛其后母与弟及抗命的诸大臣而自立为单于。从中可以看出,匈奴同中原王朝一样实行长子继承制,但“子以母贵”的风俗依然存在。而冒顿杀父自立事件具有特殊性,应对其做具体分析。因为“这种斗争是匈奴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由氏族社会末期向奴隶制社会过渡的结果,是匈奴历史向前发展的表现”。我们“不能用封建时代的伦常规范和道德观念去看待刚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冒顿杀父事件,否则就无法从社会历史根源和阶级根源去正确阐明匈奴社会所出现的种种‘怪’现象”[6]。
冒顿单于后的老上单于和军臣单于皆遵照父死子继制而立。军臣单于死后,其弟左谷蠡王伊稚邪击败太子於单而自立,於单不得已亡降汉,数月即死。这是宗族亲属武力篡位的代表事例,既不合法,也非常规。公元前114年,伊稚邪死,子乌维继位。公元前105年,乌维单于子乌师庐[7]继位。乌师庐因为年少而被称为“儿单于”。事实上,他也的确因年轻气盛、经验不足而缺乏作为一个最高首领应具备的应变处事能力和足以服众的威望。在遭遇雨雪灾害时,儿单于曾因“好杀伐”,致使“国中多不安”,甚至引起了一些大臣的不满,左大都尉曾欲杀儿单于降汉。鉴于此,在儿单于立三年死后,其子因年幼未取得继承权。匈奴贵族立儿单于季父即乌维单于的弟弟右贤王句黎湖为单于。以后的单于位继承中很少再出现年纪尚小或未成年的合法继承者。看来,是否成年也是能否合法继承单于位的重要因素,同时也体现了匈奴人民对新单于主事能力和领导能力的考察和顾虑。
句黎湖单于仅立一年即死,其弟左大都尉且鞮侯继立为单于。且鞮侯是第一位以单于弟的身份合法继承单于位的。公元前96年,狐鹿姑在且鞮侯单于死后继立。狐鹿姑单于的继位是有点波折的。
据《汉书·匈奴传》记载,初,且鞮侯有两子,长为左贤王(即狐鹿姑),次为左大将。且鞮侯单于病且死,留遗言立左贤王。而左贤王未至,贵人们以为他身体抱恙,遂更立左大将为单于。左贤王闻之,不敢进。左大将使人召左贤王而让位于他。左贤王以病推辞,左大将不听,谓曰:“即不幸死,传之于我。”左贤王许之,遂立为狐鹿姑单于。狐鹿姑单于立,以左大将为左贤王。左贤王数年后病死,其子先贤掸不得代,更以为日逐王。日逐王者,贱于左贤王。单于自以其子为左贤王。由此看来,单于位的合法继承人可由单于生前指定合适人选,若无被指定人,可由匈奴诸贵人和用事大臣推举单于的近亲或族人继立。因此也就有了匈奴贵人改立左大将为单于之事。
之前,句黎湖单于也是在匈奴贵人的拥立下继位的。左贤王与左大将之间的推让也反映出单于位的合法继承者因故不能继位时,继承权可以顺延给继承者的兄弟,而不是继承者的儿子。由贵人们主动更立左贤王之弟左大将为单于可推断单于位的继承权顺延及兄弟是受到匈奴人的普遍认同的,这很可能是单于位继承中的一项原则。左大将在狐鹿姑单于继立后升为左贤王,却因病先于狐鹿姑单于而死,这使得狐鹿姑与其弟左贤王先前的约定未能实现。左贤王子先贤掸也未能承袭左贤王之位,而是被更立为日逐王。所以在狐鹿姑之子继为单于后,匈奴人民颇有异议,认为日逐王当为单于。这也为日后日逐王率众归汉提供了契机。
公元前85年,狐鹿姑之子壶衍鞮继为单于。这是之前狐鹿姑之母阏氏与颛渠阏氏干政的结果。“初,单于有异母弟为左大都尉,贤,国人乡之,母阏氏恐单于不立子而立左大都尉也,乃私使杀之。左大都尉同母兄怨,遂不肯复会单于庭。又单于病且死,谓诸贵人:‘我子少,不能治国,立弟右谷蠡王。’及单于死,卫律等与颛渠阏氏谋,匿单于死,诈挢单于令,与贵人饮盟,更立子左谷蠡王为壶衍鞮单于。”[8]狐鹿姑单于曾立其子为左贤王(左贤王通常是单于位的继承者),最终却因为其子年少不能治国而改立弟右谷蠡王。这再次说明未成年男子是不能继承单于位的。母阏氏对单于位继承事务的干涉直接引起了宫廷的内部矛盾,反而被颛渠阏氏利用。颛渠阏氏借机对单于已死的消息隐而不宣,假拟单于令,与卫律等人勾结,拉拢贵人,立年少的左谷蠡王为单于,破坏了正常的单于位继承制。这使左贤王和右谷蠡王产生了极大的怨愤。左贤王和右谷蠡王欲率众南下归汉,并“去居其所,未尝肯会龙城”[9]。颛渠阏氏成为母阏氏后仍继续干政,以壶衍鞮单于年少初立为由掌控单于、把持朝政,又加之其行为不端,使得“国内乖离”、怨声载道。匈奴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进一步深化。这也就促成了后继的虚闾权渠单于执政后“以右大将女为大阏氏,而黜前单于所幸颛渠阏氏”[10]。但在虚闾权渠单于死后,颛渠阏氏很快便与其弟左大且渠都隆奇合谋,抢立右贤王屠耆堂为握衍朐鞮单于。握衍朐鞮单于的即位既不合法,也不符合常规,完全是颛渠阏氏促成的对单于位的篡夺,因此迅速激化了匈奴统治阶级的矛盾,使匈奴单于位的继承陷入极度混乱之中。(www.xing528.com)
握衍朐鞮单于的暴虐杀伐行为使得匈奴人民多不依附。姑夕王与乌禅幕及左地贵人遂共立虚闾权渠单于之子稽侯狦为呼韩邪单于,与握衍朐鞮单于对立,最终演化为五单于并争单于位。这一时期,匈奴政权分崩离析,局势混乱,单于位的继承更是无从谈起。最后,呼韩邪单于在汉王朝的协助下,返归单于庭,重新统一了匈奴。
从呼韩邪单于至蒲奴单于,共历任九位单于。其中除乌达鞮侯单于和蒲奴单于,余者皆为呼韩邪单于之子,充分体现了兄终弟及的继承原则。据《汉书·匈奴传》记载,呼韩邪单于曾娶呼衍王的两个女儿。长女为颛渠阏氏,生二子,长曰且莫车,次曰囊知牙斯。少女为大阏氏,生四子,长曰雕陶莫皋,次曰且麋胥,皆长于且莫车,少子咸、乐二人,皆小于囊知牙斯。呼韩邪单于又有其他阏氏所生之子十余人。颛渠阏氏贵,其子且莫车也备受呼韩邪单于的宠爱。因此,呼韩邪单于想立且莫车为太子,而颛渠阏氏顾虑且莫车年少难服众,固辞让而要求立长子雕陶莫皋。大阏氏也因担忧“舍贵立贱”会引起混乱而辞让。最终,呼韩邪单于采纳颛渠阏氏之建议,传位于雕陶莫皋,同时又规定“传国与弟”。自此,匈奴单于位的继承开始有明确的“传国与弟”原则。
然而,若仔细考虑这一事件的前后,会发现这样的问题。呼韩邪单于并不是有意确立“传国与弟”的继承原则,只是因为立爱子且莫车为太子的心愿没能达成,不得已想以“传国与弟”的方式最终实现其立且莫车为单于的心愿。他的初衷也许只是调整颛渠阏氏和大阏氏所生儿子对单于位的继承顺序。但在以后的实际继承中,由于相继的几任单于都能谨遵呼韩邪单于“传国与弟”的遗训,因此继承者已不再限于颛渠阏氏与大阏氏的六个儿子了。
雕陶莫皋、且麋胥、且莫车、囊知牙斯都按约定顺利继承了单于位。在咸继位时,却出现了一些曲折。乌珠留单于囊知牙斯继立时,以乐为左贤王,以第五阏氏子舆为右贤王。而乐早死,自然无法继位。咸因被王莽招诱立为单于而被乌珠留单于更为贱官於粟置支侯,因此也失去了继承的资格。于是,乌珠留单于“授其长子以为护于(因为之前左贤王数死,以为其号不祥,更易左贤王曰‘护于’),欲传以国”[11],以弟屠耆阏氏之子卢浑为右贤王,并未考虑呼韩邪单于的其他儿子。可见,在乌珠留单于看来,既然颛渠阏氏与大阏氏的儿子都已相继继位,那么“传国与弟”的规定就不必再严格执行下去了,但在其他人眼里未必如此。就在乌珠留单于死后不久,王昭君之婿匈奴用事大臣右骨都侯须卜当与王昭君之女伊墨居次云策划越舆而立咸为乌累若鞮单于,使单于位的继承转回到“传弟”。咸死后,单于位又顺次传给了弟舆,舆为呼韩邪单于与第五阏氏所生之子,“传国与弟”的原则已推及呼衍王二女之子以外的单于子身上了。后来,日逐王比曾指出以兄弟而论,右谷蠡王伊屠知牙师(王昭君与呼韩邪单于所生之子)当立。由此可知,“传国与弟”的原则及适用范围的扩大是得到认可的。
舆当政后一改“传国与弟”的祖训,想要传位于子,于是杀害其弟伊屠知牙师,从而出现了后来舆的儿子乌达鞮侯和蒲奴的先后继位。这也为日后日逐王比与单于分庭抗礼和匈奴政权的分裂埋下了隐患。
综前所述不难看出,在匈奴单于位继承之“父死子继”原则中,以长子继承为主,但未成年男子包括未成年长子不得继承单于位。当单于子因年少无法继位时,单于位的继承者可在单于的兄弟辈中产生,若仍无合适人选,则可在单于的近亲或宗族中推举。与此同时,“子以母贵”的法则仍并行存在,有时甚至会成为确立继承者很重要的标准。呼韩邪单于之大阏氏不同意立其子便是出于这种考虑。此外,兄终弟及制在呼韩邪单于之后才成为主要的继承方式,并奉行至东汉初年。
在这一时期,母阏氏扰政、王侯跋扈、内部矛盾激化等原因造成的篡权争位现象虽是个别情况,却也暴露出匈奴单于位继承制的一些弊端。单于位的继承制并不是一个严格、规范的制度,缺乏强制性和权威性,因此在不同历史时期会因政治形势的需要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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