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受到社会经济、政治等因素的制约。由于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影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既有高等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又有高等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以及高等学校内部诸方面的管理。这里只是针对目前我国高等学校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探讨对我国高等学校学生创新能力发展影响最为明显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问题以及高等学校内部的教学管理、师资管理及其运行机制的理论问题。
高等学校必须拥有办学自主权,这是高等学校自身发展客观规律的体现,也是高等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高等学校创新教育管理体制的建构,首先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过程中,改革旧的管理体制,实行在政府宏观管理下高等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新体制。
学术自由是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环境。如果教师和学生享有开展智力活动的自由,他们的工作就将得到讨论和批评。错误的,将受到驳斥;正确的,将得到肯定。通过这种稳定的自由探讨、公开批评、不断修正的进程,人类的知识就能最有效地得到提升,教师的创新能力与学生的创新能力才有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从教师方面看,学术自由主要是他们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自由。如果没有学术自由,教师就不可能创造新知识,更不可能把知识创新和学术探索引入教学,高等学校教学过程中“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也只是一句空话;如果没有学术自由,“教师通过教学和自身的人格魅力对学生创造性人格的形成予以影响、熏陶”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在高等学校里,师生交往主要是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交往,因而教师坚持真理的学术精神和自由探索的风范就会潜移默化地对学生的创造性人格产生影响。从学生方面看,其学习的自由是进行创造活动、发展创造性的重要保障。目前已有不少关于学生创造性学习的研究,但在其著述中却很少看到对“学习自由”的关注和探索,这是十分遗憾的。如果没有学习自由这个必要条件,学生被动地被固定于某个系、某个专业,在既定的课程体系中被动地学习,无权选择专业,无权选择课程,无权选择教师和教学方法,那么,他的创新思维和创新人格的发展必将受到严重的限制。
学术自由既是高等学校本身所固有的权利,也是它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文化土壤;对学术自由的压抑和破坏,就会使创新人才培养陷入僵局和困境,满足不了时代的要求,适应不了社会发展的需要。(www.xing528.com)
高等学校是否拥有办学自由权,是否拥有学术自由,这是与其所处的社会经济、政治、科技和文化的状况相适应的,是由一定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状况所决定的。
学术自由,不是绝对自由。王亚南先生就“言论自由”提出主张:“言论自由是一种相对的学术的说法。无论在革命的社会,抑在反革命的社会,都没有绝对的自由。”[4]学术自由不可能完全不受政府和社会的干涉,不可能不受法律和规章的约束。从历史和现实两个角度看,政治干预和经费紧缺都是制约学术自由的最大因素。在我国,学术自由主要受制于政府的行政干预,行政管理十分有力,教授和学校领导是纯粹的执行人员。在这种模式中,高等学校容易倾向于保守、划一,缺乏创新,缺乏主动性,看重规章制度甚于结果。这是我们在改革旧的管理体制,建构高等学校创新教育管理体制时必须关注和反思的现实。在公共行政管理学中,有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处理权威和自由的关系,使之协调?似乎,我们在这里也应该注意这个问题。同时,学术自由是以自律为其存在前提的,也是以社会责任感为存在前提的。简单的例子就是,教师不能有意地把学生引入歧途、隐瞒相反的证据或压抑批评。近几年,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少数学者急功近利、歪曲学术的精神,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高等学校学术自由这一氛围。这种状况在100年前也发生过。当时,陈独秀曾指出:“学术不发达之最大原因,莫如学者自身不知学术独立之神圣。”[5]如上所述,高等学校学术自由环境的营造,最重要的就是必须有办学自主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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