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高素质研究型大学专业设置

高素质研究型大学专业设置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一种则是学生一进学校专业就确定下来并开始进入专业学习,中途没有进行专业分流,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以及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和苏州大学的部分专业。表5-48各研究型大学关于专业设置时间的相关规定在进行专业分流时,各所学校在分流时间、分流依据、分流程序等方面各有特色。

高素质研究型大学专业设置

(一)专业设置情况分析

1.专业分流向后推移是发展趋势

在本书调研的6所学校中,各学校的专业设置时间主要分两种:一种是学生进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再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具体专业后进入专业学习,这种模式如厦门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苏州大学。另一种则是学生一进学校专业就确定下来并开始进入专业学习,中途没有进行专业分流,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以及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和苏州大学的部分专业。见表5-48。

表5-48 各研究型大学关于专业设置时间的相关规定

在进行专业分流时,各所学校在分流时间、分流依据、分流程序等方面各有特色。

图5-1 厦门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分流流程图[11]

图5-2 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分流流程图

图5-3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分流流程图

图5-4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院全日制本科专业分流流程图

图5-5 中山大学资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分流流程图

图5-6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本科专业分流流程图

图5-7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分流流程图

本研究调查的6所研究型大学中,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中,专业分流主要安排在大学二年级,即第3学期或第4学期,这种设计既可以让那些专业兴趣不明确的学生晚一点进入专业学习,又可以让那些进校时专业兴趣比较明确的学生有意识地打好基础,为进入专业学习打好基础,比较好地照顾到学生的个性差异。

2.提高专业选择的自主权是努力方向

国外的研究型大学学生在选择自己的专业方面有较大的自由,专业游移的空间相对比较大,有的高校允许学生有多次的转换专业的机会。在我国,虽然近年来高校改革赋予了学生们更多的专业选择的自由,但受客观教育教学资源限制,学生转专业的自由度还比较有限。

从被调研高校的学生调查问卷情况看,被调查学生中有一半以上修读的专业并不是自己的第一志愿专业,有28.8%的学生修读的专业是自己的第二志愿专业,有19.8%的学生修读专业属于调剂后自己愿意接受的专业,仍有8.0%的学生对自己调剂的专业不满意。这表明,至少超过1/3的学生有转专业的潜在需求。

表5-49 研究型大学本科生录取专业意向情况分布表

(www.xing528.com)

表5-50 各研究型大学关于转专业的规定

①厦门大学.厦门大学普通本科专业暂行管理办法[EB/OL].http://czx.xmu.edu.cn/user/cdnews.asp?id=273.

续表

①华南理工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EB/OL].http://202.38.193.235/jiaowuchu/规章制度/学生手册/2.13.html.
②中山大学.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EB/OL].http://jwc.sysu.edu.cn/Item/5267.aspx.
③兰州大学.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EB/OL].http://jwc.lzu.edu.cn/lzupage/2011/01/13/N20110113103835.html.

续表

①苏州大学.苏州大学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EB/OL].http://jwb.suda.edu.cn/AR.aspx?AID=837.
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EB/OL].http://see.xidian.edu.cn/html/news/6788.html.

从所调研高校的转专业情况看,对转专业的资格、对象、时间、考核方式等都做出了规定。

第一,从“转专业的资格”看,各研究型大学的要求都比较相近,主要是针对三类情况,即一是在某领域确有专长的学生,二是因身体疾病或缺陷需要转专业的学生,三是转专业后会有利于其自身自主学习成才的学生。现实情况中,需要转专业的主要是第三类学生。针对这类学生,学校对于如何判断是否允许其转专业还有进一步的规定,如厦门大学规定“转专业前,学生在本专业所修的公共基础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外语课、计算机基础课等),以及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同的课程绝大多数达到良好(70分)以上成绩”;华南理工大学规定学生在“前3个学期总绩点排在专业年级前20%”;苏州大学规定“每一个专业(类)允许申请转出人数原则上为该专业(类)现有人数的20%,热门专业可适当放宽,申请转出的人数超出允许数时,按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从高到低排序来确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则规定“高考入学科类为文科的学生不能转入理工类专业”。也就是说,被允许转专业的学生往往是在原专业中学业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从这一点上看,与国外研究型大学转专业完全是个人兴趣、爱好以及先修课程来决定不同,我国的研究型大学转专业似乎被当作一种学习奖励,甚至以此作为招揽生源的重要措施。这就存在一种情况: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一般是其本身对专业感兴趣、乐于自主学习的学生;而成绩排名靠后的,很有可能才是那些对本专业不感兴趣、志不在此的学生,既无法通过“转专业资格”中的前两类要求,又不能获得“转专业资格”的第三类要求的资格。这部分学生由于高校的许多转专业限制使他们与自己追求的专业无缘,特别是一些学习基础较差的学生,为避免被淘汰,只能硬着头皮在自己不感兴趣的专业学习中苦苦支撑。这种情况与高校一直提倡的因材施教是相悖的。据全国性调查数据显示,43.1%的大学生对所学专业不满意,65.5%的大学生表示如果有可能将另选专业。因此,高校要如何畅通专业转换渠道,尽可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的需求,进而引导学生成长成才是需要得到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第二,从“转专业的对象”看,一般是针对大学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学生,其中中山大学和苏州大学适当放宽限制,转专业对高年级同样开放。从“转专业的时间”看,各高校都是每学年集中统一办理一次,时间都是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个学期。这样的时间规定就意味着,一年级学生至少要修完一学期的课程才能申请转专业,二年级的学生则一般修习了部分的专业基础课程,三年级学生则修习了部分的专业必修课。可以看出,随着年级升高转专业的困难度是越来越大的。

第三,从“转专业的考核方式”看,各高校都是采用综合考试的方式,即首先由学生申请转专业,通过原专业成绩先筛选出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再经过笔试,筛选出可能适合就读新专业的学生,最后经过专家组面试,确定转专业学生的名单。

第四,从“转专业的幅度”看,我国研究型大学转专业的自由是有层次区分的。自由度最大的通常是学校里的实验班,例如北大的“元培计划”,学生可以在大文或大理学科专业门类内重新选择专业。其次是大类专业范围内转专业,这主要是实施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校,学生入学后可以在专业大类内进行二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二)专业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从几所研究型大学的专业分流规定看,专业分流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具体表现在:

第一,有的学校专业分流采用预分流的形式,变相地将专业分流时间提前,违背了初衷。

中山大学的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分两个阶段,设计了一个预分流阶段。在预分流阶段,学生通过选择课程模块实际上已经做出了一次专业的粗略选择,预分流安排在一年级第2学期,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分流时间向前推移了。这对于学习进入第二阶段时专业兴趣发生转移的学生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因为进入第二阶段专业分流时,学生已经修习了部分的专业先修课程,这意味着,如果要跨模块选专业,学生就要面临着要同时学习新专业的专业课和补修此前的专业先修课程,造成沉重的学习负担。因此,本研究认为,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很有可能使这一专业设置时间的合理性打了折扣。厦门大学和兰州大学实行的是两轮志愿填报和专业分流的方式,对未能够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提供1~2次的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这种制度在专业设置时间上相对其他学校更人性化一些,更能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为学生提供适应发展需求的专业选择。实际上,专业设置时间过早的问题在研究型大学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相关研究关于北京大学专业设置时间的调查显示,很多学生认为目前专业划分的时间过早,不利于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专业选择,有43.7%的学生认为划分专业的最佳时间应在二年级结束时,另有36.4%的学生认为应在一年级结束时,两者之和超过80%。[12]有鉴于此,研究型大学在专业设置时间方面如何更加适应创新人才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改善。

第二,分流的依据主要是学业成绩而不是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等个性化发展需求,容易造成学生走回“应试教育”老路。

从各所研究型大学专业分流的依据看,几乎都是以课程成绩综合排名来录取,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录取。这可能会造成,学生为了进入预想的专业,忙于应付各门课程的考试,而忽视了对知识的理解、运用,容易造成学生只关心那些能够对选专业有关的课程,而对其他课程应付了事的情况。

第三,专业的设置有最低名额限制,达不到最低限制,则取消专业设置,这对一部分新兴专业或冷门专业发展十分不利。

在各研究型大学专业分流的规定中有专业设置的最低名额限制,当申请该专业的学生人数达不到最低限制时,则不设置该专业。设立这项规定固然有学校根据专业发展、人才培养成本的考虑,但是这一做法确实存在不利于部分冷门专业或新兴专业发展的隐患。对冷门专业没有认真分析其具体情况,而草率地根据选择专业人数名额来处理,很可能会造成各高校专业趋同、人才规格雷同,使得人才丧失特色,高校丧失特色,教育机制创新能力降低,教育资源浪费。

为了适应大学生的个性差异,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素质,提供宽松自由的专业设置空间十分重要。宽松自由的专业设置空间即应该为专业确定后的学生提供充分的专业游移机会和专业选择自由。但是从目前各研究型大学专业设置空间的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学生往往对自己的判断不是很准确,他们希望转的专业往往是由父母决定的或以社会当前就业情况好的所谓热门专业为导向的,对于是否能适应新专业,学生并没有一个好的预估与规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第二,学校的对转专业资格的规定看似宽松,但是实际上设立了较多的门槛。这从调研学校学生对转专业困难度感受情况可以体现。见表5-4。如上文所提及的,符合“转专业资格”中一、二类的学生毕竟是少数,而第三类的学生往往要经过三重考核,即首先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中是成绩较优秀的(转专业有成绩绩点和年级排位的规定);其次他要通过各学院组织的笔试,且成绩排名靠前;再次,他要通过各学院组织的专家面试。

第三,转专业的时间对学生而言显然也是不利的。每学年学校统一组织一次审核,错过机会就只能再等一年。同时,在各所学校都有“已转专业一次者不予再次申请”的规定,每个学生至多只有一次提出转专业申请的机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