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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4辑-同升和散伙的前因后果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一九四五年,同升和职工赵克忠、孙芳九二人另有高就,辞职出号,紧接着王质甫最得力的助手、前柜负责人王华甫也要辞职不干,由此就成了同升和散伙的导火线。同升和原有的制鞋厂、制帽厂因分夥后各分店均无力独立经营,故宣告解散,原有技术人员及职工均予遣散。在此情况下,这些人员自行结合,分别组织小型作坊,其产品分别供应各门市销售,依然维持原同升和的质量和特色,一直延续到解放后一九五六年公私合营。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4辑-同升和散伙的前因后果

当初同升和鞋帽店改由李溪涛、王质甫等五人共同经营后,王认为李给他本人定的一股半人力股偏高,给自己定的八厘股偏低,虽有些不满,但为了维持当时局面,不便立即提出异议,但这一问题却成了一个隐患。到一九三五年以后,同升和已经发展成为拥有五个店、两个工厂的大鞋帽店了,屡年盈余厚成积累极丰,李溪涛、王质甫、郑耀庭等也都具有相当财力,王、郑二人同时在旧英租界伦敦路真光电影院(今曙光电影院)对过,购置了房地产。到一九四五年,同升和职工赵克忠、孙芳九二人另有高就,辞职出号,紧接着王质甫最得力的助手、前柜负责人王华甫也要辞职不干,由此就成了同升和散伙的导火线。王质甫考虑有几点:①倘若王华甫出号,就必然仍由自己出来操劳一切,照料营业,但精力所限,有些力不从心了;②对盛锡福的几次竞争过程中,门市上的终日操劳,功绩确实不小,但是人力股的分配太不合理;③在营业中五人意见不断发生分歧,不便纠缠不休。王质甫再三考虑,认为全面改组为妥,欢欢喜喜分伙,免得将来翻脸反为不美。五个店五个经理恰好各分一店;北京王府井三分店归李溪涛,官银号四分店归王质甫,劝业场二分店归郑耀庭,梨栈大街一分店归莫泽霖,估衣街原总店归张伯衡。所有存货(包括原料、成品、半成品)、傢具、现款等等按照股份大小合理分配。此后各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字号仍为同升和,但加上文记(王文升字质甫)、耀记、霖记、衡记字样,作为标记以示区别。五人一致通过达成协议,从此分道扬镳,并确定以后无论业务如何发达,再不能以同升和名义开设分店。所以后来各家开设的分店,都改其它名称,如王府鞋帽店、光荣帽店,是官银号同升和文记的分支;其它如三进鞋店、永和煤栈、同华银号、德昌线店、文盛号杂货庄、益增号杂货庄等也均如此。

同升和原有的制鞋厂、制帽厂因分夥后各分店均无力独立经营,故宣告解散,原有技术人员及职工均予遣散。在此情况下,这些人员自行结合,分别组织小型作坊,其产品分别供应各门市销售,依然维持原同升和的质量和特色,一直延续到解放后一九五六年公私合营。(www.xing528.com)

附记:我与同升和鞋帽店经理李溪涛、王质甫、郑耀庭等是多年近友。我于一九四三年在文盛号杂货庄任股东兼经理时,因与王质甫有股东关系,与同升和鞋帽店既是联东、又是联号,因此对同升和的历史和经营、生产等情况比较了解。现就我个人所知提供史料,以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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