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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银行团组成与结束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九二八年,南京财政部长宋子文以北方银行界承销发行编遣公债为交换条件,允将坨清高线委托大陆银行总经理谈丹崖组织债权银行团代为经营。谈立即着手组成“坨清高线铁路公司债权银行团”。债权银行团组成后,小债权团仍由谢、尚为代表向债权银行团代表王泽民提出磋商清偿办法。至此债权银行团,小债权团和坨清高线三方代表才正式开始会商处理办法。每届年终两代表可向银行团索取报告帐目及应付利息。

债权银行团组成与结束

一九二八年(民国十七年),南京财政部长宋子文以北方银行界承销发行编遣公债为交换条件,允将坨清高线委托大陆银行总经理谈丹崖组织债权银行团代为经营。谈立即着手组成“坨清高线铁路公司债权银行团”。其中包括大陆银行三十余万元,金城银行八万元,中国农工银行五万元,北洋保商银行两万元。为应付与其他债权人的纠葛,特聘请北京警察厅侦缉队员侯德山(松泉)为银行团代表。因侯有病,乃由北洋保商协理、兴宝公司总经理王泽民兼充代表。

债权银行团组成后,小债权团(即谢迈度和尚寿山在军阀强占时期所组织的债权团,因字号小于银行,故称此名)仍由谢、尚为代表向债权银行团代表王泽民提出磋商清偿办法。因王本职事繁,兼顾不暇,谈丹崖改派钱懋勋为代表。后钱调充银团经理,由齐福山为代表。不久,齐调充坨里管理,谈便聘请中华汇业银行经理,华北有名的大会计谢霖为代表。至此债权银行团,小债权团和坨清高线三方代表才正式开始会商处理办法。议决结果,除各银行欠款外,凡有利息者——如银号、商号、人名、堂名及其它一切款项——均截至民国十三年为止,总额二百余万元。另有天津浙江兴业银行四十余万元,因不属于北京银团范围,亦列入此项。故总额为二百四十余万元,定名为“其他债权团”。由银行团出具债票,谢、尚代表其他债权团署名证明。过去所有借款手续一律作废,凭债票还本付息。银行团每月送谢、尚两代表各一百元车马费。每届年终两代表可向银行团索取报告帐目及应付利息。实行以后,初期付利三厘,继付二厘,再付一厘五毫,一九三九年(民国二十八年)付五毫。这期间谢霖因事辞职。由大律师阮性言为代表,王泽民为幕后代表,勉强支持。时华北沦陷,银行团由逐渐停顿,终至无形消失。(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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