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泡沫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储存或生产使用的甲、乙、丙类液体)的特性或储罐形式的特殊要求,其分类有多种形式,但其系统组成大致是相同的。
(1)系统的组成
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由泡沫液储罐、泡沫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等系统组件组成,如图3.40所示。
图3.40 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示意图
(2)系统的分类
1)按喷射方式划分
①液上喷射系统是指泡沫从液面上喷入被保护储罐内的灭火系统。与液下喷射系统相比,这种系统具有泡沫不易受油的污染,可以使用廉价的普通蛋白泡沫等优点。它有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三种应用形式。
②液下喷射系统是指泡沫从液面下喷入被保护储罐内的灭火系统。泡沫在注入液体燃烧层下部之后,上升至液体表面并扩散开,形成一个泡沫层的灭火系统。该系统通常设计为固定式和半固定式。
③半液下喷射系统是指泡沫从储罐底部注入,并通过软管浮升到液体燃料表面进行灭火的灭火系统。
2)按系统结构划分
①固定式系统是指由固定的泡沫消防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器(或喷头)和管道等组成的灭火系统。(www.xing528.com)
②半固定式系统是指由固定的泡沫产生器与部分连接管道,泡沫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用水带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③移动式系统是指由消防车、机动消防泵或有压水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枪、泡沫炮或移动式泡沫产生器,用水带等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3)按发泡倍数划分
①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小于20的泡沫灭火系统。该系统是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及石油化工装置区等场所的首选灭火系统。
②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为20~200的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在实际中应用较少,且多用作辅助灭火设施。
③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大于200的泡沫灭火系统。
4)按系统形式划分
①全淹没系统由固定式泡沫产生器将泡沫喷洒到封闭或被围挡的防护区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一定泡沫淹没深度的灭火系统。
②局部应用系统由固定式泡沫产生器直接或通过导泡筒将泡沫喷洒到火灾部位的灭火系统。
③移动系统是指车载式或便携式系统,移动式高倍数灭火系统可作为固定系统的辅助设施,也可作为独立系统用于某些场所。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发生火灾部位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流淌面积不超过100 m2的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④泡沫-水喷淋系统由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泡沫液与水供给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按预定时间与供给强度向防护区依次喷洒泡沫与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⑤泡沫喷雾系统是采用泡沫喷雾喷头,在发生火灾时按预定时间与供给强度向被保护设备或防护区喷洒泡沫的自动灭火系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