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开发带来的村民收益提升 在中廖村进行旅游开发之前,许多当地村民的收入水平有限,处于贫困线的边缘。在进行旅游开发之后,村民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到旅游经营过程中,拓宽了收入渠道、改善了收入结构,从之前主要依靠务农和外出务工的生存方式,到现在以旅游业为主要收入来源,是通过城市边缘乡村旅游的形式实现民生改善的有效实践[6]。据统计,2004—2017年,中廖村村民人均收入从6800元提升到12000元[7]。村民在村落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创收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渠道:第一,民居出租和土地出租获得的直接租金收益和股份分红;第二,政府划拨的旅游开发补助收益;第三,村落旅游产品售卖平台出售的农副产品收益;第四,自发经营民宿、餐饮等旅游经营收益;第五,参与华侨城集团民俗表演团队等旅游就业的薪酬收益。通过上述五种主要渠道,打通了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间的关联,有效促进了村落的农旅结合和文旅融合。
(2)村民对旅游开发的评价和反馈 村落的旅游开发主要是整治与改善物质空间环境,传承与活化利用特色文化,以此来吸引游客,进而满足游客的多元化出行休闲需求。因为村民是村落资源的首要享有者、村落文化的传承者和践行者,所以村落旅游业开发的成效与村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直接相关。为了了解村民对中廖村旅游开发成效的评价和反馈,本案例研究通过问卷发放的形式,调查村民对村落旅游开发后物质空间环境改善、黎族文化传承和旅游收入福利三个方面的满意度。本次问卷调查中,共计向中廖村村民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2份。通过问卷数据分析可知,村民对于物质空间环境改善、黎族文化传承的满意度普遍较高(表8-3),这主要得益于旅游开发过程中对村落基础设施、景观风貌的大力整治和对村落文化潜力的旅游输出策划。其中,97.9%的受访村民对物质空间环境的改善持正向的满意态度;82.0%的受访村民对黎族文化传承持正向的满意态度。但是,受访村民在旅游收入福利的满意度方面反馈很消极,不满意或者非常不满意的比例高达73.4%,这主要是由于后期不同开发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分配矛盾。此外,由于旅游经营具有明显的淡旺季,收入的不稳定性较强,并且旅游业带来的物价上涨和民居改造成本回收慢的问题也导致了村民满意度下降。
表8-3 中廖村黎族文化输出形式及其详细内容(www.xing528.com)
(来源:作者自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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