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学徒制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14年提出的一项旨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现代学徒制是通过学校、企业深度合作,教师、师傅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与普通大专班和以往的订单班、冠名班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同,现代学徒制更加注重技能的传承,由校企共同主导人才培养,设立规范化的企业课程标准、考核方案等,体现了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
现代学徒制具有“招生招工同步、确定培养目标、实现教学方案、整合教学资源和实践双绩评价”的办学特色,其教学过程采用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的方式,将专业知识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通过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合作,形成“教师+师傅”的教育新资源。
按照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要求,学校和企业同时作为施教主体,职业院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用工培养技术人才,企业在招收学徒时与学校合作,达到招生与招工一体化的目的。现代学徒制的特征使学生具有学生与学徒的双重身份。学生通过在企业预定的工作岗位学习,培养具体实操能力,完成教学计划的同时学习专业技能。由于学生事实上已经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其人身在一定范围内交由企业支配,与企业形成特殊劳动法律关系,可以称为“准劳动关系”。
讨论思考:
与传统学徒不一样,现代学徒制学生还有一半身份是学生,也就是说“准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还没有严格的界定。那么,现代学徒制学生权益应用什么方式保障?
(二)现代学徒制学生权益
现代学徒制的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从事实操性强的工作岗位,与各种设备接触,与不同机器打交道,即便在严格按照企业劳动规范进行劳动的情况下,也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安全事故,因此,学生人身权益受损情况时有发生。根据劳动关系特征,学生人身权益保护应等同于企业员工,学生遵循企业各项劳动规则,接受企业劳动指令与管理,企业应该承担学生人身健康的保障义务。(www.xing528.com)
学生人身权益主要是生命权和健康权,保障学生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本前提。学生由于在企业做学徒而不在学校直接监管之下,企业对学生人身权益保护起到关键作用。现代学徒制虽然不同于“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但在学生权益保护问题上面临同样的困境,学生作为学徒参与到实际工作中,不能等同于企业正式员工,在很多问题上无法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予以解决。对于生命权和健康权这些最基本的人权保护,学校和企业应共同承担责任。
学生人身权益还包括身体权、名誉权、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等方面。由于学生实际工作经验不足,又经常直接与机器设备接触,极易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例如,身体权受到侵害,被机器设备弄伤手脚时有发生;工作能力较弱,经常被同事、上司等训斥,不同程度伤害个人自尊甚至名誉权;个人信息在工作过程中严重外泄,高校和企业没有做好保护措施导致侵犯学生隐私权;因薪酬等原因对离职进行限制,部分学生不能按照个人意愿离开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人身自由权。在现代学徒制模式下,职业院校和企业应该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合格的工作环境,让学生在保障个人人身安全前提下进行劳动。
学生作为学徒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学习任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享有报酬权,但报酬额度的具体操作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企业支付学徒报酬没有法律的强制性约束,导致支付报酬随意性过大。在实际案例中,很多学生工作支出与报酬收入不对等,有些学生甚至白干活,个别企业以学生学徒身份为由,拒绝支付任何的工资或补贴。
与传统的学徒身份不一致,在实际工作岗位中还必须保障学生的休息权,适当缩短工时以保证其充分休息。从劳动法角度审视,剥夺学生休息权的行为明显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另外,还需要保障学生的就业权、平等权、职业培训权、救济权、劳动保护权、工伤保险权等权利。其中,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劳动保护权和工伤保险权受侵犯的情况较为普遍,学生有权利要求企业提供安全环境条件,并将其纳入劳动者保护范围,赋予其工伤保险权。
拓展训练
活动:我的实习安排
查看你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你所学专业安排的实习情况,把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大致的时间和实习内容写在下面的表格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